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知行合一(1)(3 / 3)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是就道德修養、道德實踐而言的,他所關心的是一個人如何能成為“聖人”的問題。王陽明有過格行失敗的切身體驗,所以痛下針砭說:“後世不知作聖之本是純乎天理,卻專從知識才能上求聖人,以為聖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我須是將聖人許多知識才能逐一理會始得。故不務去天理上著功夫,徒弊精竭力從冊上鑽研,名物上考察,形跡上比擬。”這是他對朱子“格物窮理”學的批判,表明二人在成聖方法上的分歧,以及“知”、“行”問題上的不同看法。

王陽明說:“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在善與惡的終極關懷上,王陽明強調“至善”,他說:“至善者,心之本體。本體上過當,便是惡了。不是有一個善,卻又有一個惡來相對也。故善惡隻是一物。”他指出,善惡其實是一物,是可以互相轉化的。

由此不難看出,王陽明並非像孟夫子一樣,是一個純粹的性善論者,相對而言,他更偏重於性惡論。他對善惡的認識是比較寬泛的。如他說:“予欲觀花,則以花為善,以草為惡,如欲用草時,複以草為善矣。此等善惡皆由汝心好惡所生,故知是錯。”可見,他的善惡觀不是指已成為客觀事實的實踐後果,而是包含著主觀性很強的心理感受在內。正如他所說:“今人學問隻因知行分作兩件,故有一念發動,雖是不善,然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把知當作行,不是說知就等於行,而是強調在邪念、妄念萌動之際,就要依據良知本體,痛下誠意正心的自省功夫,徹底克倒邪念、妄念及不善之念,從而保證道德活動從動機初始到實踐完成全部過程的正確。他強調去“惡”,克服“不善”之念,表明他的惡不光是指惡的行為、結果,還指惡的意念、惡的心思,這也表明他不回避現實生活中經驗的是是非非,並對此有深刻的體驗,問題的關鍵是他主張站在超越的立場上,從終極的角度,在“至善”這個心之本體的觀照下,消解由經驗自我產生的是非對立。

王陽明的至善是與二元論的惡相對的超善惡的生命境界,他說:“至善者性也,性元無一毫之惡,故曰至善”。人性是來源於天道的“天命之性”,所以,它就可以超越經驗界的善惡是非對立。而善惡是一物兩麵,並不是一種對立現象。

2生知安行,心有良知

在王陽明之前就已經有人提出過知與行是不可分離的論點,但是,知與行能“合一”的提法是王陽明的首創,把知行合一的思想推進到了這樣的地步:知與行不僅僅是不可分離的兩件事,而且還是一件事物的兩個方麵:猶如手心之於手背,從這一方麵看是手心,從另一方麵看就是手背,猶如上麵提到的善與惡的問題,是一物兩體。從“明確精察”的方麵看是知,從“真切篤實”的方麵看是行,從一事之“始”看是知,從一事之“成”看是行。王陽明說:“知行原是兩個字說一個工夫”,馮友蘭先生認為“工夫”就是“致良知”。“致良知”的“致”包含有萌動、發生、開啟、恢複、擴充、躬行、格物和實現的意思。王陽明的“良知”有以下幾層意思:

第一,良知具有普遍性。

“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草木瓦石矣。豈惟草木瓦石為然,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為天地矣。蓋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是發竅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風雨露霜,日月星辰,禽獸草木,山川土石,與人原隻是一體。故五穀禽獸之類,皆可以養人,藥石之類,皆可以療疾,隻為同此一氣,故能相通耳。”可以說這是對“天人合一”學說的進一步引伸擴展。王陽明說“心外無物”,有學者這樣解釋:“這正是因為中國古人認為‘天’與‘人’的關係是一種內在關係。……中國古人的‘天命’不是外在於‘人生’,隻有在‘人生’的觀照下‘天命’才有意義,它的意義才顯現出來。……故‘人生’的意義就在於體證‘天命’;‘人生’的價值就在於成就‘天命’,在‘人生’之外別無‘天命’,……如果強把‘人生’與‘天命’分為兩截,那就無法了解中國文化的真精神。”

第二,良知就是我們口中所言的“天”、“天理”。

良知是檢驗是非善惡的道德準則,因為“良知是造化的精靈”,所以“道既是良知。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還他是,非的還他非,是非隻依著他,更無有不是處,這良知還是你的明師。”“天理即是良知,千思萬慮,隻是要致良知。良知愈思愈精明,若不精思,漫然隨事應去,良知便知了”,這些是“知是行的主意”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是從“良知即心之本體”的角度來闡明良知何以成為檢驗是非善惡的根據的。這是良知的主體。

第三,良知和是非準則,都是天賦的。

良知有能力辨別、辨清、監控、指導意念活動中的善與惡。良知的核心是良知具有知善去惡的先驗的內在的能力,它既是道德實踐的本體依據,又是道德實踐的終極歸宿。這就是王陽明所說的“行是知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