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時,伏羲選擇了六位官員,並進行了分職。一是任命金提氏負責教導人們用葦草編織草席、草苫(音山),用木頭搭建棚屋,讓每一個人都有房可住;二是任命鳥明氏負責教導人們製作方形木筏,將大木鑿空為舟,以便利交通;三是任命視昌為記事官,讓他記錄各地出現的災惡,並察其虛實,向伏羲彙報;四是任命紀通為中職官,負責各方國的農業,教導人們種植五穀;五是任命仲起為司陽,亦稱司陸,即讓他負責觀察陸地上發生的各種異常現象;六是任命陽侯為司陰,亦稱司水,讓他負責觀察江河的消漲,以讓人們躲避洪水。
在六位官員的輔佐下,天地陰陽和合,百姓們猶如生活在春風裏,而五穀也按時收獲,人們的衣食住行都得到了解決,於是就有更多的部落方國加入到大風國裏,很快大風國的勢力範圍已擴大到整個中原地區。
在伏羲之前,人們“結繩以記事”,也就是用繩子打結以記事,是文字產生前的一種幫助記憶的方法。相傳,大事打大結,小事打小結。所以在《易·係辭下》中記載:“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現今某些沒有文字的民族,仍有用結繩來記事的。正是因為“結繩記事”已無法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伏羲就命臣子朱襄負責造“六書”。何謂“六書”?即創造文字時,必須遵循的六個法則。這六個法則是:“一曰象形,二曰指事,三曰會意,四曰轉注,五曰諧聲,六曰假借。”這朱襄接受任務後,果然不負伏羲所望,在數年之內竟創造出了一些常用的最原始的象形文字來。
說到這裏,且莫認為這是說書的在此瞎編。雖然說書的拿不出來某某文字就是伏羲命朱襄造出來的,但說書的可以不久前的考古資料為證,說明在八千年前,就在伏羲生活的區域,發現了最古老的文字符號:
現仍以河南省舞陽的賈湖遺址考古為例。該遺址在1983年至1987年的發掘中,發現了甲骨契刻符號,這是迄今中國最早的與漢字起源有關的實物資料。據考古專家確定,此遺址年代距今8600至7600年。其符號如圖1:
河南省舞陽賈湖遺址甲骨契刻符號的發現,將中國文字的起源時間推至距今8000年前。此遺址於1983年至1987年發掘,2001年又進一步進行發掘,共發現12個甲骨契刻符號。
賈湖契刻符號與中國文字起源的依據何在?據長期從事這項工作的中國科技大學教授張居中認為,賈湖契刻符號雖然過於抽象,但它們都具有一定的形,應記錄了當時主人一定的寓義,而義是要用語言來解讀的。因此,這些刻符就具備了文字的形、音、義的基本條件。
因此說書的認為,在中國古籍中記載的伏羲讓朱襄發明文字,決不是無稽
圖1、賈湖、半坡、柳灣與文字起源有關的刻劃符號
之談。說書的更認為,文字的出現必定經曆了一個漫長而逐漸演變地過程。文字是人類在進化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種語言表達形式,也是表明一個民族在進化過程中的文明進步程度。文字的出現必須具備兩個要素,即書寫工具和文
字載體,並且是以文字載體而存在,而載體又隨社會的進步程度而不斷變化。
我們可以設想,即使在遠古的人們已經發明了文字,但是,如果沒有銳利的工具,僅用打製的石器是不可能在堅硬的岩石上刻畫出文字的。而此時,人們傳遞信息的工具也隻有依靠語言和表情了。他們向後人傳遞的各種社會的、生活的信息,也隻能利用語言一代傳遞一代,一直傳到有那麼一天,他們發現可以用銳利的石器在樹皮上刻字,此時的字當然是象形的語言符號,但是這些以樹皮為載體的文字是不可能保持久遠的。隨後,先人們發明了陶器,即使用一根纖弱的樹枝,也會在泥土上畫出符號,於是,一些陶器就變成了文字的載體。爾後,先人們對隕鐵的使用,青銅器的使用,使書寫文字的工具有了一個飛躍,於是,山岩上的刻字和繪畫出現了,鑄造在青銅器上的文字出現了,刻在龜甲上的甲骨文出現了,書寫在木頭或竹簡上、絲織品上的文字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