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輕易許諾
有的領導口頭上對任何事都“沒問題”“可以”,甚至斬釘截鐵地拍胸脯保證,可是,嘴上說過去,腦中也就遺忘了。這種把承諾視為兒戲的行為,遲早都會被人所拋棄。許諾之前先考慮清楚,一旦許下諾言就一定要努力實現,就算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也在所不惜。的確是非人力之所能近的,也應該勇敢地放下麵子,及時誠懇地向對方說明實際情況,請求對方諒解。
2.從小事做起
越是細微的小事,越容易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比如,你向下屬借錢後,到了約定日子仍無法還錢,你隨口敷衍“過幾天就還”。假如對方稍有判斷力,他一定可以看出你是否值得信任。“百尺之台,起於壘土”。為此,一定要重視每一件小事,從一點一滴做起。
3.不受功利的誘惑
一個人之所以會產生狡詐、欺騙的行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受功利的誘惑。為此,領導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為不受功利的誘惑,不要太實用主義,不要因為蠅頭小利而去算計下屬,不要隻看到自己眼皮子下的那點事,眼光要放得長遠一點。隻有做到這些,你才能變得誠實,才能談得上“信義”二字。
4.有責任感
有的領導吩咐下屬3點鍾開會,結果自己4點還不到,一點都不考慮對方是多麼地焦急,不考慮自己浪費了別人的時間,甚至還認為無所謂,這就是沒有責任的表現。上司的一舉一動都在表現著對他人、對集體的一種責任,想要做到講信義,就必須加強自身做人的責任感。
下屬犯了錯,我來“買單”
在職場中,大部分情況下,下屬犯了錯,直屬領導往往都唯恐避之不及。其實,誰都知道做的事越多就越容易犯錯,領導的任務是管理,沒有做實事自然不容易犯錯誤,假如有罪責,自己當然可以推得一幹二淨。不過這樣一來,領導就會被看做一個沒有責任心、沒有能力的“等閑之輩”了。如此領導,下屬自然不能心悅誠服,而且,領導的“領導”也不會坐視不理的。
至於那些能為下屬扛責任的領導,不僅會得到下屬的擁戴,還會讓頂頭上司看到自己的魄力和及時糾正問題的能力。最最重要的是,有領導為自己撐腰,下屬才會有團隊歸屬感,他才會覺得自己的工作有價值,自己受到了尊重。如果領導一推六二五,下屬自然也不會顧及什麼。
戈學偉被某電器集團高薪聘為銷售部經理,誰知剛上任三個月,他手下的銷售代表鄭誌明就被客戶投訴貪汙客戶返利,審計部的調查證實了這一點,而且返利單上居然有戈學偉的簽名!
這事讓老總很是惱火,質問戈學偉:“你手下的人貪汙客戶的返利,這麼長時間了,你居然毫不知情?”
“我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戈學偉辯解道,“按照流程,小鄭是把返利單報到我的助理那裏,她審查並整理好後,再給我簽字。我的工作比較多,可能當時沒看清楚。”
“是沒有看清楚就行了嗎?你的工作比我還多?”不解釋也罷,這一解釋更加激怒了老總。由於戈學偉到公司的時間不久,對銷售部的關係還沒有理順,所以在有的時候,他還得順著助理的意思簽署一些文件。老總前去質問的意思,其實並不是要處理哪一個人,隻是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的問題了。可戈學偉卻還在囁嚅著解釋原因,全力推脫責任:“回頭我會跟助理商量改進工作流程,並嚴肅處理她。”
“處理助理可以補回公司的損失嗎?這件事應該是你負全責!”老總對戈學偉這種百般推脫、將責任都歸結到下屬頭上的態度非常氣憤,他當然知道出了問題,懲罰當事人已經於事無補,關鍵是不讓問題再次發生。
在老板眼中,戈學偉是代表銷售部的,隻要是銷售部出了問題,不管責任大小,戈學偉都難辭其咎。因此,一旦下屬出了錯誤,戈學偉要首先自我檢討,而不是一味推脫,更不能拿小小的助理墊背,這種缺乏責任心的舉動太讓人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