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reference_book_ids\":[7267090241087867904,6930888998395186184,6838936292718283790,7255238555826392118]}],\"122\":[{\"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122,\"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43,\"start_container_index\":122,\"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37},\"quote_content\":\"《星球大戰》reference_book_ids\":[7038467854546553870]}]},\"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袁勁梅(美國)
袁勁梅,女,美國克瑞頓大學(Creighton University)哲學教授,美國哲學協會“亞洲哲學和亞洲哲學家委員會”現任委員。發表大量散文、詩歌、小說及哲學論文,有小說集《月過女牆》(工人出版社)。作品曾獲中國台灣“聯合文學獎新人獎”、“漢新文學獎”、《僑報》五大道文學獎等多種獎項,中篇小說《忠臣逆子》入選“《北京文學》2004~2005年度文學作品排行榜”。多篇作品入選中國《2005年最佳中篇小說》《北大年選——2005散文卷》《2005中國年度隨筆》《讀庫0603》《散文精選2006》《散文精選2007》等多種。2009年中篇小說《羅坎村》在國內引起強烈反響。
正義是社會製度的最高美德,就好像真理是思想體係的最高美德。
正義是靈魂的需要和要求。
——約翰.羅爾斯,《正義論》
1.陪審團與我們羅坎
認識老邵的前一年,我親眼看見我的同事,哲學家布朗教授在辦公室裏被兩個警察帶走了。原因是他收到了鎮法院傳喚他去當陪審員的通知,看了一眼,就忘了。公民當陪審員是法律責任,無理拒絕法院傳喚視為犯法,或罰款,或坐牢。布朗教授正在寫一本《存在的形而上結構》,寫得瘦骨嶙峋,不食人間煙火,把罰款的機會又給錯過了。突然間,兩個“形而下的存在”彪悍地立在他的辦公室門口。他認了半天,認出這兩個“存在”原來穿在警察的黑製服裏,隻好氣哼哼地伸出手,戴著銬子,跟著他們坐牢去了。
一年後,當我收到鎮法院傳喚我去當陪審員的通知時,我們全哲學係的人都誠惶誠恐,動不動就有人提醒我不要忘了到法庭報到的日期。布朗教授不喜歡說廢話,他悶頭悶腦走進我的辦公室,要過我的傳喚通知拿在手上看了半天,然後,像對付一個仇敵一樣,把我的通知狠狠地拍到桌子上,兩片薄嘴咬牙切齒:“不是活成野獸就是活成上帝。要想活出第三種情形,既是野獸又是上帝,就得活成哲學家。陪審團既不管野獸,又管不了上帝,管管人間是非,找人去就行,為什麼總是麻煩哲學家!”