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十五 章 小皇甫英年早逝(2 / 3)

“龍正儀!都是你幹的好事,我跟你拚了!”明若甫看到皇甫若嬌不動彈了——死了!抓起水果刀就向龍正儀刺去。

龍正儀見明若甫要與他拚命,慌忙操起板凳,半做抵擋的盾牌,半做進攻的武器——兩人玩起了“全武行”。

這時天已大亮,好多宿舍的教師都聽到皇甫若嬌的房間裏老有嘈雜聲,便走過來看個究竟。卻發現龍正儀主任與一個好象是皇甫若嬌丈夫的男人正怒目相視,那種勢不兩立的對峙和火花四濺的目光撞擊,令人膽戰心驚。再一看,隻見皇甫若嬌滿頭用布包紮著,躺在地上已經不動了!一些女老師嚇得大呼小叫的走了;膽大一點的男教師,鼓著勇氣上前製止住龍正儀和明若甫。

須臾,萬錦鵬校長到校,便有教師向萬校長彙報了情況。早就看出龍正儀與皇甫若嬌過從甚密、關係**的萬錦鵬,本想把龍正儀綁起來,和明若甫一起送警察局處置。可他轉念一想:倒不如這般如此的處理此事,那豈不就……

萬錦鵬校長讓人把龍正儀和明若甫叫到他的辦公室,詰問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事到如今,龍正儀也不想抵賴(也抵賴不了);明若甫也不想為麵子而隱瞞(也隱瞞不住),兩人都原原本本的把所發生的事兒交待得清清楚楚。當然,龍正儀所交待的與皇甫若嬌通奸的次數和程度是大打折扣的。

待龍正儀和明若甫都交待完畢,萬校長又問二人打算如何處置此事。龍正儀說願意以金錢彌補明若甫;而明若甫卻一定要將“殺人犯”龍正儀送法院處置。

萬校長等龍、明二人說完,便向明若甫“曉之利弊”——如果將龍正儀送司法機關繩之以法,除泄了心頭之恨以外,並無一利,甚至還有“數害”:

“首先,你明若甫的丈母娘冉巧秀會被龍府立即解雇,使她剛失去女兒,又失去一份不錯的工作;那豈不是雪上加霜?

“其次,皇甫若嬌是自殺,雖說死因與龍正儀有關,但他們屬於和奸,而不是**,更不是龍正儀親手所害;所以法院判不了他多大的罪。退一步講,就作為你明若甫不依不饒,鬧騰不休,真的把龍正儀判了死刑,弄去槍斃。那龍家的兒子龍正儀被你們明家送上斷頭台,龍家還不與你們明家結下不共戴天之仇?這不共戴天之仇如何的報,誰也預料不到;但總之是殘酷殘忍的,說不定還會再弄出人命來;你們明家從此就在惶惶不可終日中過著驚恐害怕的日子吧。

“其三,你明若甫、你們明家,你妻子皇甫若嬌(死者)、你妻子皇甫家,都會陷入這件醜聞中。這種醜聞,除了往你妻子皇甫若嬌和你的臉上抹黑外,還會影響到你的家人。用民間的話說,人家會說你是‘龜’,說你爸爸媽媽的兒子是‘龜’,說你弟弟的哥哥是‘龜’,說……你年紀輕輕的,頂著這樣的壞名聲就永遠抬不起頭了!包括你的所有家人都是難做人的。

“其四,倘若你向司法機關報案了,你本人也脫不了幹係:不是你用刀要置龍正儀於死地,皇甫若嬌怎麼會撞牆斃命?說不定法院對你的量刑還會重於龍正儀(這是萬錦鵬有意嚇唬明若甫)。

