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長沙城市形象設計(1 / 3)

城市形象是指公眾心目中對該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就現實水平、發展程度、風格個性及前景諸方麵的綜合評價和總體印象。也就是說,城市形象是具體化和外在化了的城市文明,是城市物質形態的、文化曆史的、現實的和未來的等形象因素的綜合反映,對城市建設和發展有著重要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發展,良好的城市形象日漸成為一種重要的投資環境和經濟競爭的製勝法寶。城市形象設計是一項低投入高產出的事業。具有鮮明個性和特色的城市形象,是可轉化為有形財富的一種無形資產,它不僅會獲得社會各界的認可,而且有利於吸引人才、吸引投資,加強城市間的交往與合作,帶來商貿、旅遊、文化等方麵的繁榮,從而帶來巨大效益。城市形象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人們是否意識到都無法回避的一種“自在形象”。而一旦樹立起形象意識,進行良好形象的塑造,便進入到“自為形象”的階段。城市形象塑造一旦到了這個階段,就會產生出額外的社會、經濟效益。

一、關於城市形象設計的基本理論

(一)城市形象的分類

1、物質文明形象與精神文明形象。由於人類文明分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城市形象也就有了物質文明形象和精神文明形象之分。但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是互相滲透、互相依存、互相製約、互相促進的關係。

2、有形形象和無形形象。有形形象是能通過人們的感官直接感覺到城市的外在表現,一般具有物質化的特征。如城市的空間布局、生態環境、文化設施、建築風格、公共交通、經濟實力等。無形形象是在有形形象的基礎上,通過人們的記憶、思維、聯想等心理活動在頭腦中升華而得到的觀念形象。它包括兩個方『麵。一是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知名度和美譽度是社會公眾經過長期對城市的了解,通過多次信息反饋後所形成的對城市的綜合評價。它是無形的,但它是城市一筆有價值的精神財富。二是城市文化。它是一個城市的市民在長期社會實踐中逐步形成的價值觀念、行為規範、群體意識、文化氛圍、性格特征等。無形形象是建立在有形形象之上的,但無形形象對公眾行為所產生的影響,則遠遠大於有形形象。

3、期望形象與實際形象。期望形象是城市形象的設計者希望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產生的對該城市的全部看法、評價和標準。作為一種目標,它是城市發展的動力。一個城市的自我期望形象目標越高,自覺作出努力的可能性就越大。實際形象是城市在現階段的現實形象。一個城市的實際形象可能是良好的,也可能與期望形象有一定的距離,甚至完全相反。這就要求通過實際形象與期望形象的比較,找到實際工作與期望目標的差距,從而努力改善或重新設計城市的形象。

(二)城市形象的四個基本要素

一個城市的形象就是這個城市表現在外表的,或被公眾感知到的和憑借感知所作出判斷的那些東西。形象反映事物本質,為事物本質所決定。事物本身是第一性的,事物表現在外表的形象,是派生出來的,是第二性的。但是形象又不是事物本身。在這裏存在著與該事物有關的各種人和媒介之間的關係。

1、形象客體。被評價的對象,即這個城市的自然和社會本身。不同的城市存在著不同的客體條件。

2、第一形象主體。對形象客體能夠產生影響、進行改造,並使客體顯示其形象的人,即城市形象的設計者和塑造者,包括城市形象戰略的決策者、城市的建設者、管理者和全體市民。

3、第二形象主體。對形象客體能夠產生感知、進行評價,並在心目中形成客體形象的人,即公眾。第一主體和第二主體都,是有意識的人。作為本城市的人既是第一主體又是第二主體。外地公眾一般是第二主體。

l4、形象中介。是客體與第二形象主體之間,以及第一形象主體與第二形象主體之間信息傳播者,即通常所說的大眾傳播媒體,如新聞、廣告、公共宣傳等。由此可見,城市形象的設計和塑造必須從3個方麵努力:第一,作為第一形象主體的設計者和塑造者,首先要把本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搞上去,把各項工作做好,這是良好形象賴以形成的前提和基礎。第二,作為第二形象主體的公眾,要有一定的形象評價能力和公允態度,否則將使評價結果偏離實際而不利於城市形象的完善。這就要求對公眾或市民進行適當的價值觀念教育。第三,作為形象中介的傳播媒體的功能要完備,即要具備向公眾發出形象信息、向公眾提供盡可能客觀的評價標準、及時反饋分析公眾的評價信息這3個功能。

(三)城市形象的指標體係一個城市的形象是通過公眾的觀感、評價的形式表達出來的,也就是說,對城市客觀形象的評價,取決於公眾對這個城市環境的心理印象。雖然一個城市本身的總體情況與這個城市的客觀基礎是一致的,但評價權在公眾手中。評論的過程就是一個主觀感知過程,所以城市形象的指標體係及其評價方法都不能排除人們對城市外在形象的主觀感知因素。公眾的主觀認同雖然具有一定隨機性、局限性、可塑造性和可變性,但在大量公眾意見判斷的樣本基礎上,經過係統工程學、社會統計學方法予以處理和分析,其結果往往能反映大量中間趨勢的公眾意見。城市形象評價的指標體係設計,應該抓住人們最敏感和感受最深的事物,即最能影響城市總體形象的因素。(指標體係和評價方法從略)二、長沙城市形象設計的要旨

(一)抓住形象敏感點和形象櫥窗。公眾對於一個城市的了解和認識,通常是從最直觀、感受最深的事物人手並據此作出對該城市的評價,而且印象一旦形成便往往難以改變。這些事物被稱為形象敏感點,它包括人、地、物、事等方麵。如城市主要領導人的素質、作風、聲望;市容市貌、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環境質量;居民素質、社區形象、社會風尚;居民生活質量、物資豐盛水平,等等。與形象敏感點緊密相關的還有形象櫥窗。形象櫥窗主要有車站、機場、廣場、主要街道、戶外廣告、大型商場、賓館旅社、旅遊景點、城市交通和標誌性建築等等。形象櫥窗更側重於外在表現的特征,帶有濃厚宣傳顯示作用,並且充分注重到城市形象評價中公眾的主觀性,評價的直觀性、局限性和可導性等特點。著力形象敏感點和形象櫥窗的塑造,城市形象工程就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注重發揮形象魅力和動力。一個城市所具備的獨有形象,如長沙曆史文化的湘菜、湘繡、嶽麓書院、馬王堆文物、三國孫吳簡牘等,現代文化中的影視湘軍、文藝湘軍、體育湘軍、出版湘軍等,可對公眾產生強烈的吸引甚至心理征服作用,這就是形象魅力。這種魅力對城市內部公眾產生的自豪感和對外部公眾產生的吸引力,便形成一種形象動力。

(三)強調以人為本,強化市民的城市形象意識。城市形象的展現,不僅在於它的外觀形象,更重要的是其外觀形象所蘊含的“精、氣、神”和市民素質。一個城市的文化內涵和市民素質的整體狀況,決定著一個城市形象的水準。致力於塑造高素質的市民形象、公務員形象、窗口形象和社區形象,培養和造就融優秀品格與現代文明於一體的一代新人,營造美好人文社會環境,才能真正樹立起城市的良好形象,從而使城市發展與人的發展協調同步,真正做到“塑必有其形,形必競其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