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往事(2)(1 / 1)

司風絕懶洋洋的唔了一聲:“什麼事?”

樂然氣紅了小臉,仰臉瞪著他:“道歉!”

撞了人就得道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司風絕冷哼了一聲,英俊的臉上滿是桀驁:“如果我說不呢?”

樂然的生活中還沒出現過這麼無恥的人,她愕然的看著他,半天隻吐出一句話:“……你無恥!”

無恥麼,就這麼點小意思就無恥了嗎?嗬嗬,果然是天真不知事的千金小姐啊。

扯了扯嘴角,頭越發的沉重起來,司風絕沒心情再陪她玩下去了,他繞過她繼續往前走。

身後的小人兒卻更加驚詫的嬌呼了一聲,隨即就有一個身形魁梧的男人出現在他麵前,對方眼神銳利,上下打量了他一下,然後像鐵鉗一樣用力握住了他的手。

“小姐,找到了,就是他偷的。”

偷?什麼偷?他司風絕還沒有淪落到要靠偷搶為生呢。隻不過他看向自己被緊緊握著的手,有些迷惑,他不是握的一個酒瓶嗎?什麼時候變成了一個光芒璀璨的鑽石胸針?

接下來的事情很快,快的他沒反應過來,半個小時不到他就已經被送進了派出所裏,被一群身著製服的男人們輪番逼問。

那個鑽石胸針是樂然最喜歡的飾品,價值數萬元,她小小的臉繃得緊緊的,看著麵前那個即使坐在審訊椅子上也仍然桀驁的少年:“道歉!道歉我就不追究你的責任!”

刑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或者盜竊數額巨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並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隻要他道歉了,她就可以撤銷掉這項指控,她的父母已經在過來的路上了,等他們來了他就更不好過了,樂然不明白他在倔什麼。

司風絕緊緊抿著嘴,目光深深的打量著她,就是不道歉。

樂然的父母很生氣,等到民警把司風絕的既往史扒出來之後更加生氣了,這個男孩小小年紀就是派出所的常客,這樣的人必須接受懲罰,不然長大了得禍害多少人呐。

小小的樂然在最後跟著父母出去的時候,忍不住扭頭看了他一眼。他目光冷傲不遜,身上卻有一種令人難過的悲傷與孤獨來。她拉了拉父親的手:“爸爸,可不可以不追究他的責任了,大哥哥也是個孩子啊。”

樂然的爸爸怔了怔,摸了摸她的腦袋,點了點頭:“好,爸爸答應小然。”

可是最後司風絕還是被判刑了,因為他的對手。司風絕小小年紀就在道上很是吃得開,這樣的人一旦成年就更為可怕了,必須在他牙齒還沒長出來之前就拔掉。

所以就因為這麼一件小事,司風絕度過了一段十分黑暗的時光。

被人銬著手銬重打,被對手在監獄裏的勢力圍毆,挨打對他來說已經成了家常便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