布朗教授這樣說的時候,自然是帶了情緒,於是就有其他同事過來插話:“還是先活成一個公民吧,戴博士還年輕,美國的監牢畢竟還是形而下的地方。”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活成哲學家,我倒情願活成個詩人。如果我有一半得是野獸,我就讓脖子以下變成美女蛇或者狐狸精,但頭腦一定留給上帝,讓他隨便塞進來一些智慧。做女人也許應該連頭也變成美女蛇,我的問題就是保留了頭。這樣的壞處是:讓男人受不了;好處是:在對待法律的問題上,我頭腦清醒。
這天,我一改開會遲到的壞毛病,提前三十分鍾到鎮法院報到。報到不是開庭,報到是讓被告選自己信得過的陪審員。那個被告就是老邵,癌症研究室的白老鼠飼養員。
老邵叫邵誌州,英文名字叫戴維邵,黑而矮,一副倒黴相。額頭上有一些老實巴交的皺紋,圓臉圓鼻子,眼睛看不出是什麼形狀,藏在變色的眼鏡片後麵,嘴巴有肉,紫黑色的,和他臉上的膚色很般配。這樣的男人,讓人一看就愛不起來,不過,也恨不起來。老邵對我謹慎地一笑,嘴鼻之間皺起兩道括弧。我也對他一笑。信任建立。老邵在二十個陪審團候選人中選中了我。我成了老邵案十二個陪審員之一。
老邵案是一起虐待子女案。告老邵的人是老邵十六歲的兒子和他的代理人——鎮政府指派的免費律師。老邵沒請律師,自己給自己辯護。英語馬馬虎虎,能把話說清楚。
他的故事很簡單:兒子不讀書,玩電子遊戲玩昏了頭。他不過是管教兒子。他是單身父親,誰還能比他這個當爹的更疼兒子,更為兒子好?他老邵是砸了兒子的光盤,打了兒子一個耳光。可沒想到人高馬大的兒子跳起來就把他打到床上,左一拳右一腳把他給狠揍了一頓。老邵不是兒子的對手,瞅著空兒打電話給警察報警。警察一來,二話沒說倒把老邵給抓起來了,說老邵犯了虐待兒童罪。他兒子打他,那叫“自衛還擊”。老邵說的時候委屈得不行,還提到他小時候老爹打他,把他從褲腰帶處吊起,掛在房梁上,掄拳頭揮棍子,想怎麼打就怎麼打;那才叫打,越打越孝順,越打越成材。他至今還感謝他老爹的那幾頓打,因為他逃學、偷鄰居家的雞蛋吃,沒那幾頓打,他邵誌州也出息不到今天的戴維邵。說到這裏,老邵要求法庭考慮到他家的文化傳統給予公正判決。
老邵兒子有律師,不用親情、關係、回憶、類比說事兒。人家用證據。證據一:老邵白紙黑字寫給兒子的三條選擇:一、每天寫一百個漢字,每個寫二十遍;二、到大太陽底下曬三個小時,曬到中暑為止;三、自己選一條皮帶,讓老爸打一百鞭子。按這條子上的日期看,老邵兒子那時才八歲。讓一個八歲小孩在這三條道路上選一條走,選哪條都構成兒童虐待罪!證據二:老邵在家請客過春節,給兒子倒了杯酒,兒子不喝,反倒叫客人到屋子外麵抽香煙,老邵罵兒子沒規矩,舉起大湯勺打到兒子頭上。那時兒子十三歲,老邵逼兒子喝酒,犯法;用湯勺打人,虐待。而那年老邵自己興頭高,春節請客都錄了像,錄像帶就在律師手裏拿著!證據三:老邵和兒子最近的衝突也不盡如老邵所述。老邵從兒子身下翻身出來,不僅打電話報了警,而且直奔廚房,出來的時候,手持一把菜刀,被兒子用手機拍錄下來。那照片上,老邵齜牙咧嘴,頭發豎立,眼鏡掛在一隻耳朵上,一手高舉菜刀,如同殺人犯一般。
老邵還有什麼可說?要法律幹什麼?不就是同情弱小保護弱小嗎?現在,“弱小”手裏全是被欺負的證據,法律還能不維護這個公正?
