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4年,這年二十歲的我被舉為孝廉,擔任郎官。在漢代,隻有被舉為孝廉的人才有資格做官。漢代官製,皇帝要從親貴子弟中挑選一些大家都認可的年輕人做郎。郎,就是侍衛,成為天子近侍,侍衛長就是郎中令。在皇帝身邊做了郎的人便有機會參與政務,可以得到鍛煉,而且可以很快的去擔任別的官職,這就是漢代培養官員的方式,是一種資格和閱曆,說到這還是要感謝劉邦他老人家,不然就我這情況要做官估計很難。
不久,我就被任命為洛陽北部尉,洛陽是漢朝的首都,洛陽北部尉就相當於現在北京市的一位公安局長,負責北部地區的治安,級別是四百石。這個位置實話說是不好幹的,洛陽地區權貴雲集,並且當時可不是什麼太平盛世,所以那些權貴是不太會去遵紀守法的,幹這個活是很得罪人的,也不知道當年司馬懿的父親司馬防是不是故意坑我的去舉薦我去收拾這爛攤子,所以在我當上魏王後還特意問司馬防我是否適合幹,他老小子回答也很嚴謹:我當年舉薦大王是因為大王當年正適合這個職位啊,他兒子也和他一樣都是老狐狸。不過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上任了,帶著無畏和勇氣,開始了我踏上征途的一生。
我上任以後,看到衙門破敗不堪,廢屋房舍都得不到修繕,辦公的地方都是如此的殘破,可見這個衙門是不管事的嘛。不過我我來了,便要改變這一局麵。我上任以後下令修繕房屋,打掃房間,這是要立形象;置五色大棒,立刑具;貼出告示,明令法紀,立規矩;自立於衙門之內,決心大幹一場。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當然就不會缺乏出頭鳥。蹇碩的叔叔蹇圖,蹇碩是什麼人,蹇碩是當今聖上最寵愛的宦官,權重一時,炙手可熱,所以他的叔叔也不把什麼法令呐衙門呐放在眼裏,公然違禁在晚上走,喝醉了就在街上走。當時發布了戒嚴令,也叫宵禁令,就是晚上是不能在外麵走來走去。他不但晚上在外麵走而且是喝醉了酒,被我的手下抓了進來,升堂:蹇圖,知罪嗎?蹇圖這個時候大概酒也醒了,哎呀,好像是不是犯了宵禁令哪?我說對了,知道怎麼懲罰嗎?蹇圖說這個我就不大想得起來了,要不你問問我侄子?我說你侄子是誰呀?蹇碩呀!我說我不認識,我誰也不認識,我隻認得法律,不知道該怎麼懲罰吧?我告訴你,亂棍打死,來啊,打。打死了,就把這個當時最牛的宦官的叔叔就在堂下當場打死。
我這一棒是打得所有的人目瞪口呆,不知道我到底要幹什麼!因為誰都知道一個年輕人剛剛走入官場就得罪權貴是沒有好下場的,這個道理當官的不懂?蹇圖是蹇碩的叔叔,這個關係難道我真不知道?更讓人想不通的是,我的祖父——實際上是應該說是養祖父——這個曹騰他也是宦官,太監的孫子打死了太監的叔叔你說這事怎麼說啊?所有人都想不通。由此我便得罪了當時以蹇碩為首的宦官集團,可惜他們也沒什麼辦法,一來我有理,我是秉公執法;二來我的後台也很硬,父親曹嵩是當時的太尉。當然了那幫人治不了我也要惡心一下,明升暗降將我調任頓丘令,趕出洛陽也算出口惡氣。後來我寫過一篇文章叫《述誌令》,又叫《讓縣自明本誌令》,我一開始就說了這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