“除了這四點以外,當然還有很多難以逆料的事,都會對你明若甫和你們明家不利。”萬錦鵬校長說到這裏,有意停頓下來,端起茶杯呷了一口香茗——他在留時間給明若甫說話。

“那……那……萬校長,那我剛結婚的**就這樣白白地死了?殺人犯龍正儀就這樣逍遙法外了?”明若甫按萬錦鵬的預料說話了。

“明若甫!請你注意修辭,龍正儀不是殺人犯,隻是涉案人;就你本人也是涉案人。我剛才已經說過,不是你用刀要置龍正儀於死地,皇甫若嬌也不會撞牆而死;你的過失罪不比龍正儀輕(萬錦鵬又在嚇唬明若甫)。當然,話又說回來,皇甫若嬌是你的妻子,總不能就這樣讓她死了,不能讓你白白吃這個苦,也不能讓龍正儀全不受懲罰,應該有個說法。可怎麼處理呢?我個人認為這事兒隻能悶走悶消,蓋起盒子來搖。所以我初步決定這樣處理:

一、撤銷龍正儀教導主任職務。

二、開除公職,留校察看一年。

三、龍正儀賠償明若甫喪妻損失費一千五百大洋。

明老弟,你說這樣行不行呀?”

明若甫被萬錦鵬這麼一說,竟有些猶豫起來,不再要把“殺人犯”龍正儀送官處理了。這一細微的變化,被密切注視明若甫表情的萬錦鵬校長捕捉到;因而萬錦鵬又繼續“開導”說:

“若甫老弟呀!人死不能複生,你還年輕,你以後還要娶妻成家,都需要用錢;有了這一千五百大洋,也夠你花銷的了!再說,龍正儀也夠可憐的——他跟你老婆好了一個月,丟掉了教導主任的職務,又被開除公職,還要給你一千五百大洋的補償;這樣的處理也不輕,你心理也該平衡了!我希望你把我所說的話都好好想一想,就聽我一句勸吧!”

明若甫把萬錦鵬的話前前後後的聯起來細想,覺得也有些道理;要是鬧出去確實對自己、對自己一家子,甚至對今後的妻子兒女都不利。這悶走悶消,蓋起盒子來搖,倒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既是蓋起盒子來搖,那錢就不能少要了!自己的老婆被他玩弄了,又因他而死了,弄點錢補償補償,心理也平衡些。剛才看到龍正儀聽萬校長說要他賠償損失費一千五百大洋的時候,他好象還有點舍不得的樣子;若是他不給錢,那豈不是雞飛蛋打全撈不到了?就按萬校長說的辦吧!但一定要多弄一些錢。於是明若甫開口說:

“俗話說:‘萬事聽人勸!’既然萬校長都這麼說了,那就按萬校長所說的辦,此事不要對外聲張,就蓋起盒子來搖。但一千五百大洋喪妻損失費也太少了!怎麼說也得三千塊大洋吧!”

“若甫呀!你這可是獅子大開口呀!嗯……這樣吧!你們兩人都把主給我作,一口價——龍正儀賠償明若甫喪妻損失費兩千大洋。”萬錦鵬早就料到明若甫會討價還價,因此故意把心想的兩千大洋先定為一千五,待明若甫要抬價時,他再居中斡旋,加上五百。這樣,明若甫和龍正儀都會感謝他。

“好!就按萬校長所說的辦,喪妻損失費兩千塊大洋!”明若甫和龍正儀幾乎是異口同聲的答應——這場風波,以一種虎頭蛇尾的模式宣告結束。

龍正儀讓人重新包紮好右臂傷口,換了幹淨衣服,回去向秦可卿要了兩千大洋,說是學校裏要集資蓋房子。秦可卿聊表問了幾句以後,便拿出兩千大洋給了龍正儀。

明若甫收到兩千大洋,立即到龍府把皇甫若嬌的媽媽冉巧秀叫出來,說是皇甫若嬌在培才小學不慎從假山上摔下來跌死,學校賠了一千大洋(明若甫發喪妻財,短了一千大洋);他打算給冉巧秀五百大洋,餘下五百大洋由他為皇甫若嬌辦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