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少年人(2 / 2)

小佘目前有三個關係密切的女朋友。一個叫樂玲,她是一個想離婚而沒有離婚的幼兒園老師,今年二十六歲。一個是花紅,她是精神病院的藥劑師,今年二十五歲。一個是采雲,她是某食品廠的工人,今年二十七歲。

小佘最近和樂玲處於熱戀之中,在她家和她頻繁地過著生活,因此,喜歡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的他非常理解小時行為——小時肆無忌憚,不顧一切。他目中無人,根本不考慮睡在他對麵藍色尼龍蚊帳中的小佘的感受。

為了克服嘎嘎直響的床聲以及男人的喘息聲、女人的歎息聲對自己的影響,他總是鑽進被窩蒙住頭。有時還用棉花塞住耳朵。

唐小丫取代了薛白之後,小佘嫉妒心隨之而生。

有時,他被強烈的嫉妒心折磨得夠嗆,這時,不甘束手就斃的他就悄悄地溜出宿舍。

他來到公園山上僻靜處,在此點燃了一支香煙,然後渴望、幻想、期待俄爾就會有一個與唐小丫在各方麵不相上下的年輕的女孩來到他的身邊。與他卿卿我我,甚至赤身裸體地纏在一起。

唐小丫來得越勤,她與小時發生關係越頻,小佘內心產生的嫉妒就越大,和他們攀比的願望就越強烈。

“老婆”不如別人,那她就不是老婆。在小佘心目中,他的三個關係密切的女朋友隻不過是他玩耍的對象,她們根本不可能真正地走進他的內心,成為他的感情專一的愛人。

因此,他在頻繁地與她們三人周旋之時一刻也沒有忘記自己得找一個各方麵與唐小丫相比不相上下、甚至超過她的“老婆”的重大責任。他這樣做,俗話叫做“騎馬找馬”。

找啊找,沒找到。在沒有找到符合這樣條件的“老婆”之時,他依然和樂玲在她家裏頻繁地過著生活。

與此同時,他與花紅的關係更進一層。在臘月初那一天,他們大白天在公園山上他的宿舍之中同床共枕。若不是當天她來了“大姨媽”,那麼他們在此首次將是必然發生之事。

至於采雲,雖然她沒有什麼文化,為人十分保守,但是在他耐心地調教之下,她有一點兒開竅了。在臘月中旬,他們在公園山上太白亭中接過了吻,並且在第二天晚上,小佘在望北亭中摸了她。至於何時能與她……他估計很快——

小佘的如意算盤“劈裏啪啦”地打著,沒想到的是春節前公園山上一個突發案產生了多米諾骨牌效應,把他重新變成了一個“孤家寡人”。

在這一年的臘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有三個小混混見色起意,他們趁公園山上人少僻靜,把一個上山溜達的女大學生強行拖進山北一個人跡罕至的自然洞穴中進行。

刑事案件發生之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封鎖了現場,調取了安裝在公園山上監控探頭中監控錄相,並且把小時和小佘喊去調查。

事有湊巧,在負責偵破此案的專案組刑警中有一位警官是樂玲的姐夫。

在大年三十吃過年夜飯之後,他把公園山上兩個年輕人的花心韻事當作閑聊的話題,繪聲繪色、有鼻子有眼地說給老丈人一家人聽,給他們解悶。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樂玲便知道小佘除她之外還有兩個關係不一般的女人。

樂玲想離婚,就因為她的當小老板的老公有了小戀人。她深受背叛、欺騙所帶來的痛苦的折磨,也特別痛恨背叛、欺騙。所以,在得知小佘的所作所為之後,她無論如何也咽不下這一口氣。她不能坐視不理,她要報複。於是,她在和小佘打了一架之後,先後找到了花紅和采雲,把小佘在她們三人之間周旋的真相和盤托出。

得知真相之後,花紅和采雲毅然決然地和他“拜拜”。

失去三位可以玩弄、戲耍的年輕女人之後,小佘在宿舍裏做了一個狼牙棒。

正月十五,他為了追求花紅的閨蜜——一個名叫方豔的護士,要與她的另一個追求者進行生死搏鬥。

在進行生死搏鬥的同時,他還進行文字攻堅——他一封接一封地給一個比樂玲更年輕的名叫鄭芳的幼兒園老師寫情書,試圖博得她的好感。此人是樂玲的同事,是通過她才認識她的。

在采取一文一武行動的同事,他還搞起了傳統手法。他托了采雲的一個同廠大姐,要她幫忙在廠裏介紹一個“能帶出去的女朋友”。

如此這般,他就像一個在花叢中穿梭往來的蜜蜂,忙得不亦樂乎。與蜜蜂不同的是,人家忙得有結果,而他呢基本上屬於瞎忙。

這就是花心好色的真定義,是玩樂的活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