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搖蜥腳類恐龍(3 / 3)

圓頂龍是腕龍的一個分支,身材雖然比腕龍小很多,但是體格極為粗壯、結實。與前麵幾種巨型長脖恐龍相比,

它的脖子要短得多,尾巴也要短一截,所以顯得更加敦實。頭骨較大,有渾圓的頭頂,吻部短鈍。嘴裏的牙齒排列得較密。鼻孔長在眼眶的前上方,鼻腔巨大,肯定有良好的嗅覺。脊椎骨空腔,

大大減輕了體重。看似笨拙,卻能用尾巴幫忙支撐身體!站立起來,采食高處的樹。

雷龍

迷惑龍可能是所有恐龍中最受寵的一群,曾經廣為人知的名字是雷龍(Brontosaurus),今天它失掉這個熟悉的名字,主要因為古生物學家在命名上如此的嚴謹與吹毛求疵。迷惑龍(Apatosaurus)的得名是因發現一個非常大的恐龍脛骨,令研究者十分迷惑,而於1977年命名為Apatosaurus,原意就是“迷惑”的意思。之後,1883年另一群研究者發現幾個零碎的恐龍骨骼化石,推測這個恐龍體型巨大,行進時可能如雷聲隆隆,故取名雷龍(Brontosaurus)。然而根據後續發現的其他化石說明迷惑龍與雷龍是同一種生物。

在1.4億年前的北美洲叢林,午後時分,翼龍和始祖鳥在樹上歇著,偶爾扇動幾下翅膀,林中時而傳來幾聲昆蟲的鳴叫。突然,傳來“轟”、“轟”的聲音,由遠而近,越來越響,好像雷聲一樣沉重。然而,天上除漂浮的朵朵白雲外,一碧如洗,毫無變天的跡象。晴天打雷,豈不是咄咄怪事!原來這不是天上的雷聲,而是叢林裏走出了一隻大型蜥腳類恐龍。因其腳步沉重,聲音巨大,每踏下一步,就發出一聲“轟”響,好似雷鳴一般,所以古生物學家給這種恐龍取了一個形象的名字,叫做雷龍,意思是“打雷的蜥蜴”。

晰腳類恐龍

雷龍體軀龐大,重約40噸,體長可達24米。四肢粗壯,腳掌寬大,腳趾短粗,前腳上具有1個、後腳上具有3個發達的爪子。雷龍自發現以後!便“身世”不凡,起初人們把它視作最重的恐龍。爾後,美國一家石油公司耗費巨資,用它的複原形象做廣告,使其普及至了家喻戶曉的程度。

其實,當初的雷龍複原像並不準確,長脖子的頂端生著圓頂龍似的頭骨,這是因研究疏忽大意而失誤,錯將圓頂龍的頭骨裝到了雷龍的骨骼上。

後來,經進一步的調查核實,新一代的恐龍專家們終於弄清楚了雷龍頭骨的真相。雷龍的頭骨與梁龍的頭骨相似!較為低長!側麵看上呈三角形,吻端很低,隻有1個鼻孔!且位於頭的頂端;口中的牙齒較少!生在頜骨的前部!牙齒呈棒狀,恰似鉛筆頭。

它們喜歡群體活動!當一大群雷龍從遠處走來時!一定是塵土蔽日響聲如雷—這就是它名稱的由來。這種像肉山一樣的大個子,長著一條長脖子和一個很相稱的小腦袋。頭小身子大的雷龍,一定要花大量的時間來吃東西,而且還很狼吞虎卩目。食物從長長的食管一直滑落到胃裏,在S卩兒,這些食物會被它不時吞下的鵝卵石磨碎。雷龍是恐龍中最大的。它們都是食草或樹葉的動物。我們在博物館見到的一些恐龍化石,大多就是這種恐龍。

雷龍及其“姊妹”一梁龍等動物,代表了蜥腳類的另一演化方向,這類動物不僅頸長,而且尾巴更長,尾的末端變細,呈鞭子狀。由於它們也是進步的蜥腳類恐龍,脊椎骨上的坑凹構造也相當的發育,就連椎體的內部,都還有孔洞,這是大恐龍適於陸地生活而減輕自重的適應性變化。

鳥腳類恐龍出現於侏羅紀早期,I直延續到白堊紀晚期,在地球上生活了I億多年。由於它們用強壯的後技奔走,有的地方很像鳥’所以叫鳥腳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