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懷憂國愛民之意①,自為小官,即好僭議朝政②,屢此獲罪。然受性於天,不能盡改。
——《辨賈易彈奏待罪劄子③》,《蘇軾文集》卷三十三
〔注釋〕
① 竊:謙稱自己。
② 僭(jiàn):超越名分。
③ 賈易:字明叔,無為(今屬安徽)人。時任侍禦史。劄(zhā)子:古代一種公文,原用於上奏。
軾平生以文字言語見知於世,亦以此取疾於人①,得失相補,不如不作之安也。以此常欲焚棄筆硯,為喑默人②,而習氣宿業③,未能盡去。
——《答劉沔都曹書④》,《蘇軾文集》卷四十九
〔注釋〕
① 取疾於人:遭人懷恨。
② 喑(yīn)默:沉默,閉口不言。
③ 宿業:一向來的壞習慣。
④ 劉沔:字沔之。都曹:宋代都轉運使的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