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夏夜篝火(1 / 3)

中午那頓飯估計大家吃得都不開心,而我恰恰擅長自動過濾不開心的事,所以就過濾掉了今天晚上我還要繼續給他們做飯的這件事。

說起來,我長這麼大真的很少因為什麼事覺得困擾,也真的很少記仇,唯一牢牢記得的就是網上那些說我寫的是廁所讀物的家夥,我記恨他們。

“唉,不好意思,我剛剛一直在工作,忘了下去做飯。”雖然並不是這麼回事,但借口還是要找的,而且還得冠冕堂皇一點。

周映笑了:“都做好了!你下樓就行了。”

我是有點意外的,心說這是有人擅自跟我調班?還是說那可笑的“值日”根本就是他們耍我的?

掛了電話,我滿腹狐疑,想著如果被我發現他們耍我,我肯定是要理論一下的。

我揣著心思下了樓,一眼就看見了院子裏的桌上擺著的飯菜。

正經八百的飯菜,不是我中午糊弄的那種方便麵。

這時候,菜已經都端上來了,電飯煲就在旁邊放著。

一個男人在門外背對著我們抽煙,周映蹲在門口逗貓,程老板回頭看了我一眼問:“不好意思,你哪位?”

好家夥,真是喝斷片了。

周映跟他說我就是陳醒,今天新來的住客。

程老板從櫃子裏拿了瓶酒,過來笑著問我說:“來一杯?”

“不了,謝謝。”

當我的視線再掃描到另一個人的時候,那個叫淩野的正一攤爛泥一樣懶洋洋地坐在桌邊的椅子上,還蹺著該死的二郎腿。

我說:“常蹺二郎腿會得血栓塞。”

淩野扭頭看看我,我拉過椅子琢磨了半天自己該坐哪兒。

他的旁邊,不坐。

他的對麵,更不坐。

不想挨著他,也不想看著他。

“是嗎?”淩野說,“我以為就隻是影響精子形成呢。”

我翻了個白眼,又給這人貼上了“低俗”的標簽。

周映他們都過來了,五個人一起吃晚飯。

我問周映:“值日那事兒到底真的假的?”

“真的啊。”周映說。

“那今天晚上……”

“啊,”周映了然,“今晚這頓是程哥做的,他醒酒後說你今天剛來,休息休息,他替你。”

我感激地看向了程老板。

他這個老板,雖然看起來整天迷迷瞪瞪的,但人應該還不錯。

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不過很久之後我才知道,其實這頓飯是淩野做的,那句“休息休息,我替他”也是他說的。

做好事不留名。

這小子挺行。

我對淩野是有偏見的,歸根結底有兩個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剛來時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樣子實在有些惹人煩。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時生活中雖然是個喜歡呼朋喚友出去玩樂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麵是很挑剔的,話要投機,也不能太低級趣味。偏巧,淩野就是跟我話不投機還沉迷於低級趣味的人。

我所謂的低級趣味,包含很多層麵。

淩野倒是不會對異性或者同性進行什麼惡心人的騷擾,但那張嘴也是夠欠夠賤,我不愛聽他說話。

因為對這人沒什麼好印象,也就不願意搭理他,大部分時間我就躲在房間裏。

寫稿這件事,講究個緣分,偶爾我跟故事沒緣分的時候,就開了窗,趴在窗邊進行人類觀察。

據我觀察,住在“島”裏的人都愛自稱島民,而且這幾個家夥在這裏住的時間最短的是那個叫李崇的,自稱是個流浪詩人。

我對詩人沒有偏見,但李崇的詩挺讓人摸不著頭腦的。

不過,我覺得他肯定是個天才。我之所以這麼說,是有依據的,因為一般來說,我看不懂一本書,不是書不行,是它太厲害,膚淺的我讀不懂罷了。

另一個叫徐和,最喜歡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麵背對著門口抽煙,我保守估計,他一天得抽一盒,搞不好蘇溪海島上僅有的那幾個小超市的所有香煙都被他一個人買去了。

有時候我會勸他:“兄弟,記得每年體檢。”

當然,他從不搭理我。

至於來得時間最長的,除了程老板,就是淩野了。

當我得知淩野已經在“島”住了三年的時候,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後順理成章地繼承這間青旅。

我問給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這兒當自己家了吧?”

“是唄。”周映坐在樓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經是一個挺火的搖滾樂隊的吉他手,跟主唱談戀愛,結果主唱莫名其妙跑了,樂隊也解散了,她非要追個答案,結果追到了這裏來。

挺瀟灑的姑娘,這些人裏我最喜歡她。

周映說:“你對野哥挺感興趣啊?”

“……姐姐,我一直當你是個耳聰目明的修仙人,沒想到,修仙修得腦子不清醒了啊!”

