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綜合交通運輸體係的社會公平性(4)(3 / 3)

對於一般農村的單車道公路來說,農用車輛往往會利用路肩或者道路外用地錯車,對於一些高路堤甚至靠近懸崖的單車道路段來說,往往是事故易發地段;

鄉村(機耕)路設計和建設不規範、不標準,許多道路穿越人口密集區,有些道路沿村莊自然彎曲,拐彎處成直角,有些道路被又密又高的樹木掩蓋,造成行人和車輛駕駛員視線障礙;

存在道路寬,橋梁窄(老橋)的現象,且老橋承載能力差,有些甚至無任何限載標誌,已不能適應現在的農村交通運輸的需要;

農村道路基礎設施沒有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分隔,交通參與者成分複雜,交通混行嚴重、秩序混亂,尤其是趕場趕集的交通高峰時間,行人占據道路主要通行空間,給機動車的暢通帶來影響,反過來又嚴重威脅行人的安全;

農村公路相關職能部門對農村公路的管理存在“盲區”,存在摩托車超速,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農村公路被非交通占用較嚴重等現象;農村相對缺乏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行人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差,尤其對農民、外來人員和農村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是個薄弱環節;

而交通事故發生後,可能會損壞部分安全設施,由於資金不到位,未及時修複,容易導致新的交通事故。

2.城鄉之間綜合交通運輸社會公平性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城鄉二元結構

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一般是指以社會化大生產為主要特點的城市經濟和以小生產為主要特點的農村經濟並存的經濟結構。“城鄉二元結構”是存在於我國社會幾十年的製度性問題,它以戶籍製度為基礎,通過政治製度的安排和經濟製度的設計,構築了城鄉之間難以逾越的障礙,造成兩種體製下、兩個市場上資源配置的嚴重不平衡,形成巨大差別的兩重社會。

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主要表現為:城市經濟以現代化的大工業生產為主,而農村經濟以典型的小農經濟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衛生和教育等基礎設施發達,而農村的基礎設施落後;城市的人均消費水平遠遠高於農村;相對於城市,農村人口眾多等。

城鄉二元結構的城鄉交通管理體製及這一體製下產生的相關政策是造成農村綜合交通較差的主要因素。在“二元化”發展模式和體製下,形成了城鄉有別的差異性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供給體製和基本製度。主要表現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資金主要由財政預算安排,而農村所需的交通基礎設施政府提供較少,許多方麵主要由農村基層負責提供,部分道路的供給責任落在了村委會的頭上,所需資金主要通過向農民收取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的方式籌措,成本支出主要由屬於村民共同所有的集體企業承擔。

另外,各級政府應提供基礎設施的責任及其界限不明確,造成城鄉基礎設施供給的嚴重失衡,形成很大的曆史欠賬。在市場配置資源的情況下,農村客運市場也很難發展起來。總之,在城鄉二元管理體製下,農村與城市交通發展的不公平問題十分突出。

2)交通投融資渠道不暢

農村綜合交通運輸的供給不足關鍵是投資不足。當前農村公共財政實行從中央到省、市、縣、鄉鎮的多級供給體製,但在各級政府中職責並不明確,導致無論中央、省還是地方政府對農村公路的投資都偏低。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來源主要由省補助一點、交通規費投入一點、財政配套一點、村集體經濟支出一點、發動農民自願籌集一點、倡議港澳同胞和外出工作人員捐一點6個渠道組成,這實際上是一種製度外籌資模式,即資金來源於財政預算之外,其中地方自籌占大約60%以上。

受經濟發展水平的限製,地方自籌公路建設資金往往難以保證到位;

農民生活條件較為艱苦,基本無力承擔公路建設資金;

由於經濟欠發達和自然條件較差,農村交通社會效益大於直接經濟效益,是專為農村居民提供出行等服務的公共產品,投入大但經濟效益低,具有消費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不存在收費的可能;

農村公路的單項規模很小,單個工程標準低、規模小、投資少、投資比較分散,利用外資的能力有限,也不適合債券融資;

農村公路車輛通行量小,在國家推行“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政策中,不能設立收費站,致使社會資金投資農村公路的積極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