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體係以格物致知論最為重要,且最有影響。分析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思想與科學活動的關係,對研究當時正處於發展高峰的中國古代科技和近代科技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朱熹的“格物致知”理論裏,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叫“理一分殊”,“理一”即是“總天地萬物之理”的“太極”,但天地萬物又各有本於“理一”且互不相同的理,這即是“分殊”。朱熹較多地強調“分殊”,他說:“聖人未嚐言理一,多隻言分殊。……不知萬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處。”這裏先不論他如何能將自然之理與社會倫理道德之理總合為“理一”,就強調“分殊”而言,他實際上承認自然之理的特殊性。就自然之理而言,朱熹不隻是抽象地談論自然界整體的一般的理,更多是把自然界整體劃分為部分和個別事物,分門別類地進行討論。
對待前人的知識,朱熹主張要有疑、見新意。此外,朱熹的格物致知所包含的格自然之物並非僅僅從整體上探討自然界一般的理,還具有格具體的自然之物,對自然之物進行分門別類研究,把握具體自然事物之理的內涵。
在這裏,朱熹實際上把自然科學也納入了他的研究範圍。但是,科學研究在朱熹的格物致知中所占的地位是較為次要的。朱熹認為,格物有“緩急先後之序”,科學研究屬緩而後的事。他還說:“曆象之學自是一家,若欲窮理亦不可以不講。然亦須大者先立,然後及之,則不至難曉而無不通矣。”所謂先立的“大者”,即是“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世故”。他又說:“小道,不是異端;小道亦是道理,隻是小。如農圃、醫、百工之類,卻有道理在。隻一向上麵求道理,便不通了。”在他看來,科學所求索的也是道理,但隻是小道理,僅僅去研究科學技術這些小道理,而不“明明德”,“入於聖賢之域”是行不通的。
在理論上雖然這樣界定,但他還是身體力行,進行廣泛的科學研究。朱熹的科學研究涉及天文學、地學和生物學等諸多領域,英國著名的漢學家李約瑟曾經說過:“朱熹是一位深入觀察各種自然現象的人。”
朱熹在科學研究中還經常運用“以類而推”的方法,用已知的東西對自然現象進行類推解釋。
另外,朱熹的科學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研讀前人的科學著作,對其中的科學思想予以闡發而展開的。
在宋之前,科學是被排斥在學術之外的,朱熹通過他的格物致知論為科學爭了一席之地,才有後來的有識之士在格物致知的旗號下開展科學研究。
朱熹的格物致知學說,雖然對自然科學的發展有一定影響,但我們也應看到他的局限性,在他看來,格自然之物隻是“小道”,“須大者先立”;若離開“窮天理”之類,格自然之物就隻是“炊沙而欲其成飯”。在他眼裏,科學始終處於從屬地位。朱熹之後的科學發展受其影響也是在這種背景中進行的。大多數科學家隻能在格物致知的框架中,把對科學的研究與對自然之理的把握以及對“天理”的體認結合在一起,否則就會被視作“玩物喪誌”;那些與體認“天理”無關的科學發明被視作“奇技淫巧”。在科學研究中,傳統的科學研究隻能在陰陽五行說的思維模式中進行;科學家的研究方法雖然含有科學的成分,但主要是運用於研究前人的科學知識,研讀古典科技文獻成為主要的研究內容;實地考察、歸納類推,主要是為了驗證、修訂前人的科學知識,至多隻是稍加發揮。這些認識和做法嚴重製約了中國近代科學的發展,這是其消極的地方。但總體上來說,朱熹的“格物致知”學說,承認科學的合理性,從理論上為科學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對後來科學發展的積極意義是值得肯定的。
2科學知識,來自實踐
“格物致知”告訴我們,要想真正獲得一門知識,必須要通過“格物”,才能達到“致知”,也就是說,隻有通過對事物的探討、考察、實踐才能得到知識。用這個名詞描述現代社會的其他領域也是恰如其分的。
現代科學知識的獲得,大都通過科學實驗和科學實踐。科學實驗對一個研究科學的人而言,是異常重要的。科學進展的曆史告訴我們,新的知識隻能通過實地實驗而得到,不是僅僅苦思冥想或通過清談就可得到的。
實驗的過程是一個學習和實踐的過程。例如,我們要知道石油的化學成分,就必須提取小樣,通過各種理化分析,才能達到認識它、了解它的目的。這些憑空想是得不到的。
當然,實驗不可沒有目的,它需要有詳實具體的計劃和一個事先擬實的目標來作為整個探索過程的向導。至於這目標怎樣選定,就要靠實驗者的判斷力和靈感。一個成功的實驗需要的是實驗者超級的眼光、勇氣和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