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美
——讀Puffer的《美之心理學》
美的媒介是常常變化的,但它的作用是常常一樣的。美的目的隻是創造一種“圓滿的刹那”;在這刹那中,“我”自己圓滿了,“我”與人、與自然、與宇宙融合為一了,“我”在鼓舞,奮興之中安息了(Perfect moment of unity and self completeness and repose in excitement)。我們用種種方法,種種媒介,去達這個目的:或用視覺的材料,或用聽覺的材料……文學也可說是用聽覺的材料的;但這裏所謂“聽覺”,有特殊的意義,是從“文字”聽受的,不是從“聲音”聽受的。這也是美的媒介之一種,以下將評論之。
第一部分
文學的材料是什麼呢?是文學?文字的本身是沒有什麼的,隻是印在紙上的形,聽在耳裏的音罷了。它的效用,在它所表示的“思想”。我們讀一句文,看一行字時,所真正經驗到的是先後相承的,繁複異常的,許多視覺的或其他感覺的影像(Image),許多觀念,情感,論理的關係——這些一一湧現於意識流中。這些東西與日常的經驗或不甚相符,但總也是“人生”,總也是“人生的網”。文字以它的輕重疾徐,長短高下,調節這張“人生的網”,使它緊張,使它鬆弛,使它起伏後平靜。但最重要的還是“思想”——默喻的經驗;那是文學的材料。
現在我們可以曉得,文字隻是“意義”(Meaning),意義是可以了解,可以體驗(Lived through)的。我們說“文字的意義”,其實還不妥當;應該說“文字所引起的心態”才對。因為文學的表麵的解說是很薄弱的,近似的;文字所引起的經驗才是整個的,活躍的。文字能引起這種完全的經驗在人心裏,所以才有效用;但在這時候,它自己隻是一個機緣,一個關捩而已。文學是“文字的藝術”(Art of words);而它的材料實是那“思想的流”,換句話說,實是那“活的人生”。所以Stevenson說,文學是人生的語言(Dialect of life)。
有人說,“人生的語言”,又何獨文學呢?眼所見的諸相,也正是“人生的語言”。我們由所見而得了解,由了解而得生活;見相的重要,是很顯然的。一條曲線,一個音調,都足以傳無言的消息;為什麼圖畫與音樂便不能做傳達經驗——思想——的工具,便不能叫出人生的意義,而隻係於視與聽呢?持這種見解的人,實在沒有知道言語的曆史與價值。要知道我們的視與聽是在我們的理解(Understanding)之先的,不待我們的理解而始成立的;我們常為視與聽所左右而不自知,我們對於視與聽的反應,常常是不自覺的。而且,當我們理解我們所見時,我們實已無見了;當我們理解我們所聞時,我們實已無聞了:因為這時是隻有意義而無感覺了。雖然意義也需憑著殘留的感覺的斷片而顯現,但究非感覺自身了。意義原是行動的關捩,但許多行動卻無需這個關捩;有許多熟練的、敏捷的行動,是直接反應感覺,簡潔不必經過思量的。如彈批亞娜,擊劍,打彈子,那些神乎其技的,揮手應節,其密如水,其捷如電,他們何嚐不用視與聽,他們何嚐用一毫思量呢?他們又哪裏來得及思量呢?他們的視與聽,不曾供給他們以意義。視與聽若有意義,它們已不是純正的視與聽,而變成了或種趣味了。表示這種意義或趣味的便是言語;言語是彌補視與聽的缺憾的。我們創造言語,使我們心的經驗有所托以表出;言語便是表出我們心的經驗的工具了。從言語進而為文字,工具更完備了。言語文字隻是種種意義所構成;它的本質在於“互喻”。視與聽比較的另有獨立的存在,由它們所成的藝術也便大部分不須憑借乎意義,就是,有許多是無“意義”的,價值在“意義”以外的。文字的藝術便不然了,它隻是“意義”的藝術,“人的經驗”的藝術。
