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商不奸”是中國封建社會商人形象的生動寫照,但徽商則信守儒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信條,高舉誠信的旗幟,本著先義後利、義中取利的心態走進市場,恪守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奉公守法、互惠互利、信守契約等基本道德,博得廣大生產者和消費費的歡迎,因而在生意場上左右得利,處處受益。
1財自道生,利緣義取
徽商源自深山僻壤,卻聲名遠播。徽商為何能在天南地北落地生根,站穩商埠,久久立於不敗之地?徽商之所以能在眾商幫中稱雄,重要的還在於他們的商業道德和經營理念。徽商把見利思義、誠實守信作為立商之基。
徽商的商業道德主要表現在:以誠待人,以信服人;薄利競爭,甘為廉賈;寧可失利,不可失義;注重質量,提高信譽。徽商之所以形成這種商業道德,得益於他們的“賈而好儒”,受到傳統文化的熏陶,自覺地用儒道經商。徽商注重商業道德,主張義中取利,因義而用財。這種義利觀提高了徽商的信譽,有利於競爭;鞏固了商幫的團結,有利於發展。
清朝年間的徽商舒遵剛,精算計,善權衡。經商之暇喜讀《四書》、《五經》,把書中的義理運用於經商之中。他曾說:“錢,泉也,如流泉然。”他還說:“對人言,生財有大道,以義為利,不以利為利,國且如此,況身家乎。”徽州商人李大皓告誡他的繼承者說:“財自道生,利緣義取。以此嚴於律己,做到視不義富貴若浮雲。”
徽商之所以被稱作“儒商”,貴在其講求義利之道,講利重義,從不取不義之財。以義取利,德興財昌;舍義取利,喪失了義也得不到利,為商者應深以誡之。如果一個經營者有長期的理性和智慧,他必不會用惡劣、卑鄙之手段去獲利,用惡劣的手段去做任何生意,最終將會失去已獲的利潤。徽商在商業交往或人際交往過程中,能從仁義道德出發,追求正當的商業利潤,尤其是不趁人之危,欺詐顧客。
為了一個“誠”字,徽屯老街“同德仁”這家製售中藥材的百年老店,在炮製特色名藥“百補全鹿丸”時,該店每臨秋末冬初都要舉行“虔修仙鹿”儀式:即在抬鹿披彩遊街之後,讓眾人現場監督鹿丸製作的全過程。
為了一個“信”字,清末胡開文墨店老板發現有批墨錠不符質量要求,立即令所屬各店停止製售此墨,並將流向市場的部分高價收回,倒入池塘銷毀。
為了一個“義”字,休寧商人劉淮在嘉湖一帶購囤糧穀,一年大災,有人勸他“乘時獲得”,他卻說,能讓百姓度過災荒,才是大利。於是,他將囤聚之糧減價售出,還設粥棚“以食饑民”,贏得了一方百姓的讚譽和信任,生意自然也日漸興隆。
發財不忘鄉鄰,惠及故裏,奉獻社會,也是“義”的表現。清初歙縣大鹽商江演致富後捐銀數萬兩,開通績溪鎮頭到孔靈約30裏路,又捐巨資疏浚揚州河。一朝事業有成,就要實現造福社會的目標,這是儒家思想倡導的最高境界。
徽商巨富胡貫三經商數十年,畢生最講究的就是商德和修養。他主張“以誠待人”、“以信處事”、“以義取利”的商德;他遵守“以善為本”、“以和為貴”、“以德為基”的十二字箴言。由於胡貫三“賈而好儒”,生意越做越大,門路越來越廣,利潤也越來越厚。上至武漢、九江,下至蕪湖、南京,中到蘇州、杭州都開設了當鋪、錢莊、布店、作坊、土特產貨店……經過數十年的辛苦經營,胡貫三的家當已擁有“七條半街”、“三十六典”,成為“江南六大首富之一”。
胡貫三繼承祖先遺訓,崇文尚義,仁恤可風,恤災扶困,修橋補路,修建書院,造福桑梓。他曾捐重資修造黟、歙、休、祁4縣大路9處160餘裏,重建歙縣河西橋、休寧齊雲山登封橋和黟縣漁亭永濟橋;捐銀15,000兩興建碧陽書院。胡貫三樂善好施的故事流傳數百年,至今仍為人們所稱道。
徽商胡雪岩經商也是以“義”為根本。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是清末轟動全國的四大奇案之一,100多年來,被競相編成戲劇、電影、電視、小說、曲藝。孰不知,胡雪岩與伸雪這場曠世奇冤有著重大的關係。
為了爭取京官們對楊乃武一案的同情,喚起他們扶正祛邪的良知,胡雪岩專門拜訪了回杭州老家辦理喪事的翰林院編修夏同善(曾任兵部右侍郎、江蘇學政)。向他訴說楊乃武、小白菜的冤情,要求他回京後尋找適當的機會向同僚進言,幫助重審此案。
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發生之時,胡雪岩已有道員兼布政使銜,並擔任上海轉運局委員,有財有勢。這樣一位人物的介入使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有了轉機。
同治十三年(1874年)農曆九月,楊菊貞陪同楊乃武之妻詹彩鳳、楊乃武之子榮緒與姚賢瑞,經過一個多月的長途跋涉再次來到北京。她們首先拜見了夏同善,送上其弟夏縉川的書信及控訴狀。經夏同善介紹,又遍訪了在京的浙江籍大小官員30餘人,接著又向步軍統領衙門、刑部、都察院投訴。
