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市場策略——做正確的事,正確地做事(4)(1 / 3)

哈默是一個因為敢於冒險而取得巨大成功的富翁。哈默在利比亞的一次冒險成功也同樣讓世人驚歎。那時,利比亞的財政收入不高。在意大利占領期間,墨索裏尼為了尋找石油,在這裏大概花了1000萬美元,但結果卻是一無所獲。埃索石油公司在花費了幾百萬收效不大之後,正準備撤退的時候,才在最後一口井裏打出了油。殼牌石油公司大約花了5000萬美元,但打出來的井都沒有商業價值。西方石油公司到達利比亞時,正值利比亞政府要進行第二輪出讓租借地的談判,出租的地區大部分都是一些大公司放棄了的利比亞租借地。根據利比亞法律,石油公司應盡快開發他們的租借地,假如說是開采不到石油的話,就要把一部分租借地還給利比亞政府。第二輪談判中就包括已經打出若幹眼“幹井”的土地,但是也有很多塊與產油區相鄰的沙漠地。

參加投標的有來自9個國家的40多家公司。但是有很多參加投標的公司是“空架子”,他們是希望拿到租借地以後再轉租給別的公司。還有一些財力不夠雄厚的公司,其中包括西方石油公司,不過,他們都具有一定的經營石油工業經驗。利比亞政府允許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也參加投標,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避免遭受大石油公司和大財團的控製,其次再去考慮資金有限等問題。

哈默雖然充滿信心,但前程未卜,盡管他和利比亞國王私人關係良好。一方麵他在這一方麵經驗不夠豐富,而且與這些石油巨頭們相比,這一次競爭實力懸殊太大,真可謂小巫見大巫。但是哈默還是決定要冒一次險。

哈默的董事們都坐飛機趕來了,他們各自在4塊租借地投了標。他們的投標方式非同尋常,投標書用羊皮證件的形式,卷成一卷後用代表利比亞國旗顏色的紅、綠、黑三色緞帶紮束。在投標書正文中,哈默加上了一條:他願意從尚未扣稅的毛利中拿出一部分錢供利比亞發展農業。除此以外,還允諾在國王和王後的誕生地庫夫拉附近的沙漠綠洲中尋找水源。另外,他還將進行一項可行性研究,一旦在利比亞找出水源,他們將同利比亞政府聯合興建一座製氨廠。

終於,哈默得到了其中的兩塊租借地,並且這兩塊租借地都是其他公司耗巨資後一無所獲而放棄的。這讓那些對手們吃驚不小。

沒過多久,這兩塊租借地就成了哈默煩惱的源泉。他鑽出的頭三口井都是滴油不見的幹井,光是打井費就花了近300萬美元,除此之外還有200萬美元用於地震探測和向利比亞政府的官員交納的不可告人的賄賂金。因此,董事會裏有許多人開始把這項雄心勃勃的計劃叫做“哈默的蠢事”,甚至連哈默的知己、公司的第二股東裏德也失去了信心。

但是哈默依然固執地相信自己的意見。在和股東之間發生意見分歧的幾周裏,第一口油井出油了,接著另外8口井也出油了。這一下公司人可樂壞了,這塊油田的日產量是10萬桶,而且是異乎尋常的高級原油。但更重要的是,油田位於蘇伊士運河以西,運輸十分方便。同時,哈默在另一塊租借地上,利用最先進的探測法,鑽出了一口日產7.3萬桶自動噴油的油井,這口井是利比亞最大的一口井。

就在這個時候,哈默又投資1.5億美元修建了一條每天的輸油量達到100萬桶的輸油管道。然而當時西方石油公司的資產淨值僅有4800萬美元,這些足以見識到哈默的膽識與魄力。從此以後,哈默大膽吞並了好幾家大公司,到利比亞實行“國有化”時,他已羽翼豐滿。就在這個時候,西方石油公司一躍而成為世界石油行業的第八個姊妹了。皆是因為哈默過人的膽識與魄力才使得他獲得那麼大的成功,哈默真不愧為一個大冒險家。

風險越大,收益的絕對值越大,商家的法則就是冒險越大,賺錢越多。創業者大多要具有樂觀的風險意識,他們是天生的冒險家,他們在危險中自由地暢行,抓住機遇,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成就世界第一商人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身臨逆境,勇於冒險的進取精神。高風險,意味著高回報,隻有敢於冒險的人,才會贏得人生輝煌。而且,那種麵臨風險、審慎前進的人生體驗可以練就過人的膽識,這更是寶貴的精神財富。

作者寄語

冒險才是人生最大的保險!

不要走進直覺的誤區

我們不能企求於靈感。靈感說來就來,說去就去,就像段譽的六脈神劍一樣。

——馬雲

感性和理性都是人的性格的體現,有的人感性思維多一點,所以在做事上常常願意意氣用事,而有的人理性思維多一點,在做事上卻顯得有些畏首畏尾。對於年輕的創業者來說,感性和理性都是不可或缺的,兩者應該同時具備。創業者的感性形成了領導魅力,理性則造就了規範和秩序。那麼,創業者如何能把感性思維和理性思維運用得當呢?這對於剛剛走上創業道路的年輕人來說,因為這是一個很難拿捏的尺度,是一個很好的考驗。

馬雲無疑是最具人格魅力的感性派企業代表,但事實上他在決策時,並不是完全憑感性直覺,而往往有其理性的一麵。就拿他辭職創業這個決定來說,在周圍人看來,這是個極其衝動的決定,可是從馬雲後來的解釋中,我們還是能明確地看出其理性的一麵,馬雲是這樣說的:“當時我在學校裏接觸的都是書本上的知識,所以很想到實踐中辨明是非真假。所以我打算花10年的時間創辦一家公司,再回學校教書,再把全麵的東西傳授給我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