還有一層,若一切藝術總須叫出人生的意義,那麼,藝術將以所含人生的意義的多寡而區為高下。音樂與建築是不含什麼“意義”的,和深銳、宏偉的文字比較起來,將淪為低等藝術了?然而事實絕不是如是,藝術是沒有階級的!我們不能說天壇不如《離騷》,因為它倆各有各的價值,是無從相比的。因此知道,各種藝術自有其特殊的材料,絕不是同一的,強以人生的意義為標準,是不合式的。音樂與建築的勝場,決不在人生的意義上。但各種藝術都有其材料,由此材料以達美的目的,這一點卻是相同的。圖畫的材料是線,形,色;以此線線,形形,色色,將種種見相融為一種迷人的力,便是美了。這裏美的是一種力,使人從眼裏受迷惑,以漸達於“圓滿的刹那”。至於文學,則有“一切的思想,一切的熱情,一切的欣喜”作材料,以融成它的迷人的力。文學裏的美也是一種力,用了“人生的語言”,使人從心眼裏受迷惑,以達到那“圓滿的刹那”。
第二部分
由上觀之,文字的藝術,材料便是“人生”。論文學的風格的當從此著眼。凡字句章節之所以佳勝,全因它們能表達情思,委屈以赴之,無微不至。斯賓塞論風格哲學(Philosopsy of style),有所謂“注意的經濟”(Economy of Attention),便指這種“文詞的曲達”而言;文詞能夠曲達,注意便能集中了。斐德(Pater)也說,一切佳作之所以成為佳作,就在它們能夠將人的種種心理曲曲達出;用了文詞,憑了聯想的力,將這些恰如其真的達出。凡用文詞,若能盡意,使人如接觸其所指示之實在,便是對的,便是美的。指示簡單感覺的字,容易盡意,如說“紅”花,“白”水,使我們有渾然的“紅”感,“白”感,便是盡意了。複雜的心態,卻沒有這樣容易指示的。所以莫泊桑論弗老貝爾說,在世界上所有的話Expressions之中,在所有的說話的方式和調子之中,隻有“一種”——一種方式,一種調子——可以表出我所要說的。他又說,在許多許多的字之中,選擇“一個”恰好的字以表示“一個”東西,“一個”思想;風格便在這些地方。是的,凡是“一個”心態或心象,隻有“一”字,“一”句,“一”節,“一”篇,或“一”曲,最足以表達它。
文字裏的思想是文學的實質。文學之所以佳勝,正在它們所含的思想。但思想非文字不存,所以可以說,文字就是思想。這就是說,文字帶著“暗示之端緒”(Fringe of suggestion),使人的流動的思想有所附著,以成其佳勝。文字好比月亮,暗示的端緒——即種種暗示之意——好比月的暈;暈比月大,暗示也比文字的本義大。如“江南”一詞,本意隻是“一帶地方”;但是我們見此二字,所想到的絕不止“一帶地方,在長江以南”而已,我們想到“草長鶯飛”的江南,我們想到“落花時節”的江南,我們或不勝其愉悅,或不勝其悵惘。——我們有許多曆史的聯想,環境的聯想與江南一詞相附著,以成其佳勝。言語的曆史告訴我們,言語的性質一直是如此的。言語之初成,自然是由模仿力(Imitative power)而來的。泰奴(Talne)說得好:人們初與各物相接,他們便模仿他們的聲音;他們撮唇,擁鼻,或發粗音,或發滑音,或長,或短,或作急響,或打胡哨。或翕張其胸膛,總求聲音之畢肖。