我們十二人陪審團中,有三人是中小學老師,四人是農民,一個理發師,兩個家庭婦女,一個超市經理,外加我。算我學曆最高,同情老邵的就我一個。十二個人個個認真負責,有裁決權在手,才真叫“民主”。大家把案情翻過來掉過去地研究,又扮演現場打鬥情形:超市經理演老邵,理發師演兒子,其餘演警察,由我掐表看時間。結果,算出:老邵有足夠時間先打電話報警,後又進廚房持刀,然後花了四分鍾以上時間,舉刀威脅兒子生命。在警察敲門時,又花三十秒把刀放回廚房案頭,接著,以受害者的姿態去開門讓警察進來。老邵的“兒童虐待罪”著實成立。據此,陪審團認為:老邵應該入監下牢三個月;兒子搬出單住或寄宿,老邵每月付兒子九百美元撫養費,至十八歲止。
就在陪審團表決前,我突然提到了我的老家羅坎村的七個牌坊。我說我在羅坎村住到七歲,會認字了,那七個牌坊前都有說明,我小時候一遍一遍讀過很多次。那是七個驚心動魄的故事:明清之交某女子為小妾,十九歲守寡、守節。養育丈夫與前麵諸位妻妾生的十三個子女,讓數個子女中舉做官成材。該小妾任務完成,三十六歲歸天。羅坎人立此牌坊以表彰其貞節有誌。又,明清之際,有一九歲男孩,其父好賭,離家不歸,該男孩養母養弟,又數次出尋,將父找回。最後一次,其父跑到甘肅,該男孩又不遠萬裏將其父找回。其時,父親已病,男孩自己放牛種田,養活一家,將父親養老送終。羅坎人又立一牌坊表彰男孩遵守孝悌之道。又有某書生,家貧寒,好學,以沙為紙,以水為墨。得功名,中進士任高官,治世有功,羅坎人立一牌坊表彰其政績……
我說,當年,小小的我站在那七個牌坊下,弄懂了一個詞兒:宏偉巨大。後來學了中國曆史,也想到那七個牌坊,覺得它們著實如社會棟梁。在一個不靠民法憲法活的大家庭裏,我們立幾個牌坊,像立地界一樣,祖宗們就地畫個圈,誰要跑出去,“倫理綱常”就兀凸支起來了,叫你老實坐下!中國社會幾千年原來就是這麼過下來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規矩根據親情、等級而立,家有家法,族有族規,天下才能有秩序。誰都知道大聖人孔子吧,這是他老人家給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設立的價值標準:等級、孝悌、忠義,從家到天下。
戴維邵從中國一個叫邵坷莊的地方出來,那還不就是另一個羅坎村呀?他老家說不定也能有一溜牌坊。他提出要我們考慮他的文化傳統,我們也許應該考慮他不過是在按另一套道德體係行事。雖是違反了美國法律,但說他要故意虐待兒子,是否可能冤枉。人家是單身父親,對兒子還不知有多少期望呢。
我這麼一說,陪審團的人都愣了一下。沒想到,原來有些地方,不靠法律,光靠家庭關係人也能活,還活了上千年。這故事有學問。陪審團責任重大,不能隻用自己魚缸裏的水去度量人家魚缸裏養出的魚。陪審團得跳出自己的文化框架。於是,大家又對戴維邵的虐待動機進行了重新分析。最後,陪審團提交給法官的裁決是:老邵入監一周,兒子搬出去住,老邵付撫養費到十八歲。
陪審職責盡完,回到哲學係,就有同事笑盈盈地過來問我行使司法權的感受。我就說了案情、判案經過和羅坎村的七個牌坊。布朗教授也在這幾個充滿好奇心的哲學家之中。他在光腦袋上抹了一把,就嘿嘿笑了,說:“在美國當人,自由與不自由中間的邊界是‘法律’。美國的法庭要的不是倫理意義上的公平,是邏輯意義上的公平。正義和親情在邊界上一撞,定撞出個二律背反,它倆的化學性質不相容。”
從這個話題開始,我的哲學家同事們擠在我的辦公室裏,轉而討論起“正義”問題來。有人隨手從我的書架上抽了一本羅爾斯的《正義論》,說羅爾斯認為,法律和社會製度不管多麼有效和有序,如果不正義,就必須改良和廢除。有人立刻追問:正義不是菜刀,社會不是蘿卜,你怎麼切,怎麼改,才能確定社會走在正義的大路上?引用羅爾斯的人就進一步引用,說:有辦法。當社會的設計不僅為增進人們的利益,而且受公眾正義觀的有效規範時,這樣的社會就和諧有序。然後,大家又開始批評美國政府,這個政府真讓美國人感到羞恥,怎麼能把石油放到“正義”之上呢?於是,大家又計劃起帶領學生到喬治亞去參加反戰大遊行的事。公眾的利益,公眾得自己說出來……總之,老邵案突然又和人類曆史、當今世界聯係起來了。
後來,與我同在陪審團的一個中學曆史教師又打電話給我,說他對我說到的羅坎村的社會結構感興趣。那樣一個尊重親情倫理的社會,似乎很有情感,可是非對錯如何決定?會不會父親權力太大,兒子沒有權力?社會的公平問題怎麼處理?
