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吃虧是福,貪得是禍(1 / 1)

貪是人類一切禍害的根源。

清代誌士鄭板橋積十載為官之辛酸用血淚凝成的條幅“吃虧是福”,屢被認做是怪論,其人也被視為怪物。

鄭板橋得此絕“論”,並非一時衝動。他始作秀才時就斷然將家奴契券付之一炬,宣稱此舉“是為人處,即是為己處”,其中便隱含了“貪得是禍”的涵義。及至登上縣令之位,他談及為人之道時又披露某些人“一捧書本,便想中舉,中進士,做官,如何攫取金錢,造大房屋、置多田產。起手便走錯了路頭,後來越做越壞,總沒有個好結果。”這就明言“貪得是禍”了。

廣東某銀行營業部一票據交換員,貪汙200餘萬元巨款潛逃澳門,被抓捕後他自供在澳門惶惶然如驚弓之鳥:半步不敢出街門,常以腐乳、大頭菜佐餐度日。

湖南某縣某官員收受賄賂,貪汙、挪用國家的建築物資。兩院通告發布後,他時時觀“氣候”,陣陣看“動靜”,終被拘審。這前前後後,他每一根神經都處於極端緊張狀態,如同懷揣小鹿,何曾坦蕩過片刻?豈非“貪得是禍”乎?

所以別看有些人一時“金滿箱,銀滿箱”,到頭人財兩空,“轉眼乞丐人皆謗”!

這“貪得是禍”得到驗證,“吃虧是福”就理所當然了。甘心吃虧之輩當年較之貪得之徒當然是虧了,殊不知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是:滿者,損之機;虧者,盈之漸。

更何況那些貪得者本來就如同在刀尖上跳舞,時刻提心吊膽,隻要稍有閃失,就會身首異處。而今廉政之風勁吹,舉報之聲四起,“滿者”更不免有勾魂牽命之感;“虧者”卻既平且安,縱令半夜敲門,也不心驚,實可謂其福無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