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老板的心情非常的高興。預示著工廠準備了二年多的時間,終於可以正式開工生產了,從此正式轉行從事企業實業工作了。同時劉老板也清楚,今後的路還很長,風險也很大,而特別是資金方麵的缺少,一定會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難。再大的問題也要解決,再大的困難也難不倒劉老板,這就是劉老板的個性,不達目的不罷休。
自從我與公司分開後,陳廠長原本就沒管什麼事,基本上在家休息。股東江師傅已經死了,元斌因投了些錢在公司,錢也拿不回來,隻拿了輛東風翻鬥汽車,和一些建築機械設備,自己做建築工程項目這些機械設備正好用得著。於是五人的公司自然而然的就散了。
二零零四年的時候,我正在廠房產管理處上班。房產處的辦公室在老百貨大樓的三樓。一天下午,在百貨大樓的門口碰上了幾年沒見的陳廠長,二人握手後感到很是親熱。
“國堅呀,問你個事,你幫我參考參考看行不。”陳廠長說話也直爽,不拖泥帶水。
我有點驚奇,忙問:“陳廠長是什麼事,你說出來聽聽,我再幫你參考。”
於是陳廠長說:“是這樣,就是與易經理的事,你知道,當時散夥後,我連工資都沒拿到,隻好找他解決,易經理最後寫了個三萬元的欠條給我。”
這件事我比較清楚於是問:“是這樣,這麼長時間了,易經理錢給了沒有?”
陳廠長有點無可奈何地說:“要是給錢就好啦,也不會這樣的煩人。早幾年打電話給易經理,他還能接接電話,後來連電話都不接了,太不像話了。”陳廠長越說越有些氣了:“我準備請討債公司去討,不然的話,錢是要不回來了。”我再問陳廠長:“討債公司的討債費用是多少?”陳廠長回答說:“百分之五十,也就是一萬五千元。”我想了想對陳廠長說:“陳廠長,我當初勸你扣輛東風汽車抵帳,你沒扣放棄了,覺得拉不下臉,可這次我勸你錢不要討了。”陳廠長有些不快的問我:“為什麼就放棄不討了,那三萬元錢怎麼辦?”我對陳廠長解釋:“討債公司都是些什麼樣的人?社會上的混混,流氓,打架鬧事的人。這樣的人能沾邊嗎?隻怕是沾上邊一輩子都有麻煩。”
我繼續解釋說:“首先,討債公司的人去討債,肯定會帶武器,什麼刀,鐵棍等等,幾句話討錢不到,會打人鬧事,輕則傷人,重則傷殘,甚至死亡。易經理是本地人,又是個老板手下肯定有些人,本地人也會幫忙,那麼事情會鬧的更大,最後怎樣收場都不知道?一但出了事,追起責任來卻落到了你頭上,因為,是你叫討債公司去的。除了經濟損失外,可能還要負刑事責任。就算是不鬧出大的事故,討債公司的人如果負了傷,或是重傷,他們肯定是有事沒事來找你要錢,你將一輩子都得不到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