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歌手大賽的時候,場外嘉賓男高音歌唱家蔣大為談到演唱時吐字要準確的話題,他認為中國人唱中國歌,不要讓聽眾看著字幕才能聽懂。說得很中肯。其實,所有廣為傳唱的歌曲,歌詞都是一聽即明白的。反過來說,吐字不清的歌本身也就是演唱的失敗,聽眾不明白你所唱的內容,又如何被打動呢?這好比我們做書法創作,你首先得把字寫正確了,而中國的漢字即便是同一個字在寫法和用法上也常常大相徑庭,因而寫對了,比唱準了難度更大。
而他的另一個觀點,我聽了也深受啟發。他認為唱歌的人,起初都是“喊著唱”,喊破了嗓子為止。接下來,掌握了發聲和換氣的方法之後,便是“唱著唱”了。這個階段唱得比較婉轉,聽起來也順暢。而最好的狀態卻是“說著唱”。娓娓道來,很自如,很輕鬆,很到位。
他這麼一歸納,還真是有道理。回想一下,我自己曾經或現在喜歡的那些歌手,都是屬於“說著唱”的。像鄧麗君唱《小城故事》、蔡琴唱《你的眼神》、關牧村唱《吐魯番的葡萄熟了》、劉歡唱《彎彎的月亮》、孫楠唱《美麗的神話》、王菲唱《紅豆》……唱得真是動情,唱得詩意盎然。
看來,無論從事怎樣的藝術創作,藝術規律都是一樣的。再拿唱歌來類比書法,起初我們寫字時,都是蠻字,會很錯誤地理解所謂力透紙背,以為那必須是用力握筆,握到手指僵硬,寫到宣紙穿透。甚至會錯誤地使用書寫工具,很固執地在生宣紙上臨摹《蘭亭序》,甚至寫小楷。
等到終於尋得筆法、墨法,對筆墨紙硯也相對了解之後,一切都變得輕鬆起來。但此時的書寫隻是流暢、順暢,並無意境可言。隻有在精熟了筆法、墨法、章法,且學養眼界也隨之日積月累後,書寫的才是藝術作品。
這個過程等同於從“喊著唱”到“唱著唱”,最後是“說著唱”。“說”是一種表達,以精練而優美的語言表達心境,是對“歌詞”的吟誦。好的歌詞,可直抒胸境,像《我愛你中國》、《在那遙遠的地方》,也可追憶往昔,像《童年》、《恰似你的溫柔》。語言可以為愛為和平為所有美麗的情境而鮮活。樂曲呢?樂曲的意義在於以優美的旋律恰到好處的彰顯歌詞的內涵。歌詞因樂曲的美而雋永,樂曲又因歌詞的妙而經典。
唱,是這二者的集中展現。所以演唱者對詞曲的理解程度決定著歌的美妙度,這其中含蓋了吐詞、音質、旋律、情感等等。
好歌一聽就明白,好的書法作品也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書法就是凝固的音樂,它有節奏、輕重、虛實、高潮、以及休止符。但是哪些音是強拍,哪些音是弱拍,何處是高音,何處該休止,何處用顫音,便取決於書家的靈性了。線條的質量便如同歌者的音色,有人甜美,有人渾厚,線質亦然。而通篇的節奏,就像歌的旋律,是否優美取決於唱者和聽者之間是否能引起共鳴,而書法的布局是否完善其實也取決於書者和觀者之間是否能審美合拍。
既然這有聲和無聲之間,有著如此多的共通,那麼,我們不凡以修練歌者的心態來深入書道,一路歌著的快樂應該能消散幾許癡於書藝的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