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裝傻N修身養性的裝傻智慧(1)(3 / 3)

孔子說:“不義而且富貴,於我如浮雲。”富與貴雖是人之所欲,但“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孔子的話實際上指出了君子在義、利取舍問題上應有的態度,即決定取與舍必須遵循義的原則,不義的東西君子不應獲取,一言以蔽之,就是“非義不取”。這與其“見得思義”和“見利思義”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孔子到齊國,拜見齊景公。與齊景公一席之談後,齊景公便要將齊國廩丘這塊地方送給孔子作為食邑。孔子不肯接受。孔子出來後對學生說:“我聽說君子應當以功受祿。現在我勸說齊景公聽從我的主張,齊景公還未有實行,就要把廩丘賞賜給我作食邑,他太不了解我了。”於是要學生趕快備好車馬,告辭而去。

《呂氏春秋·離俗覽·高義》在介紹了這件事後評論道:“孔子,布衣也,取舍不苟也夫!”認為孔子乃一介平民,僅在魯國當過司寇,但即使是有萬輛兵車的君王也難與他比肩,三位帝王的輔佐之臣沒有他顯赫,就是因為孔子取舍不苟且的緣故。取舍不苟,就是不能不問是否合乎道義就隨意決定取舍。孔子不取齊景公的賞賜,舍棄食邑,正是由於他認為無功受祿是不合乎道義的。

《呂氏春秋》同篇還記載了墨子不願到越國領受封地的故事。墨子讓弟子公上過到越國去遊說,公上過向越王講述了墨子的學說,越王聞之大喜,對公上過說:“如果你的老師肯屈尊到越國來,就請讓我把過去吳國的土地,陰江沿岸數百裏的地方作為封地送給他老先生。”公上過便回去稟告墨子。墨子問道:“你看越王的意思,是否能聽從我的話,采用我的學說治國呢?”公上過回答道:“恐怕不能。”於是墨子說道:“不隻是越王不知道我的心意,就是你也不了解自己老師的心意。倘若越王聽從我的話,采用我的學說,我也是量體穿衣,量腹吃飯,身處客居他國之民的地位,不敢要求做官。越王不聽從我的話,不采用我的學說,即使是把整個越國全部給我,我要之也是用不著的。越王不聽從我的話,不采用我的學說,我卻接受他的國土,那就是我出賣了義。出賣義何必要到越國去呢?就是在中原之國也是可以的。”

墨子認為既然越王不大可能聽從他的話,采用他的學說,如果他去越國接受封地,無異於喪失了義的原則而出賣了義,顯然,墨子也是用義來決定取舍的。孔子與墨子在學說上雖然處於對立狀態,但是在“非義不取”上卻是—致的,他們都把義看得比什麼都重要。

孔子和墨子一個不願無功受祿,一個不願賣義獲封,他們二位固然都是當時的大賢,有他們不菲的自身價值,但如果他們放棄作人,不過一介凡夫而已,又有什麼聖賢的價值呢?所以,義不苟取,正是這二位聖賢的價值所在。在他們看來,他們自身的價值,他們的學說,他們的人格精神,其價值遠在君主所能賜予的爵祿食邑之上。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無功不受祿”,是人們對錢財應有的態度。見錢眼開,唯利是圖,無利不起早,看似精明過人,實則這種人第一不可能發大財,第二財運不可能長久,因為他不懂得,世界上有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而財神爺也願意經常照顧那些並非唯利是圖的人,傻人有傻福氣,就是這個道理。

六、為人不貪,福祿雙全

孔子、墨子是布衣,弦高是商人。相對於為政者而言,他們三人則都是無權無職的百姓。他們把“非義不取”、“見得思義”作為決定取舍的原則,那麼,有權有職應為百姓著想的為政者,更應做到“非義不取”、“見得思義”。而要真正做到這一點,並非易事,最重要的恐怕是要去除貪念。因為為政者大權在握,如果貪字當頭,必然是肆意侵吞國家財富,搜刮民脂民膏,以飽私囊。這樣的貪官汙吏,曆代有其人,屢見不鮮,不必在這裏列舉。另有一些為政者,開始時可能己之不取,但人有所求,往往主動送上門來。意誌稍不堅定,便滑入貪欲膨脹的泥坑中不能自拔,由己之不取,變成大取不義之財了。這樣的事例,也並非鮮見。還有一些做官的,可能清廉守義一輩子,可是到頭來仍擺脫不了“快卸任了,不如撈一把養老”的欲念,終於是晚節不保,鋃鐺入獄。歸根結底,這些為政者的所作所為,都源於一個“貪”字,貪是為政廉潔的最大的敵人。

然而,守義守節、為政不貪的人,從古到今畢竟也同樣是曆代有其人,並且以他們優秀的為政品質長垂風範。

後魏時期,曾任光州刺史、本州大中正,後任北海王詳司馬的崔挺,像子罕一樣麵對著一塊進獻的美玉,也敢於說出“吾雖德謝古人,未能以玉為寶”,而不肯接受美玉,最後將美玉送京都。崔挺任光州刺史時,由於其為官廉潔無私,“風化大行”,及至死後,光州的故吏屬下,莫不感其風範而悲痛,共同鑄造了崔挺的銅像以懷念他。崔挺為政廉潔,下麵關於美玉的故事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