文字的這種原始的模仿力,在所謂摹聲字(Onomatopoetic words)裏還遺存著;摹聲字的目的隻在重現自然界的聲音。此外還有一種模仿,是有感覺的聯絡( Associations of tsensations)而成。各種感覺,聽覺,視覺,嗅覺,觸覺,運動感覺,有機感覺,有許多公共的性質,與他種更複雜的經驗也相同。這些公共的性質可分幾方麵說:以力量論,有強的,有弱的;以情感論,有粗暴的,有甜美的。如清楚而平滑的韻,可以給人輕捷和精美的印象(仙,翩,旋,尖,飛,微等字是);開闊的韻可以給人提高與擴展的印象(大,豪,茫,俺,張,王等字是)。又如難讀的聲母常常表示努力,震動,猛烈,艱難,嚴重等(剛,勁,崩,敵,窘,爭等字是);易讀的聲母常常表示平易,平滑,流動,溫和,輕雋等(伶俐,富,平,嫋,婷,郎,變,娘等字是)。
以上列舉各種聲音的性質,我們要注意,這些性質之不同,實由發音機關動作之互異。凡言語文字的聲音,聽者或讀者必默誦一次,將那些聲音發出的動作重演一次——這種默誦,重演是不自覺的。在重演發音動作時,那些動作本來帶著的情調,或平易,或艱難,或粗暴,或甜美,同時也被覺著了。這種“覺著”,是由於一種同情的感應(Sympaihetle inducflon),是由許多感覺聯絡而成,非任一感覺所專主;發音機關的動作也隻是些引端而已。和摹聲隻係於外麵的聽覺的,繁簡過殊。但這兩種方法有時有聯合為一,如“吼”字,一麵是直接摹聲,一麵引起筋肉的活動,暗示“吼”動作之延擴的能力。
文字隻老老實實指示一事一物,毫無色彩,像代數符號一般;這個時期實際上是沒有的。無論如何,一個字在它的曆史變遷裏,總已積累著一種暗示的端緒了,如一隻船積累著螺螄一樣。瓦特勞來(Water Raleigh)在他的風格論裏說,文字載著它們所曾含的一切意義以行;無論普遍說話裏,無論特別講演裏,無論一個微細的學術的含義,無論一個不甚流行的古義,凡一個字所曾含的,它都保留著,以發生豐富而繁複的作用。一個字的含義與暗示,往往是多樣的。且舉以“褐色”(Gray) 一詞為題的佚名論文為例,這篇文是很有趣的!
褐色是白畫的東西的寧靜的顏色,但是凡褐色的東西,總有一種不同的甚至奇異的感動力。褐色是毹毛的顏色,魁克派(Quaker教派名)長袍的顏色,鳩的胸脯的顏色,褐色的日子的顏色,貴婦人頭發的顏色;而許多馬一定是褐色的。……褐色的又是眼睛,女巫的眼睛,裏麵有綠光,和許多邪惡。褐色的眼睛或者和藍眼睛一般溫柔,謙讓而真實;蕩女必定有褐色的眼睛的。
文字沒“有”意義,它們因了直接的暗示力和感應力而“是”意義。它們就是它們所指示的東西。不獨字有此力;文句,詩節(Verse)皆有此力;風格所論,便在這些地方,有字短而音峭的句,有音響繁然的句,有聲調圓潤的句。這些句形與句義都是一致的。至於韻律,節拍,皆以調節聲音,與意義所關也甚巨,此地不容詳論。還有“變聲”(Breaks)和“語調”(Variations)的表現的力量,也是值得注意的。“變聲”疑是句中聲音突然變強或變弱處;“語調”疑是同字之輕重異讀。此兩詞是音樂的術語;我不懂音樂,姑如是解,待後改正。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我們說“標準”,有兩個意思:一是不自覺的;一是自覺的。不自覺的是我們接受的傳統的種種標準。我們應用這些標準衡量種種事物種種人,但是對這些標準本身並不懷疑,並不衡量,隻照樣接受下來,作為生活的方便。自覺的是我們修正了的傳統的種種標準,以及采用的外來的種種標準。這種種自覺的標準,在開始出現的時候大概多少經過我們的衡量;而這種衡量是配合著生活的需要的。本文隻稱不自覺的種種標準為“標準”,改稱種種自覺的標準為“尺度”,來顯示這兩者的分別。“標準”原也離不開尺度,但尺度似乎不像標準那樣固定;近來常說“放寬尺度”,既然可以“放寬”,就不是固定的了。這種“標準”和“尺度”的分別,在一個變得快的時代最容易覺得出:在道德方麵在學術方麵如此,在文學方麵也如此。
