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上的戲,多半是做給上級看的,似乎跟平時的演戲不太一樣,其實,古代的戲場,往往不是建在宗祠,就是建在神廟,至少在名義上,都是給死去祖宗和天上的神仙看的,因此,作戲給比較有權勢的一方看,是我們戲劇的傳統,作為平民百姓,其實隻是隨便看了熱鬧而已。
官場作戲,時髦的話,叫做作秀,其實是有傳統的。比如清朝的綠營,經常不滿額,因為軍官要吃空餉,訓練也經常廢馳,但是,這些軍隊,都會保留一些會爬竿,會耍把式的能人,每到上級來檢查,臨時雇些老百姓穿上軍裝,拿著武器站班,讓這些能人爬竿,翻跟頭,打把式做表演,再送點兒好處,就混過去了。北洋水師成軍,開始訓練還認真,時間一長,上下玩忽,醇親王代表太後和皇帝前來視察,艦隊經過長時間的準備,操演就跟表演似的,好看煞人,醇親王看了非常高興,頂用不頂用,後來的甲午海戰知道。民國時節,作戲的範圍有所延伸,像魯迅說的那樣,修幾所模範監獄,幾所模範幼稚園和小學,每到外國人來了,就帶去參觀,賓主皆大歡喜。
官場作戲,最初的動機,是擔心自家的活兒沒做好,或者感覺沒做好,但是為了麵子好看,自家臉上有光,或者說希圖蒙混過關,不得不做,但時間一長,大家習慣了,該演不該演,都演。就拿安徽阜陽的例子來說,不大可能別的地方災後重建什麼事也沒做,所有的好事都集中在那一戶農民那裏,但很可能的是,就是那戶農民最會說話,嘴甜而且滴水不漏,最能反映當地領導的政績,說的大家都開心,於是來了領導,就往那兒領,全讓他一個人說。
一位著名的美國學者說過,古代官僚體係的核心內容之一,就是信息操控,在下麵的,想要瞞,在上麵的想要看,雙方鬥法,一個想要看個明白,一個想遮好蓋住。這個過程,位於上麵的人,有整個被蒙了的,也有穿幫的,更多的時候,往往介於兩者之間,彼此心照不宣,心裏有數,上麵下麵,都留著麵子,也留著後手。演員、導演和看客,大家一起演戲,渾然一體,真正是天地大戲場,戲場小天地。
隻是,這種官場的戲,背後卻總免不了有貓膩,無論大小,反正都拿不上台麵,令在旁看熱鬧的平民百姓,感覺不爽。前一段高校的本科評估,就是因為從評估變成了演戲,才惹得全國輿論大嘩,到現在令有關部門說不清道不明。可見,古今一理,戲場裏演戲,官場就不要演了。現代社會,網絡時代,蒙人不易,一不留神,讓好事者“人肉”出來,給大眾添點兒笑料事小,損害政府權威事大。因此,我們的某些官員,還是要牢記這一點,官場不是戲場,真要特別喜歡作戲,最好是在業餘文藝活動中施展,或者爭取在電視娛樂節目中,露上一小手。
“內部人”維權的禁忌
據2008年12月22日《新京報》報道,北京首位因維權被炒的工會主席唐曉東,終審敗訴。雖然眼見得這位工會主席的一係列遭遇,根子就在於替工人出頭維權,但各方博弈的結果,還是“出頭的椽子先爛”,讓懲罰落到了這位打了幾年官司的人身上。終審法院的判決,按道理也沒有錯,因為唐曉東的被開除,直接原因不是因為此前的維權,而是維權後複職的“嚴重失職”,但是,為什麼偏偏唐曉東在複職後不久就“嚴重失職”,企業有無涉嫌報複,說不清道不白的。對於唐曉東來說,更加嚴重的問題是,鑒於先前維權的經曆,很可能不會有公司會接納他,收拾行李準備找工作的他,前程大為不妙。
公民維權之難,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在單位層麵上存在一種不成文的禁忌,那就是但凡“內部人”出頭,照例會遭遇嚴酷的對待。假如有人自己遭遇不公平待遇,自己為自己維權,哪怕一哭二鬧三上吊,單位的領導都可以理解,雖然多數情況也無法解決,但隻要不鬧得太大,多半不會遭到嚴重的打擊報複,有時候,如果恰好成本不高,時機適當,加上領導心情不錯,還可能真的給你解決了。如果有外麵的人插手維權,記者、律師、NGO組織什麼的,領導也很頭痛,但外麵的人,遏製起來難度比較大,所以,盡管頭痛,也往往無可奈何。一般來講,單位領導最討厭,也最痛恨的是內部不相幹的人出頭說話,就像唐曉東這樣,當年有些工人未簽勞動合同,沒給加班費,在企業領導看來,幹卿底事?要你這個工會主席出頭?而且還把事情鬧到外麵都知道,不僅讓企業損失了錢,而且損失了麵子。這種事,無論哪個單位,企業事業,領導都煩,煩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