我本來以為老邵案一完,就可以把這個沒啥情節的案子丟了,寫我自己的詩,吃我自己的哲學飯。但周圍的人又發評論,又提問題,使我的思想繼續糾纏在“公正\\\"、“正義”、“倫理綱常”這些問題上。覺得人活成什麼樣子大概是一種訓練,西方人從柏拉圖開始就把是非看得比親情重。古希臘的尤什伏赫能痛苦不堪地跑到法庭告發其父殺了人;蘇格拉底拒絕學生幫他逃跑,選擇冤死在監獄而不違法越獄。我們的孔夫子卻教導學生:父親偷了人家的羊,要“子為父隱”,當孝子。換成現在的話,就是“靠關係”。不同情況不同對待,鄰居父親偷了我家的羊,叫“賊”;我家父親做賊,我就要保護,寧死不說。我們就是有大義滅親的典故,滅的也總是兒子。看來,“公正”不是一把糖果,撒下去大家都甜。什麼都是有得有失,要麼壞了人際關係,要麼壞了原則。這麼想著,我就又把羅坎的舊事翻出來,嘮嘮叨叨地講給人家聽。那是我們經過的訓練。對我,是回憶童年。
要說在羅坎判案子,我小時候也見過幾次,不過沒有法庭,判案都在羅坎豬場。
羅坎村其實就是一個家,羅家。最早的老祖宗叫“羅業華”。他是羅坎子孫的曾曾曾……曾爺爺。與我無關,我姓戴,外來戶。豬場在羅家的“業華祠堂”後麵。“業華祠堂”門匾上有“孝悌出忠義”五個金字,不管何年何月都有人明著暗著一次次重新描過。以前羅家先人的牌位幾路列開,王侯將相森嚴林立。我在羅坎的年代,祠堂封了,牌位也就封在裏麵,落滿塵土,如同埋在土地下的根。
祠堂是羅坎的中心,石板街道像從心髒伸出去的筋絡,把羅家後代的房屋一個個聯係起來。白牆依照裏麵人的地位定高低,灰黑色的細瓦像密密的牙齒,在高高矮矮的屋頂上排開,家家戶戶咬在一起。人人都是親戚,唇齒相依,一榮俱榮。白牆越往村外越矮,再外麵就是一塊塊綠油油的水稻田。這些水田是磁力場,羅坎村的農民像一群小鐵片,每天清晨就被吸了過去,織布一樣在水田裏來回忙碌。到天晚,磁力線一鬆,小鐵片縮回各自的白牆,讓炊煙從黑黑的煙囪裏飄出來,在一片黑瓦屋頂上又結成一家。羅坎周圍三麵是大羅山、二羅山和小羅山,農民軍排座次,高低分明。第四麵是清瀏河,活水長流。一代代羅家人都係在這塊土地上。清瀏河是唯一一條通到外界的水道。
我們戴氏豬場屬村子的外圈,紅磚牆,一看就是外來戶。至於我們這個戴氏豬場怎麼會跑到羅坎村來的,我小時候想也沒想過。小孩子把世界的安置看作天經地義。羅坎村就是我的老家,白牆外麵就該是紅牆。直到後來,豬場撤了,豬都賣了,我也上小學了,這才知道,過去的日子叫“十年浩劫”,豬場是“下放”到羅坎村來的。豬場裏養豬的幾位老兄,都是教授。我爸不叫“老戴”叫“戴老”,“老耿”、“小耿”不叫“老耿”、“小耿”,叫“大米草王”和“二米草王”,張禮訓也不叫“張禮訓”,叫“康熙字典”。我之所以長在豬場,是趕上了“十年浩劫”的尾巴。
