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七章(3 / 3)

《求業者》一直到故事結束前的描寫,都容易給人造成這樣一個感覺:這是寫一個因求業不成終至失足的青年的故事。然而,正是這個與“蛇”為伍者,原來是有意混跡於“蛇”窟,以尋獲立功機會求得職業。人物的這個結局是大大出人意料之外的。也許,故事本身看起來有點近乎離奇,但是,如果仔細沿著瑞蘭感情起伏的線索進行揣摸時,則發現這種結局並非出於人為安排。小說先用了三分之一多的篇幅,通過瑞生回憶、追思、暢想的生活畫麵,展露了阿超期冀求得一個職業的熱切心情,而現實的一次次教訓,迫使他不得不采取這種極端的方式。《凶手的補充材料》中行運嬸自殺的結局也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小說將人物的這個結局,安排在窮困中度過一生的行運嬸,一夜之間因女兒的出逃變得“富”了起來的時刻,而且特意讓一個小偷的形象穿插出現,這時候,讀者一般地都認為小說在寫一個普通的刑事罪案件。可是,人物並非他殺,而是自殺。而自殺的動因,則是行運嬸知道這些錢財是女兒出賣肉體換來的。小說寫行運嬸的自殺結局,獨具匠心,但作為支配人物采取這個極端行動的整個思想動因卻略嫌寫得簡單。還有如《“傻凡”調動記》、《金醫生告狀》的結局安排,都是頗耐人尋味的。

末了,我們還要談談王文錦的《最後的證詞》這個作品,主要不是從青年的角度來寫的。但它與《“啊巴拉咕……”》一樣,是能顯露出作者創作功力的又一篇代表作,曾被北京群眾出版社收進一本以《最後的證詞》為書名的小說集,在讀者中有著較廣泛的影響。這篇小說的故事情節可處處“出奇”,“奇”中有“奇”。小說一開始,就將“星”之謎一二十年前的一樁“胡子舊案”推到主人公老石的麵前,這是一“奇”。當老石輾轉旅途,滿腔熱忱地尋覓到當年代號為“星”的受害者的家門時,受害者本人卻因二十年的坎坷和折磨,對“複查並不抱多少希望”,以至不願提供更多的情況,這又是一“奇”。老石並不因此而動搖了自己的信心,而是直奔當年事件發生的地點舍身崖探“秘”,終於發現了這個舊案的第一個疑點。接下去,老石馬不停蹄地趕到望夫山,尋找與當年事件直接有關的證人。在這裏,他與旅途邂逅的小柳再次相遇,通過她獲得了與當年事件有關的證人病逝前所作的寶貴的證詞。讀這篇小說,我們仿若攀援在崇山峻嶺之間,人探險察奇,最後峰回路轉,眼前一馬平川!然而作者較善於處理故事與人物的關係,重視故事情節的警策動人,又注意到人物性格的精雕細刻,在一係列雜陳交錯、波瀾起伏、扣人心弦的生活事件中,把一個忠於職守、對人民極端負責的法官形象突現了出來。

《最後的證詞》的著眼點如果隻是為寫而寫一個冤假錯案的複查、平反,怕遠能像現在這樣激動人心,給人以深刻的啟示。作者在展示這個矛盾的全過程中,十分注意通過人物的心理、行動,以及人物之間多方麵的社會關係的複雜變化,來揭示其典型環境和時代氛圍。首先,小說將受害者對待自己的冤假錯案的態度進行了強烈的對比,二十年前,他執意否定;二十年後,他頹然失望。人物的這種情緒、心理狀態的變化,自然會使我們聯想到,一個時期的極左路線,在人們的心靈上曾烙下了多麼深重的傷痕。這也就使得主人公的行動一開始,就具有深刻的曆史感。其次,舍身崖探“秘”一節,小說著力描寫和渲染了老石有感於二十年前的法官竟不願費舉手之勞,終至造成奇恥大冤的憤慨心情,它也同時搖撼著我們的心:不正是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往往釀成事故、悲劇嗎?再次,小說中的受害者離別二十年的女兒小柳,立誌當法官,提出“把那些搞別人冤案錯案假案的人,判他的同樣刑”刑法標準,也是令人警醒的。我們正是從這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後,人們在對待同一冤假錯案的態度、感情、情緒上的分野,強烈地感受到了黨的實事求是的正確思想路線,曾經與極左的路線發生過何等深刻的衝突啊。作者將自己的小說命名為《最後的證詞》,其深刻寓意亦在於此。

青年作者王文錦自1973年開始發表小說至今,快十年了。他的作品引起文壇和社會的注意,則是近兩年的事情。這是因為,作者無論在作品的思想表現還是藝術表現上,都重視它的個別性和獨特性,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某些特點。雖然與同時代有影響的中青年作家相比,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都有一段距離,但我們相信,他的刻苦努力和銳意追求,一定會給他的創作帶來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