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領頭(1 / 1)

林三覺是海沿城村邊獵戶,相對於別人隻去海上打魚,她特別喜歡進入有毒蟲的森林裏打獵,因為一些祖傳技能,她也是知道一些海沿城沃叢森林一些基本毒是怎麼解的。

所以運氣好的話,她先準備好幾天一個星期的量來,然後進入森林打獵,如果運氣好打了個獸皮羊皮之類的,就可以搓製出來賣了。

這樣哪怕十天半個月收獲一次,也足夠養家糊口,但也有危險,她的娘親祖奶奶都是死於打獵的森林中的,這是用命在換。

十多年前林三覺才十幾歲,可覺悟特別高,她覺得不應該繼續這樣下去了,想尋求改變。

可自己見識有限,所以隻能跟著官府走,她是最有行動力,也是最信任官府能給他們生活帶來改變的人。

所以縣令有什麼變動條件,她第一時間響應,哪怕這樣堅持了十幾年,她從十五六歲到了三十五六歲,仍然堅信這個道理。

所以當官府發布一種叫硝石的石頭時,她知道哪裏有哪裏見過,第一時間就上報了,也是如此,夏銣君把縣衙不多的衙役調動了起來,讓他們挖掘工作開始行動了起來。

然後製冰的法子也如火如荼宣傳了起來。

這樣突如其來的政令還加上要養孩子,一開始很多少都是懵逼的,麻木的,根本不在意的。

多年習慣了朝廷政令當耳邊風,因為聽了也沒用,也沒有對他們生活帶來多大改變,可林三覺在彙報了自己知道的硝石位置後,拉著好友,真的在大街上去挑選了一群孩子回來。

如果是別人,想著要養熟,一定是選那種剛出生的嬰兒,可林三覺不這麼想,她挑選的十五六歲的孩子,這樣的孩子經曆了最困的磨難,從有記憶就靠自己的手段謀生,不管是偷摸拐騙裝可憐還是其他,總之像乞丐那般把自己養活了,所以孩子帶回來她不用操心,以簽訂了賣身契約嚇唬震懾住小孩,讓這些孩子不敢造次,然後才讓他們可以做一些手腳活,幫她的忙,不至於無用。

孩子知道了在她家勞作就有飯吃,別說簽什麼賣身契了,趕都趕不走。

所以和好友阿金領了七八個孩子回來後,確定把他們拿捏得死死的後,她就去縣令府拿硝石登記學習製冰了。

這樣的過程很辛苦,學會了就沒日沒夜的給自己家挖坑製作了一個冰窖。

而像林三覺這樣的人也有,如果說林三覺是聽政府的話尋求改變,那一些敏銳的人,少數那些聰明的人,比如說如此艱苦條件還能在海沿城活得好好的商人,也是聞風而動。

所以慢慢的,製冰法子也流傳了出來。

甚至有那經商頭腦的,直接跑到外地去尋找硝石,自己製作一個製冰作坊,把昂貴的冰賣給那些達官貴人,這些夏銣君都知道,沒有阻止,隻讓他們把獲得的極致一半錢交什麼專利費,一開始一些人不以為意,交什麼專利費,可當他們發現吃獨食在海沿城根基不保,甚至直接動用朝廷的東西時,不得不乖乖聽話。

當然,夏銣君也書信一封,把製冰的法子奉獻上去,當作朝廷的財產,所以為了提高收入,私人製冰售賣才要收專利費。

雖然這封快馬加鞭的信是後來才到達女帝手裏的,女帝看了卻是大喜,能給國庫增加銀子的,都是好事,好人,想也不想就把專利收入朝廷,而還獎勵了夏銣君許多金銀,許多銀子,甚至撥款十萬白銀,讓她發展。

至於夏銣君的先斬後奏,看在這麼寶貴的東西奉上來的份上,女帝就不追究了,何況都是為了發展。

很期待,像曹英德說的那樣,不知道夏銣君的潛力是不是真的那麼大,把各朝各代最頭疼的海邊城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