夏同善不忘胡雪岩之托,多次訪問大學士、戶部尚書、都察院左都禦史翁同和(龢),懇求他去刑部查閱浙江審理該案的全部卷宗。後在翁同和(龢)與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獄的林文忠(林則徐第五子)的共同努力下,慈禧、慈安兩宮皇太後親下諭旨,重理此案。
由於辦案人員一拖再拖,案子懸而未決。慈禧太後指派正在浙江選才的浙江學政胡瑞瀾,以欽差大臣的身份赴杭複審。科班出身,不懂刑獄的胡瑞瀾濫施酷刑,楊乃武、畢秀姑被屈打成招。
光緒元年(1875年)給事中邊寶泉上奏異議,夏同善等浙籍京官聯名上書,奏明此案不明,隻恐浙江將無人肯讀書上進了,一致要求提京複查。清廷下旨刑部,於1876年(光緒二年)底,將葛品連棺木移往京師,當眾開棺驗明死者實係病亡,至此,這一曆時3年多的大案才真相大白。楊昌溶以下的審辦官員都受到處分,楊乃武和畢秀姑出獄。楊乃武回杭後叩謝了患難相助的胡雪岩,回鄉後以種桑養蠶為業。
楊乃武、小白菜案轟動朝野,胡雪岩以自己特殊的聲望讚助錢財、運動京官,為爭取重審此案並最終昭雪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毋庸置疑,隨著此案的廣泛流傳,胡雪岩的義聲善名更加深入人心了。
除了開設錢江義渡、開胡慶餘堂藥號、捐輸賑災、支持昭雪楊乃武小白菜案等善舉,胡雪岩還兩次東渡日本,重價購回流失在外的中國文物。有一回,他一次就購回7口古鍾,後來一口放於西湖嶽墳左廡,一口放在湖州鐵佛寺內,上麵都刻有“胡光墉自日本購歸”的字樣。寺廟本是人口流動之地,這些古鍾作為成功的廣告創意,使駐足觀賞的人們對胡雪岩其人、其店也都刮目相看。
由此可見,以義取利既體現了徽商對中國傳統倫理原則的恪守,又反映出徽商對“義”、“利”辯證關係的深刻領悟和具體把握,從而贏得了廣闊的市場和彌久不衰的聲名。徽商在數百年經商曆史中的實踐證明,見利思義、誠信為本的經營思想,對於我們今天規範市場經濟行為,無疑具有重要的借鑒價值和現實意義。
2以信接物,童叟無欺。
講究商業信譽,是徽州商人崇奉的信條。所謂“經營信為本,買賣禮當先”,“買賣公平天經地義,童叟無欺誠信為本”便是他們在商業實踐中的經驗總結。由於在經營上徽商堅守“不欺”二字,注意與消費者之間建立互惠互利的長期關係,不做“一錘子”買賣,從而營造了“財源茂盛達三江”的商業繁榮格局。
信譽是中國人處事立業的根本,是人際關係的重要準繩。“謹而信”,“言而信”,“言必信”,“信則人任焉”,這些格言警句一直是中國人立身行事的指南。深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的徽州商人,恪守“信譽”二字,並自覺地將信譽貫徹到商業交往中去,在經商過程中樹立起牢固的信譽觀念。在商業經營中,徽州商人大多薄利多銷,貨真價實,講究信譽,甘當廉賈。
賺錢、求利是商人的目標,徽州商人當然也不例外。但徽州商人往往怒斥那些乘人之危、牟取暴利的“貪賈”,而以“廉賈”為榜樣,持價平實,以薄利多銷的手段獲取合理、正當的商業利潤。這樣,徽商便贏得了信譽,占領了市場,得以發財致富。
清代嘉慶時歙縣商人鮑直潤曾說:“人人都有占便宜的心理,如果經商者一味抬高市價,使顧客覺得自己吃虧,那麼顧客就不會來買你的東西,最終商人也就會失去顧客,失去市場,這是不善於經商的人所使用的方法。”這是徽州商人在長期的經商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經驗之談,與現代商業心理學的觀點也是相吻合的。因為從經營的角度來看,商家與顧客的關係是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關係。
徽商在商業交往的過程中,重然諾,守信用。凡借貸銀錢,收取存款,或為他人做事,或答應過別人的事情,徽商中的正直者都守信不渝。正因為如此,所以當時的官府衙門、朝廷官員、地方士人百姓都樂意向徽商提供貸款,或者將存款交給徽商經營生息,其他商人也願意與徽商合作,從而使得徽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左右逢源。
在商業經營中,有人靠欺詐生財,有人靠誠信致富。大多數徽商在商業活動中能夠做到誠信不欺。歙縣商人吳南坡在商業經營中貫徹“人寧貿詐,吾寧貿信”、“寧奉法而折閱,不飾智以求贏”的原則。他童叟無欺,市不二價,尤重信譽,所以其出售的貨物如同今天的“免檢”產品,贏得了顧客的信任,商業經營大獲成功。
清代婺源茶商朱文熾在廣東經營茶葉生意,每當出售的新茶過期後,他總是不聽別人的勸阻,在與人交易的契約上注明“陳茶”二字,以示不欺。這樣的例子,在徽州曆代的史籍裏俯拾可得。胡仁之大災之年不為“鬥米千錢”所動,平價售糧;胡慶餘堂懸掛的由“紅頂商人”胡雪岩親筆題寫的“真不貳價”匾和“戒欺”匾額,無不彰顯了徽商誠信的品格和著眼長遠的良苦用心。這些事跡都使徽商“誠信”的風格得以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