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日本古時授與盲人的最高官位。
注2:自立春後的二百一十天,大約是九月一日,多為台風來襲的時期。
注3:江戶人對町奉行所的昵稱。町奉行所為當地民間司法、警政機關,其中最高首長即為奉行。
注4:江戶的町奉行所有南北之分,非以轄區區分,而是采隔月輪班製。「與力」協助奉行處理司法、警政等業務。「吟味方」則為單位名,負責民事、刑事案件的審理與行刑。
注5:協助與力、同心辦案緝凶的民間人士,又譯捕吏。
注6:隸屬町奉行所,協助處理司法、警政業務,但地位低於與力。
注7:江戶人稱東京隅田川自吾妻橋後的下遊為「大川」。
注8:「高積改」為町奉行所的單位之一。
注9:江戶時代奉行所判決平民案件的場所,稱為「白洲」或「禦白洲」,類似我國的公堂。
注10:「定町回」為奉行所的單位之一,相當於刑事課,主要工作是追查犯罪、逮捕犯人。
注11:沒有領地的下級武士。
注12:或譯「町幹部」。江戶時代的治安雖由奉行所主持,但與力、同心人手嚴重不足,便借助民間自治組織。依地位高低略分為「町年寄」(開創德川幕府的平民功臣)、「名主」(大地主),及受雇於地主的管理人。其中管理人數量最多,也是協助市政與維護治安最重要的幫手。
注13:為日本以三味線伴奏的說唱曲藝淨琉璃的流派之一。
注14:與力和同心的泛稱。
注15:江戶時代的大城市如江戶城、大阪、京都,為維護治安,於每個町的交界處設有木門,稱為「木戶」。每道木戶均有專人看守,晚上十點關門,早上六點開門。關門期間若要行經,必須通報守門人。
注16:為武家仆役職稱之一。同心的中間由町奉行所指派,屬於公職。
注17:指農曆五月二十八日。江戶時代,自該日起的三個月,十分適合傍晚納涼。當天會舉辨慶祝活動,並在兩國施放煙火。
注18:日文中「卯兵衛」的發音與「嗚嘿」相同。
注19:淨琉璃的流派之一,為代表江戶情調的庶民音樂,極重視歌唱。
注20:「阿鐵」和「幫忙」的日語發音相似。
注21:武士職務名。
注22:埋葬祖先遺骨的寺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