周映就笑:“我修個屁的仙!”

我說:“你教我彈吉他唄。”

說真的,不是我故意沒事找事,也不是故意跟人家套近乎,我是真想學一門手藝,等回去之後,炫個技。現在不都喜歡立人設嗎,我也想立個“什麼都會”的人設。

而且,周映教我彈吉他,肯定不能收費,我出了這個島,上哪兒能找到這麼厲害還免費的老師去!

看吧,我這人就是這麼膚淺,就是這麼虛榮,就是這麼詭計多端。

“找淩野教你去,他也會。”周映說。

正說著,淩野拿著他那破風箏又從我麵前晃悠過去了。

“他?”我說,“他彈棉花吧!”

“你還真別小瞧他。”周映說,“那家夥有點東西的。”

我看過去,淩野在院子裏傻子似的扯他的風箏呢。

蝴蝶樣式的風箏,才剛飛起來,就掛在了歪脖子樹上。

“他是不是對風箏有執念啊?”我問周映,“怎麼見天兒在那兒放那個破風箏。”

“人家那不叫放風箏。”周映說,“他說這叫‘捕蝴蝶’,是一種行為藝術。”

還行為藝術?

我覺得他就是有毛病。

我跟周映說:“你看著吧,不出半年,這人準瘋。”

周映就笑,一邊扒拉她的吉他弦,一邊大笑。

淩野往這邊瞥了一眼,像看傻子似的看周映。

我挑撥離間:“他看你的眼神好像在看傻子。”

周映說:“他那是看你呢。”

我算是發現了,這地方真就沒有正常人。

我拍拍屁股走人,然後聽見身後淩野喊:“張三!捕蝴蝶嗎?”

“你才是張三!”我回頭罵他,“你就一法外狂徒,遲早丟精神病院去!”

淩野竟然不生氣,叼著沒點燃的煙,繼續放他那破風箏。

那個蝴蝶形狀的風箏從我頭頂飛過去,呼啦啦的,我跟被傳染了精神病一樣,竟然恍惚間覺得那是一隻真的大蝴蝶,正撲扇著翅膀從我眼前飛過。

“毛病!”我說我自己。

我快步往自己的房間走,決心離精神病遠點。

身後,程老板又喊:“陳真!喝酒嗎?”

我叫陳醒!

這地方究竟有沒有正常人啊!

我對淩野的排斥原因又加了一條——我討厭他用“捕蝴蝶”這個意象。

因為我很喜歡的作家納博科夫是個酷愛研究蝴蝶的人,我曾經珍藏在手機裏的一張照片就是他拿著個捕蝶網愉悅地在草叢中捕蝴蝶。

我在某本書裏曾經用過這個隱喻。引用納博科夫在《洛麗塔》裏的那句話——如果說洛麗塔是亨伯特的生命之光,那麼蝴蝶研究就是納博科夫的生命之光。

現在,我覺得自己被淩野的行為冒犯了。

當然,我知道這事不能怪他,是我個人戲太多,畢竟世界上不可能隻有我一個人喜歡納博科夫,也不可能隻有我一個人對“納博科夫的蝴蝶”耿耿於懷。

不過話說回來,我覺得淩野這人不像是會讀書的,他怕是連納博科夫是誰都不知道。

我把這句話寫在了當天的日記裏。

這個日記本是我來到蘇溪海島之後開始用的,專門記錄在這裏的一切經曆,自然也包括在這裏遇見的人。

很顯然,淩野在這個日記本裏占據了相當大的篇幅,如果日記也有主角的話,那麼他一定是重要配角。

因為唯一的主角,是我。

不過後來,過了很久之後,當我已經不在這個島上,因為過於思念這裏的一切而重新翻看它時,我才意識到,這本日記也可以稱為《陳醒打臉手冊》。

總之,那時候我覺得淩野是個討人厭的文盲。

我這個人有時候是很小肚雞腸的,因為覺得他冒犯到了我的文學偶像,第二天就拿著納博科夫的書去院子裏顯擺了,並試圖以此嘲諷他一番。

我坐在淩野平時坐的那個躺椅上,鳩占鵲巢,一邊曬太陽一邊看書。

最新版的《說吧,記憶》,這是納博科夫的自傳,封麵上就印著一個正在翻看蝴蝶標本畫冊的男孩,扉頁上寫著“獻給薇拉”——也就是他的妻子。

我故意拿這本書,裏麵寫了納博科夫是如何對蝴蝶產生了興趣又如何癡迷於此的,我試圖以此來暗示淩野少蹭熱度。

在淩野突然靠近的時候,我不小心把它掉在了地上。

“……你幹嗎?”我被他嚇了一跳。

他換了一件黑色的T恤,還換了一條花褲衩。

他手裏還是拿著那個蝴蝶風箏,依舊用那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