第27章 政府組織:規製與服務(2)(3 / 3)

二、政府行為分析

隨著我國政府主導型旅遊發展戰略的長期推進,政府憑借其社會威望、財政能力和政治權力等優勢在旅遊規劃、投資和管理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因此分析政府在旅遊產業發展過程中的行為有著重要的意義。

1.政府在旅遊規劃中的決策行為

現代旅遊業是一個極為複雜的產業係統,涉及麵很廣,關聯度非常大,僅靠市場機製或旅遊管理部門的努力難以實現其健康發展。為了實現區域旅遊的永續發展,政府首要任務就是編製一個科學合理的地區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但是由於政府的有限理性和經濟效益最大化行為,其行為對旅遊規劃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1)有限理性行為人類的知識是有限的,信息搜索和交易是有成本的,兼之信息壟斷者設置各種障礙,這些原因直接導致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出現,進而使行為人產生有限理性行為。政府作為行為人的一種,在旅遊規劃決策時也會存在有限理性,這將導致旅遊資源配置的低效和無序,進而影響旅遊業的健康發展。

國內外旅遊規劃的實踐都表明,當旅遊規劃涉及不同的行為主體時,規劃的邊際成本隨著參與者數量增加而呈現遞增趨勢,政府受資金、時間、觀念和利益等多方麵因素的影響,往往具有強烈的單向決策的偏好。特別是基層民主製度不夠完善、公眾參與決策程度較低、政府信息壟斷程度較高、個體搜索信息的成本高昂的欠發達地區,政府在旅遊規劃中的有限理性行為表現更為明顯,往往缺乏公眾參與。由於規劃在編製中沒有充分考慮社會倫理、價值和道德的一致性,缺乏社會認同,從而直接導致規劃決策的執行成本很高。很多政府主導編製的旅遊規劃僅從上級政策和本級政府工作的目標出發,基本沒有旅遊社區公眾和投資者的參與,因此沒有充分考慮不同主體的利益均衡,因此編製的規劃難以實施,甚至在實施過程中導致不同程度的衝突。

(2)經濟利益最大化行為旅遊資源是旅遊業發展的基礎。政府旅遊規劃是在對旅遊資源價值的正確認識和客觀評價的前提和基礎上進行編製和決策的。根據旅遊資源的價值理論,旅遊資源的總價值包括直接使用價值、間接使用價值、選擇價值和存在價值四個部分。旅遊資源的直接使用價值構成其經濟價值,而資源的間接使用價值、選擇價值和存在價值構成其非經濟價值。目前旅遊開發主要是對資源的遊覽、教育等功能的部分經濟價值的利用,而開發出的經濟價值也隻是旅遊資源總價值的很小部分。旅遊資源是特殊的公共資源,其市場價格很難評估,特別是非經濟價值的評價。因此,政府在編製旅遊規劃時往往對旅遊資源非經濟價值部分沒有給予充分重視,造成旅遊資源開發中經濟目標最大化,導致旅遊資源開發的短期經濟行為,最終可能危及旅遊資源的永續開發。

2.政府的投資行為

旅遊業發展的初期和中期,政府是旅遊開發資金的主導配置者,因此也是主要的投資者。即使是旅遊業投資主體多元化的今天,政府投資仍是很多地區的主要資金來源,因此政府的投資行為對旅遊業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

(1)部門利益行為部分政府受部門利益的影響可能直接投資於純私人旅遊產品領域,特別是利用行政職能無償或低價地使用景區土地等資源,建造隸屬於各自行業、部門和單位的別墅、飯店和療養院等,並直接參與投資和經營。由於存在直接的部門利益關係,政府在製定和執行產業政策時就有動力偏向自己投資和經營的項目,給競爭對手造成不公平的政策環境,不利於其履行旅遊市場秩序維護和宏觀調控的職能。同時由於政府投資往往並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其決策者和經營者也不具有對經營成果剩餘的索取權,因此缺乏提高效率的激勵機製,導致大量資源的低效配置,甚至由於預算軟約束的存在致使企業長期虧損而不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