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上看,主要分布在這樣一個區域:東北至愛琴海北岸及黑海沿岸,西到西西裏島、意大利南部、高盧和西班牙沿海,南至埃及、利比亞等地。
到公元前550年左右大殖民運動結束時,共有44個城邦的古希臘公民在海外建起139個殖民點,環繞在地中海和黑海沿岸。希臘人形容說,這些新的殖民城邦,就像雨後池塘周圍彼此呼應的青蛙,這一比喻形象之極。
不用說,他們所建立起來的這些殖民點,其中有不少是克隆自己母邦的,相當於在海外建起一個個殖民城邦;但它們並不依附於母邦。
梭倫改革
提秀斯改革後,雅典的所有執政官都由貴族擔任,平民毫無地位、苦不堪言,成了實際上的奴隸。當時的他們,被俗稱為“六一漢”,即每年要把收成的六分之五繳給地主,自己隻能留六分之一。
這樣一來,就有許多人因為繳不起地租而債務累累,賣兒賣女,或者逃往國外。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非常激烈,在之後的幾百年中經常出現平民造反,貴族青年不滿統治階級奪取政權、建立僭主政治的鬥爭。
所謂僭主政治,是指一個人的獨裁統治,有點像君主專製。它主要表現為武力奪取政權、打擊貴族統治。當然,僭主並非一定是暴君,其中也有許多是非常善良、開明的統治者,對推動社會進步起到積極作用。
梭倫(Solon)就是其中的一位。梭倫出身於貴族,早期搞過貿易,到過地中海周邊許多地區和國家。他廣交東方名流,具有軍事才能和文學天賦,還立過戰功,可謂見多識廣、思想解放、文武雙全,所以被譽為希臘“七賢”之一。在希臘社會矛盾十分尖銳的公元前594年,他被推舉為希臘首席執政官兼仲裁者,受命調停社會矛盾、化解社會危機。
智慧無比的梭倫,一上任就首先申明自己隻是一個調停者,拒絕當僭主。隨後他頒布了一係列政治、經濟等改革法令,希望能借此來調適社會關係。主要措施有:
在政治改革方麵
梭倫把全體雅典自由民按照財產多少分為四個等級,分別規定不同的政治權利和義務,強調權責對等。例如,有土地的以土地年收成為標準,年收成在500麥鬥(1麥鬥約合80公斤)以上者為第一等級,300至500麥鬥者為第二等級,200至300麥鬥者為第三等級,200麥鬥以下者為第四等級;沒有土地的以實際收入折合成土地年收成進行計算。
然後規定,城邦高級職位隻能由第一、第二等級的公民擔任,但同時要求他們必須提供昂貴的騎兵裝備,以及各種公益讚助;第三等級的公民可以出任一些會議議員職位和政府低級職位,但同時要求他們擔任重裝步兵;第四等級的公民隻能參加公民大會和陪審團,不過也隻要他們擔當輕裝步兵和水手就行。
在經濟改革方麵
梭倫頒布“解負令”,取消所有以土地為抵押的債務,廢除債務奴隸製;禁止小麥等糧食出口,但鼓勵橄欖油輸出;推行貨幣改革;規定公民占有的土地最高不能超過多少;因地製宜,發展經濟。
與此同時,鼓勵公民學習手工技藝。外邦手工業者如果願意移民雅典不但有獎勵,而且可以給予公民權;更絕的是,法律規定,如果父親不讓兒子學一門技術,兒子就可以不認他這個老子,不用承擔贍養義務。
梭倫推出上述改革方案後,就獨自離開雅典,出遊地中海各國長達10年。晚年他回到家中後,專心從事研究和著述,直到老死。
克利斯提尼改革
庇西特拉圖去世後,他的兒子希庇亞斯(Hippias)繼位為僭主,統治雅典18年。他驕奢淫逸、傲慢專橫,天怒人怨。
貴族出身的平民領袖克利斯提尼,借助於斯巴達的軍事力量,於公元前510年推翻了希庇亞斯的統治。接下來,與貴族勾結在一起的斯巴達軍隊又被平民趕走。
隨後,克利斯提尼於公元前509年推出一係列改革措施。主要內容有:
重新劃定行政區劃
廢除了原來的4個血緣部落,建立了10個新的地域部落。每個部落都包括平原、山地、海岸等不同派別於三位一體,被稱為“三一區”。
完善議事製度
將過去梭倫改革創立的400人會議規模擴大到500人,在10個行政區域中分別選出50名代表所組成。其中,抽簽選出50人在一個月內組成公民大會主席團,負責處理國家事務;再從中抽簽選出一人擔任主席團執行主席。議員任期仍然為一年。
確保公民大會正常發揮作用
主要措施是規定公民大會每年都要定期舉行10次例會,遇有重大緊急情況時還可以另外召開臨時會議、討論國家大事。
建立十將軍委員會
由10個行政區域各自選舉產生1名將軍,並且推舉一人擔任首席將軍。任期一年,可以連選連任,作為最高軍政首腦機關。
製定陶片放逐法
如果政治領袖之間發生爭端,則交由公民裁決。即由公民大會通過投票方式,將危害分子尤其是想當僭主的人的名字寫在陶片或貝殼上。投票人數超過6000人有效,得票最多者必須離開瑞典流放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