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張狂真凶(2)(2 / 2)

他作完案回到家裏後,覺得心情放鬆了許多,也沒什麼壓抑感,很平靜地打開書包取出書本,趴在桌子上心安理得地寫起了作業。

當時,所裏的大部分警力和刑警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宋安堂5號大院裏,挨家挨戶挨個人過篩子。

馮傑父親很明白,案子沒破,這個院子裏的人都有嫌疑,在這個院子裏,他們家的人是重點懷疑對象。他想,那麼,我們三口人裏會是誰呢?從自己的角度講,三口人裏肯定有兩個人是嫌疑人,難道是我妻子嗎?曲娣的死跟她有關係嗎?她們可是親姐妹一般哪。相信妻子,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判斷。他是個高級工程師,在重大工程和項目中,他的判斷與邏輯思維總是能和科學的實踐相結合。如果用篩選法,這裏隻剩下小馮傑了。

這時候,馮傑在桌邊聚精會神地寫著作業,他仔細觀察著自己的兒子。剛才警察來的時候,好像也沒放過對兒子的盤問,雖然兒子沒什麼破綻,但警察是不會無緣無故地問一個小孩子的。難道是他嗎?

他從頭到腳仔仔細細地打量著自己的兒子,他從來沒有這麼認真地看過兒子,看得那麼仔細。他總覺得兒子身上有什麼疑點和不對勁兒的地方。

多少天來,他一直在琢磨著,觀察著,他沒有跟妻子講,他怕引起妻子心理上的恐慌。前兩天又聽說環衛工人在垃圾站裏發現了一包可疑東西,裏麵有一件帶血的衣服……

就在昨天晚上,妻子出去辦事還沒回來,他又坐在床上對著馮傑發愣,馮傑正在聚精會神地寫作業,全然不知他爸爸正在注意著他。

突然,他發現馮傑身上的衣服換了,而這些天換的衣服總是這兩件,一黑一白的外套。咦,那件米黃色的夾克呢?他清楚地記得,當時曲娣被殺後警察來調查時,他就發現馮傑在早晨才換的米黃色夾克外套,到了晚上又換了另一件黑色外套。在他這個父親的眼裏,兒子是個很幹淨的孩子,一件衣服要穿好幾天才換洗,怎麼那天的衣服卻穿了一天就換了呢?他條件反射,立刻把目光移到門邊的洗衣機上,沒有發現那件米黃色的夾克,於是,他站起身走到洗衣機前打開蓋子朝裏看,也沒有。他盡量使自己平靜,不相信這是事實,兒子那麼小不會做出這種殺人越貨的事情來的,然而,一種求證心理促使他尋找孩子的夾克。他在屋裏轉了好幾圈還是沒發現。他又想了一下,是不是自己記錯了?沒錯,馮傑那天早晨的夾克是他讓換的。

馮傑覺察出父親心神不安,他開始還納悶,後來也感覺是不是父親發現了什麼。

馮老師問馮傑:“小傑,你前些日子穿的夾克呢?”馮傑看著父親眼鏡片兒後麵的那雙眼睛,雖然近視,但兩道光芒逼人。他回答不上來。

馮傑看出了父親的意思,但他很沉著,擺出聽天由命的架式。

兒子的無言以對已經告訴了他一切。他想,即使兒子不承認,警察也會從那件血衣上循著味兒找上門來,與其讓警察找上門來,不如自己主動上門去找警察,主動投案自首。

他坐在沙發上,看著正在“專心致誌”寫作業的兒子,反複地問自己:這是我的兒子嗎?我們家祖宗八代也沒出過這麼個孽種啊!他是什麼時候變的呀,真可怕。這簡直是個小魔鬼。

他痛苦地自責,痛苦地反省……

他決定,要在他媽媽回來之前將他送進公安局。不然,分別的場麵將更痛苦。他想,自己怎麼也是個大男人……

李仲平長長舒了一口氣,不得不佩服馮老師真誠地為社會負責的行為,他全力支持偵破工作,將自己的兒子領進了公安局投案自首。

然而,馮傑到現在也沒認識到他自己所犯罪行應負的法律責任。

在結束審訊的時候,他似乎還為自己的“傑作”沾沾自喜,一再向李仲平表示:“李伯伯,是我爸爸帶我來投案的,再說了,我要是咬死不承認呢?我要是死不說呢?你們怎麼會知道是我作的案?這次不算你們破的案,我敢跟你們打賭……”李仲平眯縫著眼瞧著他,心想,天哪,這小子真應該在大牢裏好好待上些年,或者說關他一輩子。苦笑著對馮傑說:“寶貝兒,你還想殺人哪?”走出審訊室,目送馮傑跟著刑警們上了車,李仲平朝著天空深深呼吸了幾口新鮮空氣,內心感慨,也在自責,心想當了這麼多年警察,這次教訓應該說是最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