中國傳統的文學以詩文為正宗,大多數出於士大夫之手。士大夫配合君主掌握著政權。做了官是大夫,沒有做官是士;士是候補的大夫。君主士大夫合為一個封建集團,他們的利害是共同的。這個集團的傳統的文學標準,大概可用“儒雅風流”一語來代表。載道或言誌的文學以“儒雅”為標準,緣情與隱逸的文學以“風流”為標準。有的人“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表現這種情誌的是載道或言誌,這個得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抱負,得有“怨而不怒”“溫柔敦厚”的涵養,得有“熔經鑄史”“含英咀華”的語言。這就是“儒雅”的標準。有的人縱情於醇酒婦人,或寄情於田園山水,表現這種種情誌的是緣情或隱逸之風。這個得有“妙賞”“深情”和“玄心”,也得用“含英咀華”的語言。這就是“風流”的標準。(關於“風流”的解釋,用馮友蘭先生語,見《論風流》一文中。)
在現階段看整個的傳統的文學,我們可以說“儒雅風流”是標準。但是看曆代文學的發展,中間還有許多變化。即如詩本是“言誌”的,陸機卻說“詩緣情而綺靡”。“言誌”其實就是“載道”,與“緣情”不大相同。陸機實在是用了新的尺度。“詩言誌”這一個語在開始出現的時候,原也是一種尺度;後來得到公認而流傳,就成為一種標準。說陸機用了新的尺度,是對“詩言誌”那個舊尺度而言。這個新尺度後來也得到公認而流傳,成為又一種標準。又如南朝文學的求新,後來文學的複古,其實都是在變化;在變化的時候也都是用著新的尺度。固然這種新尺度大致隻伸縮於“儒雅”和“風流”兩種標準之間,但是每回伸縮的長短不同,疏密不同,各有各的特色。文學史的擴展從這種種尺度裏見出。
這種尺度表現在文論和選集裏,也就是表現在文學批評裏。中國的文學批評以各種形式出現。魏文帝的“論文”是在一般學術的批評的《典論》裏,陸機《文賦》也許可以說是獨立的文學批評的創始,他將文作為一個獨立的課題來討論。此後有了選集,這裏麵分別體類,敘述源流,指點得失,都是批評的工作。又有了《文心雕龍》和《詩品》兩部批評專著。還有史書的文學傳論,別集的序跋和別集中的書信。這些都是比較有係統的文學批評,各有各的尺度。這些尺度有的依據著“儒雅”那個標準,結果就是複古的文學,有的依據著“風流”那個標準,結果就是標新的文學。但是所謂複古,其實也還是求變化求新異;韓愈提倡古文,卻主張務去陳言,戛戛獨造,是最顯著的例子。古文運動從獨造新語上最見出成績來。胡適之先生說文學革命都從文字或文體的解放開始,是有道理的,因為這裏最容易見出改變了的尺度。現代語體文學是標新的,不是複古的,卻也可以說是從文字或文體的解放開始;就從這語體上,分明地看出我們的新尺度。
