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秋忍不住讚一個好。
清爽的麵容,灰格子大衣,牛仔褲,帥氣又不失文雅。在回憶他當年邋遢的打扮,真真是在世為人了。
“得,大雄。你老實交代,你是不是整容拉?”
“去你的,”大雄也不客氣,老大一個“爆栗”敲在秋秋頭上,“我一直都這麼帥!”
切,秋秋拒絕相信謊言。
“你不是說要下周回嗎?怎麼就回來了?”
“我考試結束,左右沒什麼事,不就回家算了”
說的輕描淡寫,大雄並不想讓秋秋知道,自己考完最後的有機化學,立馬乘最近的一班火車回來,16個小時,不曾坐下。隻因為,眼前這個傻女孩,一直在信中對自己述說著,寂寞,寂寞,滿滿一紙的寂寞,如此讓他觸目驚心,使他不敢有片刻的滯留。
接下來的時間,誰都不曾說話。半年的時光,在他們之間刻下難以磨滅的斷層。他們曾經在一個院子長大,一同追逐劉奶奶家的大公雞,一同爬上辦公大樓摘桑葉,一同偷社區花園的花盆。共同體驗了淚水和歡笑。
然而,上帝在雲端,眨了一下眼。他們已經走在了各自的軌道,這條軌跡也許平行,也許相交,卻再也不會重疊。
年華似水,悄然而逝。
在一個瞬間,秋秋仿佛覺得,身旁這個認識半輩子的男生,是如此陌生。記憶裏的大雄,是內向而敏感的。由於父母工作的原因,他幾乎由奶奶帶大,總穿著過時老舊的衣服,長長的頭發攔住眼睛也不記得打理。在光鮮亮麗的夥伴中顯得那麼暗淡。
哪裏有現在一半的自信從容。
“秋秋,你再這樣看我,我真的會誤會你暗戀我哦。”
大雄悠悠的吐出這句話,眼中的笑意十頭牛也爛不住。
立刻,秋秋就打消自己荒謬的念頭。自信?去死吧,是自戀。
“暗戀你,我還不如暗戀樓下的‘布什’哩!”
“布什”是樓下劉工的愛犬。
“什麼,”大雄立刻做西子捧心狀,“你說我還不如一條臘腸犬?”
“不,我是說你豬狗不如。。。。”秋秋一臉的認真。
“。。。。。。。。。。”
“哈哈哈哈。。。。。。。。。。。。。”
。。。。。。。。。。。。。。。。。。。。
10
分鍾的路上,秋秋沒有計算自己笑了多少次。
但是,她記住了自己的暢快。
快樂是少女最好的胭脂,染紅了她蒼白的臉頰,就連鼻子都微微泛紅。
她在心中,默默的想,謝謝你,大雄。
在大雄的心中,卻有驚淘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