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天人合一(2)(2 / 3)

對於人來講,“天下”所蘊涵的普世價值都是“命中注定”的,因此,也是“天命”;既然是“天命”,它也就蘊涵著人的生命,亦即“性命”。從“天下”、“天命”到“性命”體現著“天人合一”的必然性道理和體驗萬物生命的真切情懷,因此,儒家的經典著作《中庸》開宗明義就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在這裏,“天”作為一個宇宙本體規定著生命的發育、存在和價值之源,而人的生命正是體現這個本體的踐行者,沒有人的實踐和彰顯,“天下”的一切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

第三,宇宙萬物的遵循之道。

《詩經》有雲:“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它的意思是說,“天”既然是宇宙萬物的生命之源,其自然孕育的“天理”當然也就成了宇宙萬物應該遵從的法則。人是萬物之一,盡管是所謂“最為天下貴者”,其倫理仍然也隻是“天理”中的一部分,所以,通過“天理”和萬物亦可知曉人的倫理和人。因此,天與人隻能是合一的,由“天”所啟發的倫理也理所當然是普世性的。

儒家普世性的宇宙生成論是倫理的,因為它的倫理起點和動力是生命與親情,這就將表達宇宙萬物之“天”與表達生命與親情的“人”自然統一起來了。

《周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天是乾,它給人的啟示是生命的起源和無限活力;天也自然涵蘊著地,地是生命的承載體,它通過其所承載的生命啟示出天地道德涵義。所以,“天人合一”是普遍而自然的,同時也是具有倫理意味的。

張載曾這樣描述過“天人合一”的倫理意義:“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渾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他在這裏明確表示人與萬物都是天地化生的,而且天還規定了人的本性,人類社會理想的倫理製度、人對自然萬物所應當遵行的倫理原則以及人對自己生命的態度。張載認為,不如此,人的生命倫理就不能體現出天命精神,個人就不能與宇宙萬物融為一體,人倫價值就沒有普遍意義。

儒家認為,天地萬物秉承“天命”而生生不息,這其中自然又蘊涵著“人”,所以,“人”活著也是在履行“天”命,“人”的倫理價值也是展示“天”的普世價值。人隻要生活在天地宇宙間,隻要有人的生命情懷,他就一定還有天地良心,他就一定有存在的價值。

3循道行事,功到天成

《周易》中的“天人合一”論的“天”,即天道的規律性,事物的推測在天與一般人之間有一“聖人”,惟有聖人體察天來導化人。這裏的“天”和主宰人的“天”不同。這個天有唯物性,並不是虛幻的,所以,《易經》所表現的一般是無神論。但《易經》特別強調聖人的作用,認為隻有聖人才能遵循事物的準則,確定事物的方位,窮盡事物之理和所稟之性,以達到生命的終極。這是它的局限性。但是,它說明的“天”不是神的“天”,是進步的。

曆代儒家所講的“天人合一”,主要有兩個方麵,一個是天人相通,另一個就是天人相類。天人相通是說天與人不是相互對峙,而是息息相通的整體,其間不應該有什麼間隔;天人相類,是認為天是人倫道德之本原,人倫道德原出於天。天人相通為天人相類提供了理論基礎,天人相類則將天人相通遍布於人與人之間。

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論從講天人關係,發展到神與人的關係,給中國儒學研究帶來了很大的負麵影響,董仲舒把“元”看作宇宙的“大始”,它在天地之前,是萬物之體。

到了宋代,理學家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等人則把“天人合一”的理論提升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周敦頤稟承道家的觀點,認為世界的本體是“太極”。所謂“無極而生太極”,是說太極無形無象,不可言說,不是真有個極。他認為人和萬物生於五行二氣;就是說萬物統一於五行,五行統一於陰陽,陰陽統一於太極,而萬物以無形的太極為本。對人而言,周敦頤主張“誠”、“靜”,突出的是“誠”。“誠”是“聖人之體”,也是“性命之源”,是履行事物的生長變化及規律而推至社會中的一切道德規則和一切道德行為的途徑。這裏周敦頤繼承《周易》說法,認為聖人是人類中最傑出的人,聖人給人類定出了一個人的標準,這就是“人極”,隻有聖人才能達到“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