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1 / 3)

66.無把握時不要輕易許諾

某高校評定職稱時,一個係主任為了獲取本係教師的好感,向本係的青年教師許諾說,要讓他們中三分之二的人評上中級職稱。但當他向學校申報時,由於當年指標調整,學校不能給他那個係那麼多的名額。他據理力爭,跑得腿酸,說得口幹,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他又不願意把情況告訴係裏的教師,隻對他們說:“放心,放心,我既然答應了,一定要做到。”

最後,職稱評定情況公布了,眾人對他大失所望,把他罵得一錢不值。甚至有人當麵指著他說:“主任,你答應我的中級職稱呢?你答應的呀!”

而校領導也批評他是“本位主義”,為自己的小圈子爭利益。從此,他既在係裏信譽掃地,也失去了校領導的好感。

深入分析:

與人交往中千萬不要輕易許諾,這樣會過得很累的。我們不是救世主,沒有人強迫你“許諾”,能做到就說“是”,不能做到就說“不”,幹幹脆脆,利利索索。

你如果許諾什麼就要努力去實現諾言,因為大家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如果你做不到,今後的形象在他眼中就會大打折扣。如果你經過努力確實沒有做到,也要向人交待清楚前因後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在明知無法做到的情況下,還不提前向明人說明情況,結果一旦明了,可能他會一直對你耿耿於懷。

你不許諾,別人就不會企盼,也不會失望,你也無失信於他人的內疚。大家的心態都會保持平衡。當對方沒有得到你的承諾時,他不會心存希望,更不會毫無價值地焦急等待,自然也不會有失望的經曆。

相反,你若承諾,無疑在他心裏播種下希望,此時,他可能拒絕外界的其他誘惑,一心指望的承諾能得以兌現,結果你很可能毀滅他已經製定的美好計劃,或者使他失去尋求其他外援的時機。那個時候,你無法兌現承諾時,別人對你發火當然就無可避免了。

正確做法:

桐葉封地是我國曆史上著名的餞行諾言的例子。“桐葉封弟”又可稱作“剪葉”,出自於《呂氏春秋》這個典故與周公旦有關。周公旦為周朝的開國功臣,他是周成王的叔叔。西周初年,周武王姬發駕崩後,唐國發生叛亂。太子姬誦年幼,在周公姬旦的扶助下做了國君,史稱周成王。周成王即位時,年齡非常小,所以由周公代理朝政,周公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才幹,為周王朝製定了一整套典章製度,把周朝治理得井井有條。有一天,周成王的弟弟叔虞和成王在一起玩耍,周成王隨手攀摘了一片梧桐樹葉,送給了弟弟叔虞,隨口道:“我把這片桐葉作為信物,封賜給你!”叔虞接過樹葉後,心裏非常高興,隨後把這件事告訴給周公,說自己的哥哥要分封自己。周公認為天子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這件事如果是真的,那可非同小可了,於是前去詢問周成王,周成王說他隻不過是跟弟弟開玩笑罷了,周公聽後嚴肅地說:“天子無戲言,出口成憲,而且史書記載,樂師歌頌,士人稱道。哪能隨便說說。”成王聽周公言之有理,隻得選擇吉日,把叔虞正式封為唐國的諸侯,史稱唐叔虞。叔虞長大,勵精圖治,以自己的智慧才能,帶領百姓興修水利,改良農田,大力發展農業,使唐國百姓逐漸過上了安居樂業的生活,深受唐人擁戴。

唐叔虞死後,他的兒子燮繼位。因為境內有晉水,便改國號為“晉”。山西簡稱晉,也由此而來。同時為了祭奠唐叔虞,還在晉水源頭、懸甕山下修建了一座祠堂來祀奉他,這就是“晉祠”。“天子無戲言”也因此流傳開來。

華盛頓曾說:“一定要信守諾言,不要去做力所不及的事情。”承擔一些力所不及的工作或出於嘩眾取寵的目的而輕諾別人,結果卻不能如約履行,是很容易失去他人信賴的。如此一來,別人因你不能信守諾言而不相信你了,也不願再與你共事,那麼,你隻能去孤軍奮戰。

年輕人要防止感情衝動式的承諾。我們可以觀察到,那些時不時地在衝動之下做出承諾的人,往往會使人陷入尷尬的境地。因此,在通常情況下,特別是年輕人,在決定承諾之前要防止感情衝動,以保持冷靜的頭腦,注意承諾的適度。

在不傷害人生的總體戰略和終極目標的前提下,並不排斥那些具有迂回“戰術”性質的承諾。在這方麵,缺乏經驗的青少年,對某些重大承諾的後果沒有整體判斷能力,這時不妨借鑒親友的某些建議,以便在做出承諾時減少盲動的因素,增添有益的分辨力。

承諾時留有餘地,絕不要盲目地“製造”力不從心的承諾。信守承諾,隻有在量力而行、相互體諒、留有餘地的情況下,才有望圓滿地兌現。在承諾時講明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導致的理解深度和適應彈性,並不降低承諾的嚴肅性,反而會讓人覺得你處事穩重,考慮問題周全。

留有餘地的承諾,是人生藝術的難點之一,也是處理人際關係走向成熟的一種鮮明標誌,這就要求人們做到“恰如其分”地承諾——使對方滿意,使自己主動。

對自己承諾的事要盡最大能力去應諾。履行對他人的承諾謂之應諾。應諾,是一個人塑造自身形象的一個重要環節。一個人是否能信守承諾,往往鮮明地反映和預示他的為人風範、精神品位和生活藝術的優劣,甚至從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斷他未來的人生走向。

信守承諾,講究信譽,是人類應擁有的基礎文明素質之一。有些人在生活或工作上經常不負責,許下各種承諾,結果卻不能兌現承諾,結果給別人留下惡劣印象。切記,如果承諾某種事,就必須辦到,如果你辦不到,或不願去辦,就不要輕易答應別人。

67.喜歡獨攬功勞

有一位卡凡森先生很有精力,他是一家出版社的主任,並擔任下屬的一個雜誌的主編。平時在單位裏上上下下關係都不錯,而且他還很有才華,工作之餘經常寫點東西。有一次,他主編的雜誌在一次評選中獲了大獎,他感到十分榮耀,逢人便提自己的努力與成就,同事們當然也向他祝賀。但過了一個多月,他卻失去了往日的笑容。他發現單位同事,包括他的上司和屬下,似乎都在有意無意地和他過意不去,並回避著他。

過了一段時間,他才發現,他犯了“獨享榮耀”的錯誤。實事求是地講,這份雜誌之所以能得獎,主編的貢獻當然很大,但這也離不了其他人的努力,他們當然也應分享這份榮譽。他們不會認為某個人才是唯一的功臣,總是認為自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卡凡森自己“獨享榮耀”,當然會引得別人不舒服,尤其是他的上司,更會因此而產生一種不安全感,害怕失去權力。

深入分析:

與人合作,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當你在工作和副業上幹出點名堂,小有成就時,這當然是值得慶幸之事,你也應當為自己高興。但是有一點,如果這一成績的取得是大家集體的功勞,或者離不開他人的幫助,那你千萬別獨占功勞,否則他人會覺得你好大喜功,搶占了他人的功勞。

如果某項成績的取得確實是你個人的努力,當然應該值得高興,而且他人也會向你祝賀。但對於你來說,千萬別高興得過了頭,一來可能會傷害有些人的自尊心,另一方麵,現實社會中害“紅眼病”的人不少,如果你過分狂喜,可不逼得人家眼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