這種語體文學的尺度,如一般人所公認,大部分是受了外國的影響,就是依據著種種外國的標準。但是我們的文學史中原也有這樣一股支流,和那正宗的或主流的文學由分而合的相配而行。明代的公安派和竟陵派自然是這支流的一段,但這支流的淵源很古久,截取這一段來說是不正確的。漢以前我們的言和文比較接近,即使不能說是一致。從孔子“有教無類”起,教育漸漸開放給平民,受教育的漸漸多起來。這種受了教育的人也稱為“士”,可是跟從前貴族的士不同,這些隻是些“讀書人”。士的增多影響了語言的文體,話要說得明白,說得詳細,當時的著述是說話的記錄,自然也是這樣。這裏麵該有平民語調的摻入,雖然我們不能確切的指出。漢代辭賦發達,主要的作為宮廷文學;後來變為遠於說話的駢儷的體製,士大夫就通用這種體製。可是另一方麵,遊曆了通都大邑名山大川的司馬遷,卻還用那近乎說話的文體作《史記》,古裏古怪的揚雄跟《問孔》《刺孟》的王充,也還用這種文體作《法言》和《論衡》;而樂府詩來自民間,不用問更近於說話。可見這種文體是廢不掉的。就是駢儷文盛行的時代,也還有《世說新語》,記錄那時代的說話。到了唐代的韓愈,提倡“氣盛言宜”的古文,“氣盛言宜”就是說話的調子,至少是近於說話的調子,還有語錄和筆記,起於唐而盛於宋,還有來自民間的詞,這些也都用著說話或近於說話的調子。東漢以來逐漸建立起來的門閥,到了唐代中葉垮了台,“尋常百姓”的士又增多起來,加上宋代印刷和教育的發達,所以那種詳明如話的文體就大大的發達了。到了元明兩代,又有了戲曲和小說,更是以說話體就是語體為主。公安派竟陵派接受了這股支派,努力想將它變成主流,但是這一個嚐試失敗了。直到現在,一個新的嚐試才完成了語體文學,新文學,也就是現代文學。
從以上一段語體文學發展的簡史裏可以看出種種伸縮的尺度。這些尺度大體上固然不出乎“儒雅”和“風流”那兩個標準,可是像語錄和筆記,有些恐怕隻夠“儒”而不夠“雅”,有些恐怕既不夠“儒”也不夠“雅”,不夠“雅”因為用俗語或近乎俗語,不夠“儒”因為隻是一些細事,無關德教,也與風流不相幹。漢樂府跟《世說新語》也用俗語,雖然現在已將那些俗語看作了古典。戲曲和小說有的別忠奸,寓勸懲,敘風流,固然夠得上標準,有的卻不夠儒雅,不算風流。在過去的文學傳統裏,這兩種本沒有地位,所謂不在話下。不過我們現在得給這些不夠格的分別來個交代。我們說戲曲和小說可以見人情物理,這可以叫作“觀風”的尺度,《禮記》裏說詩可以“觀民風”;可以觀風,也就拐了彎兒達到了“儒雅”那個標準。戲曲和小說不但可以觀民風,還可以觀士風,而觀風就是寫實,就是反映社會,反映時代。這是社會的描寫,時代的記錄。在我們看來,用不著再繞到“儒雅”那個標準之下,就足夠存在的理由了。那些無關政教也不算風流的筆記,也可以這麼看。這個“人情物理”或“觀風”的尺度原是依據了“儒雅”那個標準定出來的。可是唐代中葉以後,這個尺度似乎已經暗地裏獨立運用,這已經不是上德化下的尺度而是下情上達的尺度了。人民參加著定了這個尺度,而俗語的摻入文學,正與這個尺度配合著。
說是人民參加著訂定文學的尺度,如上文所提到的,該起於春秋末年貴族漸漸沒落平民漸漸興起的時候。這些受了教育的平民加入了統治集團,多少還帶著他們的情感和語言。這種新的士流日漸增加,自然就影響了文化的麵目乃至精神。漢樂府的搜集與流行,就在這樣氛圍之中。韓詩解《伐木》一篇說到“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正是“人情物理”,正是“觀風”;這說明了三百篇詩的一些詩,也說明了樂府裏的一些詩。“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自然周代的貴族也會如此的,可是這兩句帶著濃重的平民的色彩;配合著語言的通俗,尤其可以見出。這就是前麵說的“參加”,這參加倒是不自覺的。但那“人情物理”或“觀風”的尺度的訂定卻是自覺的。漢以來的社會是士民對立,同時也是士民流通。《世說新語》裏記錄一些俗語,取其自然。在“風流”的標準下,一般的固然以“含英咀華”的語言為主,但是到了這時代稍加改變,取了“自然”這個尺度,也不足為怪的。
