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曹沬:體製內的將軍,體製外的刺客
《史記》將曹沫列為刺客第一人,而明朝的馮夢龍在《東周列國誌》中則將其視為後世俠客之祖,可見,俠客與刺客在本質上是有共通之處的。前者的記述很簡略,曹沫劫盟的動機、過程、結果,三言兩語,一位大俠的形象便躍然紙上。亦如大俠行事,雷霆而來,電閃而去,每一個動作都是永恒,每一句話都是經典。而後者是與史實結合十分緊密的演義小說,在場麵、過程的描寫中,則博采各家撰述,充分發揮演義之功能,極盡渲染,大加鋪排,事從史出,人從洱出,以人帶景,以景托人。將曆史人物當小說人物看,則人添生動,史添真實;將小說人物當曆史人物看,則人有來曆,事有出處。兩本書,兩個人物,事雖不同,人亦有別,一者為史,一者重文,但都堪稱大家手筆,而記敘與描寫之別,也是史與文之一大分野。
曹沫乃魯國現役將軍,其參與兩國會盟,也是將軍身份,其言行實屬體製內範疇,又是如何成為體製外的俠客之祖呢?
讓我們置身於事件的過程中去認識吧。
齊與魯接壤,齊在管仲的苦心經營下,一時雄霸天下,而魯則淪為弱國。春秋無義戰,此前齊魯三戰,魯皆敗北,喪師失地,備受強鄰汙辱,而魯國三戰三北的統兵將領便是曹沫。齊桓公乃春秋五霸最先一霸,曾九合諸侯,風光占盡。初霸時,他邀集諸侯參加北杏會盟,想正式確立霸主地位,可隻來了四個小國應景,如同一場精心策劃的體育盛會,卻無多少隊伍前來捧場。四國中,宋國稍強,還在中途逃盟了,齊的鄰國魯國幹脆不來,弄得齊桓公和管仲很沒麵子。可霸主的旗號打出了,就得行霸主之事,禮請不動,便加刀兵,以強力征服。經過一番策劃,齊人一舉滅掉魯的附庸遂國,先給魯人一點顏色,然後大兵壓境,聲討魯國拒盟之罪,並約兩國君主會談。魯君臣經過一番計議,決定屈服,去參加齊魯會盟。齊魯是甥舅之國,此時,在國家利益麵前,親情早已變成一片遮羞布。魯莊公接到齊桓公類似戰書的邀請書,忙不迭答應會盟,但條件是,齊軍退回齊境,否則魯國有簽訂城下之盟的嫌疑,太沒麵子了。齊桓公的根本目標在於通過征服魯國,給諸侯施壓,然後成為天下霸主。於是,退兵於齊境柯城。
魯莊公起程前,征詢大臣誰願意陪他去,曹沫挺身願往。魯莊公問,你三次被齊人打敗,你不怕他們笑話你嗎?曹沫說,正是三敗之辱,我才要一舉雪三恥。魯莊公想這次不是打仗,談何雪恥,便問,你如何雪恥,曹沫說,君當其君,臣當其臣。魯莊公說,我今天不得已答應會盟,與再吃一次敗仗沒有區別,你既然可以雪恥,那就一起走吧。
請注意:曹沫此時從內心已脫離了魯國將軍的身份,遊離於體製之外,決定以非常手段來達到體製內無法實現的目標,所謂:君當其君,臣當其臣。言下之意,你做你在體製內應當做的事,我做我的在體製內無法做的事。進一步再說,我的事情做成了,功歸國家,失敗了,罪在自身,與魯國無關。
齊桓公事先築起七層會盟壇,旌旗耀日,鍾鼓喧天,壯士夾道,氣勢非凡。他隻允許魯國一君一臣登壇,而七層台階上,布滿了全副武裝的齊國勇士。與其說是兩國元首會談,實無異於強迫對方簽訂投降書。弱國無外交,自古如此。曹沫身穿鎧甲,手提利劍,陪魯莊公登壇。魯莊公早已嚇得麵無人色,一步三顫,曹沫則麵不改色。齊國一個近臣以兩國會盟為由,要求曹沫把劍放下,曹沫不說話,眼睛隻一瞪,那人便被嚇得倒退幾步。會盟開始了,雙方君主要舉行歃血儀式,這時,曹沫卻突然衝上前去,左手扯住齊桓公衣袖,右手按住劍柄。管仲嚇壞了,急忙撲上去,用身體擋在齊桓公前,問曹沫:你想幹什麼?曹沫說,魯國屢遭戰爭侵害,國家快要亡了,你既以濟弱扶貧號召諸侯,為什麼不替魯國想想?管仲說,你說說你的要求。曹沫說,你們齊國恃強淩弱,奪我汶陽之地,現在隻要還給我們,我們君主才會與你們歃血為盟。管仲回頭對齊桓公說,答應他吧。齊桓公雖不可一世,可當下在曹沫手中,忙說,曹將軍鬆手吧,我答應你就是了。
聽了這話,曹沫丟了劍,親手端著裝血的器皿,兩國君主歃訖,他又對管仲說,你是齊國的實際主政者,我還要與你歃血為盟。桓公說,用不著管仲,我親自與你盟誓。他蘸上血,向天指日說,我要是不歸還所占魯國土地,有如此日!
在戰場上,曹沫一敗塗地,在談判桌上,他采用非體製手段,贏來了體製化的大勝。按禮儀規則,君主隻可與君主,大臣隻可與大臣對等盟誓,而此時,齊桓公在曹沫的利劍下,方寸已亂,以大國君主之尊,主動要與弱國大臣盟誓,可見非常手段往往可取非常之功。
精彩的還在後麵。齊桓公當場遭曹沫之辱,君辱臣死,齊國大臣不答應了。剛才是自家君主在人手中,不便發作,現在群情激奮,要求桓公允許他們劫持魯莊公,以雪曹沫之辱。桓公安慰大家說,我已答應人家了,匹夫說話都得算數,尚且不失信於人,何況大國之君?
這是《東周列國誌》的說法,而《史記》的記載卻相反:“桓公怒,欲倍其約。”還是管仲深明大義,他對桓公說:“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