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們可以把知識傳統當成利用工具,也一定會把從西方引進來的知識係統當成利用工具,這也是為什麼西方的東西一到中國就走樣的根本原因所在。人們仍擺脫不了傳統中對於儒學的態度,隻知道對西方的一切尊崇、依附、闡釋,去達到私利目的,根本就沒有創造的意識與功能。還讓他們去奪諾貝爾獎,豈不是天方夜譚嗎!
西方重視知識真理所帶來的更高生存利益,是中國人望塵莫及的,而對於知識本身的態度,這一決定中西發展理路完全相反的關鍵,更是讓中國人無法想象的。難怪中國人隻相信“關係”!
其次、作為五四全麵反傳統運動產生的曆史根源,它的戛然而止,更是利用性的證明。從啟蒙上有轉向了救亡,自**成立,新文化運動領袖陳獨秀遭排擠始,更為全麵趨向救亡。啟蒙本身就已偏狹,目的就為救亡圖存的利益。
在利益麵前,人們視一切傳統文化如仇寇,已不奇怪。五四時期魯迅的“不讀中國書”,錢玄同的“廢除漢字”,也有提出廢除中醫的,及解放之後的“漢字字母化運動”,等等,隻要是傳統的,都在人們的打倒、廢除之列,不會管其中是否有真理、價值,隻要是傳統的,都要扣上死刑的帽子,對於西方來說,這是很難想象的,因為這些都體現了中國利用性知識狀態的基本特征。
其三、再次證明了利用性知識狀態的規律性。(1).知識僅作為工具、手段時的過程是:知識真理被會被更新,更不會被認真堅守、追求實現。結果是:在利用之後,或利用無效之後,被棄之。進而使傳統封建惡習複燃,揮之不去,因為利用性知識狀態是滋養舊習(人事關係的延伸)複蘇的繈褓。它是惡性循環產生的根源,隻要這個知識狀態是中國社會的基本狀態,這種惡性循環就不可避免。利用知識(求知、奮鬥)—→至極富極貴(人生終極目的)—→隻剩享受而腐墮(富貴的唯一結果),如此交替往複,它是決定中國發展性質與模式的基因鏈。(2).進一步講,它正是支配了中國曆史社會一盛一衰的惡性循環規律,五四啟蒙的失敗正源於此。(3).不可能有創造產生,中國沒有創造得以產生的知識狀態環境,或許偶爾有創造,但不是如西方那麼普遍的。
3、由啟蒙轉向馬列的曆史宿命
啟蒙未果,民主與科學並未在民眾中深入傳播,就被共產國際衝淡了,當然,即使不被**衝淡,也會被日本侵華衝淡,似乎,共產國際送來的是好東西,可是馬列主義一來到中國似乎就變味。蘇聯斯大林的專製主義與中國封建小農意識相結合,正好珠聯璧合,在一黨的名義下還是實行一人的專製,人神合一的“好皇帝”終於降臨,最大化地符合了民眾的生存利益需求。沒人會關心,沒人會懷疑,這一引進來的製度形態外衣裏包裹著什麼樣的核心本質。利用性本質,使人治在人們的心目中是那樣地根深蒂固,它不能使人們看到知識真理所帶來的新希望,隻能看到強有力的專製能夠救人民於水火,相比之下,無人看管的奴隸隻能比有主人的奴隸更淒慘。
中國的有誌青年終於找到了一根“最值錢的”救命稻草,在他們救亡圖存的路途中,搞軍工,搞改良,搞革命,搞文化運動,各種主義,什麼辦法都用了,能打倒的都打倒了,最後終於看到了馬列主義的理想,這正好偶合了國人數千年的可以具體實現的“大同”理想美夢。偶然中確實寓著必然。但是也注定了失敗,因為若用傳統專製手段去強行推行,仍以道德自律為基礎,那麼隻能是另一個封建朝代的崛起。人們沒有看到從現實到“大同”的中間環節,即必須有運用性知識狀態的支撐,通過不斷對知識真理的實現,通過具體的邏輯分析論證,追求實現,才有可能接近“大同”。否則,皆是癡人說夢,後來的曆史也證明了這一點。他們隻要共產形態這個空殼,舍棄了其中的知識真理,結果是又回到了封建形態實質。
傳統儒學知識係統,作為思想道德理論是人治的基礎,是人治政治得以依存的平台,使官場化的中國社會尚需不實,也就是隻知利用知識謀獲私利,而不會真正重視知識本身,這在當今的中國是一如既往地明顯。喜歡“做戲”,招牌一掛,即已成功。他們也不肯放下手中的專製權力,做一天皇帝,過一天癮。
自由、民主,法製監督等,是根治人治腐敗的到目前為止最有效的良藥。而中國人卻不敢信仰它,實現它,隻能說明利用性知識狀態不能給人以眼光與力量。當中國**人取代國民黨,達到救亡圖存利益目的之後,那麼由於利用性知識狀態未變,它便預示著封建官場文化習氣的必然性複歸。因為自古以來人們隻認為隻有專製能為他們帶來“和平穩定”,而不會相信知識真理,人們沒有這個傳統、功能與意識。這種曆史性的輪回已不可避免。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都隻是外在的社會發展的一種表現形態,都是由知識狀態的性質決定的。由於新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都是引進來的,新的依附對象,非由自身創造出來的,那麼在知識狀態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這種引進的新事物必然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退化成虛偽的外殼,淪為中國人意欲通向“大同”的敲門磚了。
“(**)幾十年中國革命的政治甚至軍事生活中,也並非沒有民主協商、集體討論以及群眾路線等優良辦法和傳統;但它們並沒能以規範化的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推及社會和全國,長期穩定不變。相反,在戰爭環境、革命情勢下所形成,由個別或少數人製定、掌握、施行的靈活性很大、變異度甚高的所謂“方針政策”,帶來了許多對人民民主的曲解和損失。就自由說,中國傳統中有無嚴格規定的、寬泛的無限製的自由,缺乏有法律有限製的自由,所以常常是強淩弱、眾欺寡、上壓下,同時又是“一盤散沙”或“一袋馬鈴薯”式的互不相幹的“自由”.這不是真正的自由,它隻能導致少數人的專製和無政府狀態。隻有建立嚴格的法製,明確分散各種權力,使之相互牽製,彼此監督,以徹底結束“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或黨委高於憲法、黨紀代替國法之類,才能實現近代的具體的社會主義民主和自由。這不是靠思想教育,不是革什麼正心修身,而是靠製定法律和執行法律,才能達到的。這方麵,西方資本社會積累了數百年經驗的一些政法理論及實踐,如三權分立、司法獨立、議會製度等等,應該視作人類的共同財富,是值得借鑒的。想以道德說教解決思想問題來替代政法體製上的進步和改革,不符合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p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