唐代中葉以後,士民間的流通更自由了,士人更多了。於是乎“人情物理”的著作也更多。元代蒙古人壓迫漢人,士大夫的地位降低下去。真正領導文壇的是一些吏人以及“書會先生”。他們依據了“人情物理”的尺度作了許多戲曲。明代土大夫的地位高了些,但是還在暴君壓製之下。他們這時去口恢複了文壇的領導權,他們可也在作戲曲,並且在提倡小說,作小說了。公安派竟陵派就是受了這種風氣的影響而形成的。清代士大夫的地位又高了些,但是又在外族統治之下,還不能恢複元代以前的地位。他們也在作戲曲和小說,可是戲曲和小說始終還是小道,不能跟詩文並列為正宗。“人情物理”還是一種尺度,不能成為標準。但是平民對文學的影響確乎漸漸在擴大。原來士民的對立並不是嚴格的。尤其在文學上,平民所表現的生活還是以他們所“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土大夫生活為標準。他們受自己的生活折磨夠了,隻羨慕著士大夫的生活,可又隻能耐著苦羨慕著,不知道怎樣用行動去爭取,至多是表現在他們的文學就是民間文學裏;低級趣味是免不了的,但那時他們的理想是爬上高處去。這樣,士大夫的文學接受他們的影響,也算是個順勢。雖然“人情物理”和“通俗”到清代還沒有成為標準,可是“自然”這尺度從晉代以來已漸漸成為一種標準。這究竟顯出人民的力量。
大清帝國改了中華民國,新文化運動新文學運動配合著“五四”運動畫出了一個新時代。大家擁戴的是“德先生”和“賽先生”,就是民主與科學。但是實際上做到的是打倒禮教也就是反封建的工作。反封建解放了個人,也發現了民眾,於是乎有了個人主義和人道主義;前者是實踐,後者還是理論。這裏得指出在那個階段上,我們是接受了種種外國標準,而向現代化進行著。這時的社會已經不是士民的對立,而是封建的軍閥官僚和人民的對立。從清末開設學校,受教育的人大量增多。士或讀書人漸漸變了質;到這時一部分成為軍閥和官僚的幫閑,大部分卻成了遊離的知識階級。知識階級從軍閥和官僚獨立,卻還不能跟民眾聯合起來,所以遊離著。這裏麵大部分是青年學生。這時候的文學是語體文學,開始似乎是應用著“人情物理”“通俗”那兩個尺度以及“自然”那個標準。然而“人情物理”變了質成為“打倒禮教”就是“反封建”也就是“個人主義”這個標準,“通俗”和“自然”也讓步給那“歐化”的新尺度;這“歐化”的尺度後來並且也成了標準。用歐化的語言表現個人主義,順帶著人道主義,是這時期知識階級向著現代化的路。
“五卅”運動接著國民革命,發展了反帝國主義運動;於是“反帝國主義”也成了文學的一種尺度。抗戰起來了,“抗戰”立即成了一切的標準,文學自然也在其中。勝利卻帶來了一個動亂時代,民主運動發展,“民主”成了廣大應用的尺度,文學也在其中。這時候知識階級漸漸走近了民眾,“人道主義”那個尺度變質成為“社會主義”的尺度,“自然”又調劑著“歐化”,這樣與“民主”配合起來。但是實際上做到的還隻是暴露醜惡和鬥爭醜惡。這是向著新社會發腳的路。受教育的越來越多,這條路上的人也將越來越多,文學終於要配合上那新的“民主”的尺度向前邁進的。大概文學的標準和尺度的變換,都與生活配合著,采用外國的標準也如此。表麵上好像隻是求新,其實求新是為了生活的高度深度或廣度。社會上存在著特權階級的時候,他們隻見到高度和深度;特權階級垮台以後,才能見到廣度。從前有所謂雅俗之分,現在也還有低級趣味,就是從高度深度來比較的。可是現在漸漸強調廣度,去配合著高度深度,普及同時也提高,這才是新的“民主”的尺度。要使這新尺度成為文學的新標準,還有待於我們自覺的努力。
