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社會組織民俗(4)(1 / 3)

血緣關係與姻緣關係,是一對矛盾。在傳統觀念中,血緣關係重於姻緣關係。《詩·邶風·穀風》:“燕爾新婚,如兄如弟。”《左傳·桓公十五年》:“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雍糾之妻“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雍姬遂將秘密告訴父親祭仲。祭仲馬上采取行動,殺了雍糾。唐代李華《吊古戰場文》:“誰無兄弟,如足如手?誰無妻子,如賓如友?”曹禺所作劇本《原野》中,主角花金子與婆婆的關係非常不好,某天,花金子問丈夫焦大新,要是她和他的母親都掉到河裏去了,無人救就要馬上淹死,大新隻能救其中的一個,會救誰?大新是個非常窩囊的丈夫,但是,他竟然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答非所問。

血緣關係和姻緣關係,是聯結家庭成員的紐帶,有直接聯結者,亦有間接聯結者。

三、避諱

舊時家庭中有避諱的風俗。子女不能說、寫直係長輩的名字,不能做與這些名字或與這些名字諧音的字有關的事。這些名字或與這些名字諧音的字,就叫“家諱”。擴展開去,社交之中,不能觸犯對方的“家諱”。皇帝的“諱”與“家諱”當然任何人不能犯,上級的“諱”與“家諱”也不能犯。這就造成了許多荒唐的事和某些文化現象。如司馬遷的父親名“談”,所以,《史記》中沒有“談”字,“趙談”就寫成了“趙同”。範曄的父親名“泰”,他寫的《後漢書》中就沒有“泰”字,“郭泰”、“鄭泰”等“泰”就寫為“太”。杜甫的父親名“閑”,母親名“海棠”,所以,他詩歌中沒有“閑”字和“海棠”。有人父親名“嶽”,他就終身不聽音樂,不上以“嶽”名的山。有人父親名“石”,他就終身不踏石,過河遇到石橋,就叫人背過去。呂希純的父親名“著”,他就辭“著作郎”的官。李賀的父親名“晉”,按照禮俗,他連進士都不能考,韓愈還為他抱不平。梁章钜《浪跡叢談》卷六雲:“宋殷淑卒,謝超宗作誄,帝大嗟賞,謂謝莊曰:‘超宗殊有鳳毛。’謂靈運有後也(靈運子鳳,早卒,超宗父也)。時右衛將軍劉道隆在座,出候超宗,曰:‘聞君有異物,可見乎?’超宗曰:‘懸罄之室,複有異物耶?’曰:‘旦侍宴,至尊說君有鳳毛。’超宗以觸諱,遽還內。道隆謂檢覓鳳毛,至暗乃去。及超宗候王僧虎,因往東齋詣其子慈。慈正學書,超宗曰:‘卿書何如虎公?’慈曰:‘慈書比大人,如雞比鳳。’超宗狼狽而還。”可見在社交中,對方的家諱,也是應該諱言的。有關避諱的記載,還見《邵氏聞見後錄》卷十四,《青箱雜記》卷二,《鐵圍山叢談》卷三,《老學庵筆記》卷三卷六和《續》卷一,《野客叢書》卷五和卷十五,《古今笑史》卷一和卷十七,梁章钜《浪跡叢談》卷六,《三談》卷三(二條),陸以湉《冷廬雜識》卷七等。

第四節親族

一、親族的範圍

親族是由家庭擴展成的社會集團。血緣關係發展出血親,姻緣關係發展出姻親。《笑府》雲,一老人慶百歲生日,場麵盛大。老人忽然不樂,人問其故,他說,他在想,當他慶兩百歲生日時,親戚肯定會有許許多多,這場麵如何得了?這就是說,家庭延續擴展,必使親族無限擴大。因此,民俗中自然形成了有關限製。超出某個範圍,盡管是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或是有姻緣關係連結著的人之間,也不是親戚關係了。在我國古代,表示親族關係的概念有“六親”、“五服”與“九族”等。

1.六親

(1)《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婭為六親。

(2)賈誼《新書·六術》: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

(3)《易·家人》“王假有家”王弼注:父、子、兄、弟、夫、婦。

(4)《漢書·賈誼傳》“以奉六親”顏師古注引應劭語:父母、兄弟、妻子。

(5)《史記·管晏列傳》“上服度則六親固”張守節《正義》: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

2.九族

(1)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這是異姓親族。

(2)上至高祖,下至玄孫,即與其人同高祖的所有親族成員和其人的後代至玄孫。這是同姓親族。明清法律,均以後者為準。

3.五服

本是喪服,以親族關係之近遠,分別服五種相應喪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後指親族範圍,即五代,與九族製之後一種相一致。

4.現代親族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