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親友相處或打交道的情況之時;
拒絕親友委托的某些事情,或者提出的某些不合理的要求之時;
作為領導,在某些場合與親友進行交流,或者親友有事相求之時,等等。□ 應酬親友的主要方法
要應酬好親友,使自己與親戚朋友之間的關係融洽又不違背原則,需掌握行之有效的各種方法。以下僅介紹對待親友語言藝術的幾種最主要的方式。
1以誠換誠
同祖曰親,同師曰朋,同誌曰友。親友之間聯結的紐帶主要是血緣和感情,因而理應誌同道合、互相幫助、互相關心。表現在語言上則是語言樸實、忠誠、不客套、不作假。適當地公開自我,敞開心靈,以一個真正的自我與親友相交談,平等待人、互相理解,爭取對方的信任,同時也信任對方。為此,應該常常想到兩點:
其一,從對方的角度回答問題。在回答對方的問題,評價對方言語時,首先問問自己:“他為什麼要這樣說?”“假如我是他,我也會這樣說嗎?”即使對方的要求你不能滿足,也須用一種適當的方式和他交換意見,使人感到你通情達理。
言語上推心置腹、互相信任,容易使親友認為你是“自己人”,從而獲得極大的安慰和心理滿足,煥發出熱情。
其二,對對方的想法、做法、說法表示同情。有人極為推崇這樣一句處理人際關係的話:“我一點也不怪您有這種感覺,如果我是您,很可能也會這麼想的。”其實,這句話的核心之處就是表現出對人的理解。雙方相互理解了,工作也就好做了。當然,理解的東西並不一定都要同意和支持,有的事情,理解其心情,但不一定肯定其做法和思想出發點。不能不講原則,對什麼都同情。
2以攻代守
攻與守,都是策略。攻者主動,守者被動,攻為進取,守為防禦;各有千秋,難分伯仲。然而,攻與守並不是水火不容的。守可謂“不讓”之攻,攻可謂“主動”之守。在與親友的語言交往中,以攻為守更有其獨特的妙處。
在親友關係中,求情辦事者屢見不鮮。親友之間互幫互濟本是人之常情,但當你的親友是一位領導,已掌管了一定的權力,辦事容易,對於對方的有意相求,你既無法一概回絕,又難以統統滿足。怎麼辦?與其消極防禦,不如“主動出擊”。
“主動出擊”就是率先發起感情攻勢,“逆流而上”。因為親友既然有求,那麼他們的拿手好戲也不外乎套近乎、拉關係,其前提是你可能不答應。你若熱情接待,情真意切,因此很容易使對方感動。此時,能辦的事給辦,不能辦的事你以情裹理,感染和說服對方,使之感到你有難處,難於從命,因而取得對方的諒解,不再強求下去。
3以李代桃
“獻其可,替其否”,這是《左傳·昭公二十年》中的一句話。“獻可替否”已成為一句成語,意思是建議可行的而替代不該做的。
親戚朋友所求之事,可能千奇百怪,但隻要不違背原則,理應盡力幫忙,切不可漫不經心,敷衍了事。對於親友托辦的某些觸犯原則之事也不可一口拒絕,應在講明道理之後,幫助想一些別的好辦法作為替補。因為一般的人都有一種補償心理,結果雖然並不很理想,但看到對方已盡了力氣,情感便得到了滿足,這在某種程度上將原有的失望感抵消了一部分。如在不違背原則情況下,又為親友找到了其他解決辦法,那就可以說是兩全其美了。
4冷處理
親戚朋友提出的有些事或要求,不便直接反駁,但又不能應承下來,於是隻好對此保持一定的距離,或在語言上予以“回避”。即一方麵可以把問題推開,拿出力不從心之狀;另一方麵也可以顧此而言它,絕口不提此事,甚至裝聾作啞,不予正麵回答;甚至還可以通過一種曲折的途徑予以反駁。基本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他人轉告。這種方式是請關係較好的第三者代勞。如,“他這幾天身體不太好,我看這事暫且就不要去麻煩他吧。”“上次為這事,他和副主任弄得很不好,你是不是另想辦法,免得使他為難?”這些話經第三者(最好是家庭成員)說出,親友也會體諒。
推脫其辭。如,“這事我一個人也決定不了,還得經過大家討論,恐怕很難通過。”在不便明言相拒的時候,推脫其辭是一種比較策略的辦法。
轉移話題。如,“此事務請幫忙!”“你也沒有吃飯吧?”對方一聽便知,你既不想回答他的問題,又下了逐客令(“我想吃飯”)。
拖延回答。如,“請您今晚到我家來吃飯。”“今天恐怕不行了,下次一定來。”下次是什麼時候,實際上並沒說定。對方若是聰明人,就不會再強人所難了。
答非所問。如,“此事您能不能幫忙?”“我明天必須去開會。”用答非所問,婉拒了對方。
□ 公事拒絕,私事補償
即便你不是單位裏的掌權人物,在生活中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可供自己支配的資源。這樣就難免會有人向你求這求那。對於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我們自然不應該將對方拒之千裏,但是對於一些勉為其難,同時又無益自己、有損他人利益的要求,我們就理當不予滿足。尤其當你的身份是作為單位中的掌權人物時,更不能拿單位的利益去作為開發自己人際資源的砝碼。
但是往往要求你利用單位實權人物身份為其提供方便的人,都跟你關係較密切,而且日後你還有用得著對方的時候,這時如果簡單回絕對方所求,很顯然,對自己長遠“利益”不利。
此時,就需要你找出一種既不破壞原則又能保持兩人照常交往的拒絕方法,而“公事拒絕,私事補償”就是這類方法中的一個。
二戰後的日本啤酒市場,一直由麒麟啤酒公司獨占50%市場份額。三得利公司最初生產威士忌,市場份額占第一。但是,他們繼續生產威士忌的同時,也進入啤酒生產領域,然而由於對整個日本啤酒市場來說,三得利公司畢竟是個新手,所以啤酒上市以來,並沒有受到消費者的好評。
有一天,三得利公司的佐治敬三社長找到阪急集團的總裁小林米三先生,請求對方銷售自己公司的三得利啤酒。當時阪急集團銷售的威士忌酒是三得利提供的。所以,佐治敬三跟小林米三關係很近,平日裏常有交往,而且小林米三的妹妹正是佐治敬三的嫂子。這麼一種親上加親的關係,使佐治敬三提出的請求也有些自然而然。
可是,阪急集團的經營方針是跟一家企業隻能發展一種業務。既然公司在威士忌酒的銷售上已經選擇了三得利,那麼再銷售對方生產的啤酒,顯然有悖於公司的經營方針。因此,佐治敬三的要求受到小林米三的拒絕:
“我不能答應你的要求。雖然我們彼此交情不淺,可也不能違反公司經營方針。以後有機會再補償你吧。”佐治敬三隻好知難而退。
雖然小林米三強調自己拒絕的原因是出於不違背公司經營方針,但是,即便你和我是佐治敬三,也很難對對方的這種解釋感到舒服。然而,在這以後,佐治敬三不僅繼續跟小林米三保持友好關係,而且他對小林米三的私人感情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