文藝的真實性
我們所要求的文藝,是作者真實的話,但怎樣才是真實的話呢?我以為不能籠統的回答;因為文藝的真實性是有種別的,有等級的。
從“再現”的立場說,文藝沒有完全真實的,因為感覺與感情都不能久存,而文藝的抒寫,又必在感覺消失了,感情冷靜著的時候,所以便難把捉了。感覺是極快的,感覺當時,隻是感覺,不容做別的事。到了抒寫的時候,隻能憑著記憶,敘述那早已過去的感覺。感情也是極快的。在它熱烈的時候,感者的全人格都沒入了,那裏有從容抒寫之暇?——一有了抒寫的動機,感情早已冷卻大半,隻剩虛虛的輪廓了。所以正經抒寫的時候,也隻能憑著記憶。從記憶裏抄下的感覺與感情,隻是生活的意思,而非當時的生活;與當時的感覺感情,自然不能一致的。不能一致,就不是完全真實了——雖然有大部分是真實的。
在大部分真實的文藝裏,又可分為數等。自敘傳性質的作品,比較的最是真實,是第一等。雖然自古哲人說自知是最難的,雖然現在的心理學家說內省是靠不住的,研究自己的行為和研究別人的行為同其困難,但那是尋根究底的話;在普通的意義上,一個人知道自己,總比知道別人多些,敘述自己的經驗,總容易切實而詳密些。近代文學裏,自敘傳性質的作品一日一日的興盛,主觀的傾向一日一日的濃厚;法朗士甚至說,一切文藝都是些自敘傳。這些大約就因力求逼近真實的緣故。作者唯恐說得不能人微,故隻揀取自己的經驗為題材,讀者也覺作者為別人的說話,到底隔膜一層,不如說自己的話親切有味,這可叫做求誠之心,欣賞力發達了,求誠之心也便更覺堅強了。
敘述別人的事不能如敘述自己的事之確實,是顯然的,為第二等。所謂敘述別人的事,與第三身的敘述稍有不同。敘別人的事,有時也可用第一身;而用第三身敘自己的事,更是常例。這正和自敘傳性質的作品與第一身的敘述不同一樣。在敘述別的事的時候,我們所得而憑借的,隻有記憶中的感覺,與當事人自己的話,與別人關於當事人的敘述或解釋。——這所謂當事人,自然隻是些“榜樣”Model。將這些材料加以整理,仔仔細細下一番推勘的工夫,體貼的工夫,才能寫出種種心情和關係;至於顯明性格或腳色,更需要塑造的工夫。這些心情,關係和性格,都是推論所得的意思;而推論或體貼與塑造,是以自己為標準的。人性雖有大齊,細端末節,卻是千差萬殊的,這叫做個性。人生的豐富的趣味,正在這細端末節的千差萬殊裏。能顯明這個千差萬殊的個性的文藝,才是活潑的,真實的文藝。自敘傳性質的作品,確能做到一大部分;敘述別人的事,卻就難了。因為我們的敘述,無論如何,是以自己為標準的;離不了自己,哪裏會有別人呢?以自己為標準所敘別人的心情,關係,性格,至多隻能得其輪廓,得其形似而已。自敘憑著記憶,已是間接;這裏又加上推論,便間接而又間接了;愈間接,去當時當事者的生活便愈遠了,真實性便愈減少了。但是因為人性究竟是有大齊的,甲所知於別人的固然是浮麵的,乙丙丁……所知於別人的也不見得有多大的差異;因此大家相忘於無形,對於“別人”的敘述之真實性的減少,並不覺有空虛之感。我們在文人敘述別人的文字裏,往往能覺著真實的別人,而且覺著相當的滿足,就為此故。——這實是我們的自騙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