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古代中國關於海上絲綢之路的文獻中,文學性的語言多於對事實的描述,特別是缺乏數量的記載。例如,海上絲綢之路上最為重大的盛事當推明代的鄭和七下西洋(1405-1433年),它是中國航海史上空前絕後的壯舉。但是,記載鄭和所乘“寶舟”的文獻不到十種,而且寥寥數語,模糊不明。曾經跟隨鄭和下西洋的鞏珍寫道:“其所乘之寶舟,體勢巍然,巨無與敵,篷帆錨舵,非二三百人莫能舉動。”這樣的文字,很難使人知道“寶舟”具體模樣,直到今天為止,我們依然無法確定“寶舟”的實際大小、式樣、結構。再如,地理大發現後,歐洲人在美洲找到了豐富的銀礦。從16-19世紀,美洲所產白銀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最終流到了中國,全漢昇:《美洲白銀與十八世紀中國物價革命的關係》,原載《“中研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八本下(1957年5月),收入《“中研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論文類編》並且對中國的物價及社會其他方麵產生了重大影響。可是在中國古文獻中,卻很難找到關於美洲白銀流入的記載。地理大發現還使海上絲綢之路得以延伸,中國與歐洲建立起了直接的海上聯係,大量歐洲人來到中國進行貿易,並且留下了十分豐富的文獻資料,如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對華貿易資料。相反,在中國方麵,則找不到類似的詳細記載。
第三,中國古代學者往往是由於個人的經曆或個人的誌趣而撰寫關於海上絲綢之路的著述,他們搜集、整理、保存了許多珍貴的資料,但不可能全麵地稽考源流、客觀地探究原因,更不可能將中國方麵的記載與外國方麵的記載進行比對分析。所以,中國古代學者對海上絲綢之路的敘述,尚停留在“記錄”的層麵上,而沒有進入到“研究”的階段,許多說法甚至是錯誤的。試以明代張燮的《東西洋考》為例。雖然此書在資料來源、編寫體例、糾謬辨誤等方麵都有許多創建,是古代中國關於海上絲綢之路的最重要著作之一,“較有研究性”朱傑勤:《我國曆代關於東南亞史地重要著作述評》,但由於它“是在地方官主持下編修的”,所以“對當時的一些官員,頗有溢美之詞。而對明王朝的閉塞保守,夜郎自大,又盲目地加以美化歌頌;對海外一些國家、地區人民的習俗,加以歪曲和醜化”;有些地方張冠李戴,“如把浡泥(在今加裏曼丹島北部)誤與大泥(在今泰國馬來半島中部北大年一帶)相混(卷三)。再如,17世紀初歐洲來華傳教士在向中國人介紹歐洲各國時,根據英國的拉丁文名稱Anglia將其譯寫成“諳厄利亞”。16世紀英國人來到中國後,中國人又根據English的譯音而將英國寫成“英機黎”之類的中文。不過,中國人一直認為“諳厄利亞”和“英機黎”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大概到了18、19世紀相交之際,中國人才逐漸弄明白“諳厄利亞”、“英機黎”實際上就是“英吉利”。此外,進入17世紀,荷蘭人來到中國沿海,中國人根據其“毛發皆赤”的特征而稱其為“紅毛番”。後來英國人來到中國沿海後,中國人長期把英國人與荷蘭人混為一談,把他們都稱為“紅毛番”。1637年,英國人威德爾(John Weddell)來到廣州,並且攻下了一個炮台。但中國人一直認為這是荷蘭人幹的,並將此事件記入《明史·和蘭傳》。直到鴉片戰爭之後,通過對照西文著述,才弄清楚1637年在廣州挑釁鬧事的“乃英吉利,非荷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