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節腫瘤介入放射學(1 / 3)

一、 經導管動脈內藥物灌注術

化療藥物對腫瘤的作用大多是非特異性的,經靜脈給藥全身不良反應重,而腫瘤局部藥物濃度不高。選擇性動脈灌注化療藥物,可增加腫瘤局部的藥物濃度,延長腫瘤細胞與高濃度藥物的接觸時間,減輕藥物的全身不良反應,提高化療的效果。

1.操作方法常規采用股動脈穿刺置管,並超選擇插管至腫瘤滋養動脈。有兩種灌注方式:

(1) 一次性衝擊藥物灌注:多種大劑量化療藥物,分別一次性灌注進行衝擊治療,灌注時間在40 min左右,以延長藥物對腫瘤的作用時間。一般4~6周可重複灌注一次。

(2) 置入型導管藥盒係統灌注:多以鎖骨下動脈和股動脈插管,導管插入腫瘤滋養動脈後與藥盒連接,並置入皮下,化療藥物經穿刺皮下藥盒行定期灌注或連續灌注化療。該方法無需多次動脈穿刺,方便易行。

2.常用的化療物物經導管灌注的常用化療藥物有絲裂黴素-C、順鉑、阿黴素、氟尿嘧啶和長春新堿等。

3.臨床應用主要用於原發性肺癌和肝癌。

(1) 原發性肺癌:肺癌主要由支氣管動脈供血,腫瘤血管一般較豐富。經股動脈穿刺插管,先行支氣管動脈造影,在明確診斷與觀察病變部位血管結構後,經導管灌注化療藥物。一般主張聯合用藥,即一次治療時選擇2~3種藥物順序給藥。灌注時間一般為15~30 min。每間隔2~3周重複治療。治療後攝X線胸片和進行CT掃描,以觀察肺癌病灶縮小的情況,作為判斷療效的根據之一。肺癌經灌注化療後,Ⅱ~Ⅲ期患者完全緩解和部分緩解率占50%以上。經支氣管動脈灌注化療已成為肺癌綜合治療中的重要措施之一。

(2) 原發性肝癌:經肝動脈灌注化療藥物是目前治療肝癌的重要方法,有較好的臨床療效。在此基礎上已發展成為化療栓塞(chemoembolization),即把經導管栓塞腫瘤與灌注化療結合起來的一種方法,療效優於單純灌注化療。

二、 經導管動脈栓塞術

經導管動脈栓塞術(transcatheter arterial embolization,TAE)是指在X線透視下將栓塞劑通過導管注入靶血管內使之阻塞,以達到治療目的。該技術具有微創性、全程影像引導和選擇性靶血管插管等特點,使栓塞的準確性和可控性大為增加。

1.栓塞物質理想的栓塞劑應具備易得、易消毒、無毒、生物相容性好、不透X線、無抗原性和容易經導管注入的特性。按照栓塞劑發揮作用的時間長短,可將其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栓塞劑:短期栓塞劑是指48 h內栓塞劑被吸收,使被栓塞血管再通;中期栓塞劑指在48 h至1個月期間維持栓塞作用;而長期栓塞劑是指栓塞劑不能被機體吸收,或者組織被栓塞劑破壞而不能恢複血液循環者。目前臨床常用栓塞劑有以下幾種:

(1) 海綿狀栓塞物質:包括明膠海綿和泡沫聚乙烯醇,具有可壓縮性,被壓縮後能通過直徑較小的導管,到達血管後再膨脹複原,完成栓塞;可機械性阻塞血管造成繼發性血栓形成。該類栓塞劑主要用於腫瘤、血管性疾病和止血,明膠海綿屬於中期栓塞物質。

(2) 液態栓塞物質:主要是無水乙醇和碘油,其共同特點是易於通過導管甚至微導管注入。碘油可長期栓塞20~50 μm的血管,而在正常肝組織內易於清除,有利於發現小肝癌,也可作為化療藥物載體和示蹤劑,主要用於肝癌的栓塞治療。

(3) 大型栓塞物質:包括金屬彈簧圈和可脫性球囊等,為永久性栓塞物,主要用於動脈瘤、動靜脈畸形的栓塞治療。

(4) 微小栓塞物質:是指用於毛細血管和小動脈末梢栓塞、直徑在50~700 μm、可經導管注入的微粒、微球和微囊。用於短期栓塞者如明膠粉,可用於腫瘤或彌漫性胃出血的治療;用於長期栓塞者如聚乙烯醇,可用於動靜脈畸形和惡性腫瘤的介入治療。

2.腫瘤動脈栓塞術的臨床應用

(1) 手術前輔助性栓塞:適用於富血管腫瘤如腦膜瘤、鼻咽血管纖維瘤、富血管性腎癌和盆腔腫瘤等。有助於減少術中出血、完整切除腫塊以及避免或減少術中轉移。

(2) 姑息性栓塞治療:適用於不能手術切除的惡性富血管腫瘤,可改善患者生存質量及延長患者生存期。部分腫瘤行栓塞術後,病情改善,腫塊縮小,再行二期手術切除。肝癌化療性栓塞的臨床效果可與手術切除效果媲美,而且屬於微創治療方法,適應證廣。

(3) 下列情況不適合行栓塞治療:① 惡病質;② 嚴重心、肝、腎功能不全;③ 伴肝動脈-肝門靜脈瘺者;④ 門靜脈主幹癌栓完全阻斷門靜脈血流或其阻塞程度>60%;⑤ 腫塊體積占全肝70%以上。

相對根治性栓塞治療:適用於少數良性富血管腫瘤,如子宮肌瘤、鼻咽血管纖維瘤和極少數惡性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