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文化運動中走出轉向馬列主義,猶如從改良派走出的精英轉向革命一樣,同樣是進步,不同的是,從新文化運動中走出的精英們大都是無政府主義者,有傳統“大同”觀念的影響,又有空想社會主義的成分。代表者如*、蔡和森、周恩來等,“都接受過、信仰過、熱衷過無政府主義。”於是馬列主義正好可以給曆來都追求大眾生存利益的精英們帶來巨大的實踐的希望,成了廣大民眾支持**的根本緣由。但更可怕的是,在此時,知識真理本身並沒有被給予足夠的重視,而是同樣被利用了。這就顯示了,在中國社會發展中,生存私利比知識本身遠為重要得多。使知識真理的建設得不到任何保障,樹立不起在人們心目中的信仰意識,使對空洞外殼的信仰淪為迷信。在這個外殼的掩蓋下,在大同理想基本快要實現時,舊有的文化風氣、官僚習氣,民眾的傳統封建思想,就在這自欺欺人的意識形態的外殼中複燃,這是否奇怪呢?僅僅是在陳獨秀所領導組建的中國**初期,新文化運動時所引進的知識真理消失在馬列的“共產”理想與救亡的生存鬥爭中了,幹脆說就像當年丟棄儒學一樣,把“民主、科學”丟棄了,因為相比之下,馬列主義似乎更能讓國人獲得更大的生存利益,說明人們看重的仍是生存私利,而非知識本身;再者,後來中國人認為的“民主、科學”是資本主義文化,同樣說明,人們看重的隻是“資”、“社”所代表的生存利益不同,仍非知識本身。試想,如果隻是生存利益的滿足,所引進的知識真理並不被真正實現於現實,那麼未來的中國**人也會像曆史朝代那樣,當人們足夠富足之後,享受腐化就是其唯一的道路,必然首先從官僚階層開始一直蔓延到整個社會,知識沒有創新,製度沒有變革,社會文明沒有進步,隻是腐敗環境更加“優越”了而已!

**人後來是受了廣大民眾的支持,實現了革命的勝利,但隨著基本利益的實現,因為沒有知識真理(意識觀念的變革,自由、民主,法製等)的不斷被創造與實現作為保障,專製的複歸,官僚的腐敗必成社會的“大趨勢”,和曆史上一樣富極必腐,腐極必衰,社會倒退,民不聊生,終於,又一個惡性循環完成了它的輪回。這是利用性知識狀態不可逆轉的宿命。這就是中國曆史社會單方麵追求生存私利,利用知識的最為嚴重的曆史後果。那麼,民族能否改變這種局麵,就要看整個民族在知識狀態上的覺醒程度了。

我們已經看到了,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傳統被打倒,引進馬列主義之後,“德、賽”又被遺棄,一方麵可以看清中國曆史以來的知識狀態與西方截然相反的性質,另一方麵,馬列代替傳統孔孟位置所造成的曆史性的嚴重後果,隻能尊奉之,而不能懷疑之的惡果:淪為新的可利用的幹屍。在**建黨初期,及革命時期,雖然是傳統式的民主,但畢竟是傳統式的,是暫時的,一旦革命成功,這種民主很快就會消失,被專製取代。就如曆史朝代初期,帝王們作為所謂的“有道明君”,實質上就是有民主的影子,他們不會在“革”他人之“命”未成功之時,就專斷獨裁,那樣是不會成功的。實際上凡是能夠成功的,在內部,他們都能以“民主協商、集體討論”等形式處理問題,“但他們並沒能以規範化的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推及社會和全國,長期穩定不變。”顯然,人們更相信專製,更相信“天子”“神人”,而不會相信知識真理(法律製度等)。自由也不像西方經過理論與實踐論證證明而確定下來的,是“無嚴格規定的、寬泛的無限製的自由,缺乏有法律有限製的自由。……它隻能導致少數人專製和無政府狀態。”當然,這是不重視知識本身,及邏輯分析的後果。以傳統的發展觀、統治觀,由於知識已死亡,人們喪失了信仰知識真理的意識,使人們相信隻有專製可以保持穩定。而傳統知識、教育又是要求自律、道德的自我約束,恰和專製遙相呼應,一個有形,一個無形。社會終於可以穩定一段時期了。所以,領導人喜歡弄一個指示,學習文件,從上至下地教導,以顯示專製的力量。而官僚、民眾也習以為常地陽奉陰違,擺個奴才相,唱個高調,做個戲,暗中損公肥私,造假風潮風靡各級,終於,封建形態借各種外衣得以“複興”。

4、迷信真理(私利)與信仰真理的本質區別

中國的利用性知識狀態社會,人們隻因利益而團結或分散,因為共同利益而結成團體,或黨派,他們重視私利遠遠勝於知識真理;相反,在運用性知識狀態的西方,人們會因為有共同的對知識真理的信仰,堅守而團結在一起,所謂“共識”就是其一,他們認為,隻有追求普遍知識真理的實現,才能保障個人的生存利益。而中國人卻隻迷信個人私利,或國家私利,而無視知識真理的存在,把它當成可用或可不用的幹屍,更不要說熱愛、捍衛、追求實現了。在*時代的知識分子,及民眾最具代表性。

人們之所以迷信“真理”,主要是因為人們不去,也不能認識到其所崇拜的對象到底是否能保障自己的私利,而沒有認知、求真的意向就盲目信之了,別人幹啥,我也幹啥。這種看似重知識而實際上輕知識的利用性形態,完全斷絕了對任何“真”的探索與堅守心裏,隻顧著私利,不能建立在知識真理的層麵從根本上提高自己的生存狀態。這就是迷信的主要心裏形態了。信仰,則完全不同,人們能充分認識到真理的意義,人們能堅守真理在能實現時,就已經保障了個人權益了,而若想持久,就必須用心,用具體行動去堅守、實踐,知識真理才是有意義、有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