羅坎是有結構的。一家挨一家的村落統稱“家”,清瀏河沿岸的集市叫“江湖”,在祠堂前麵有一間小小的房子,叫“村部”,豬場叫“祠堂後”。“祠堂後”為羅坎人判過很多案子,隻是我太小,能記得的案子都是我的小男朋友羅清瀏的老爸犯下的。能記住,也是因為記住了羅清瀏。羅清瀏後腦勺拖一根小辮子,脖子上掛—個銀鎖片,把他爹媽給他指下的娃娃親撂在一邊,整天帶著我爬高上低。他和他爸都不是安分守己的人。
我看見過羅清瀏老爸和另一個男人鬥氣。兩個男人都揮著拳頭做出動武的架勢,於是,立刻有一大群鄰居從這家或那家的土門樓裏跑出來,嘴裏叫著:“回家,回家。”拉著這個,拖著那個,把他們往各自家裏推。那個男人狠一點,被推到自家門口,還繼續揮著拳頭。羅清瀏老爸弱一點,扭著頭,在眾人的肩頭上說:“明天走著瞧。”然後兩個人都凶神惡煞地叉著腰站在自家門裏,嘴巴張著喘粗氣。就在這時候,那家的女人又和自家的婆婆鬥起氣來。因為,婆婆把她往門外推,要她出門,去罵羅清瀏老爸在拉屎時捏了她的大腿。女人不知是出於什麼心思,就是不去。她丈夫正在氣頭上,被他媽在耳邊嘀咕了兩句,回手就給了女人一個耳光。女人給逼急了,抱起兒子,一路哭著跑到村部,把孩子往村長跟前一放,然後做出喝農藥的樣子。等著村長跳起來去搶下,孩子就嘰嘰哇哇在村部哭個把小時。到了天晚,丈夫來尋,然後三口子一起家去。
走到半道,撞見羅清瀏老爸拉著羅清瀏往豬場去,羅清瀏手裏捧著一小碟梅花糕。於是,那三口子也統統折回“祠堂後”,一副要把官司打到底的樣子。村長就敲鍾,召集大家到豬場大院開會。這就是判案。兄弟姊妹鬧事,都是要找外人評理的,豬場的能人沒一個姓羅,和誰也不沾親帶故,諸如這樣的小案子,他們常常幾句話就能平了。判案就成了豬場的副業。
原來,羅坎有三個公共茅房坐落在高坡子上,對著路口,可以一邊拉屎一邊看風景,且男女共用。家家都是親戚,兄弟姐妹都是從光屁股—塊兒長大的,男女之事並不像城裏人那麼詭秘。但是,要有人就此把事兒造大,多半可以借題發揮。至於羅清瀏老爸有沒有捏人家媳婦的大腿,這樣的事其實是天知地知。不想把事兒造大,就沒事。可那媳婦被丈夫逼著點了頭,而村長又決定凡有傷風敗俗的事都要嚴管,羅清瀏老爸就活該被重判,定為監督審查三個月。監督審查期間,停止羅清瀏老爸參加村委會的權利,還要貼一張告示,叫大家和他劃清界限。羅清瀏老爸倔頭倔腦說不服。茅房就是那麼造的,女人來了他想不看都不行。女人就坐在旁邊,不當心碰一下,怎麼就叫“捏大腿”?
這個“不服”把人們一下子難住了,整了羅清瀏老爸,這以後怎麼辦?總不能不讓女人上茅房吧?
於是,豬場的幾位老兄頭對頭,商量了一分鍾,就把案子裏最困難的問題給解決了。他們決定:從此以後把張禮訓訂閱過的舊報紙,在幾個茅坑牆根上放一堆,上茅坑的人拿一張報紙在手,沒人的時候趕蚊子,有女人走來遮著臉。從此是非不就沒了?
這個決策後來讓羅坎人非常敬佩,凡去那幾個公共茅房拉屎,連手紙也不用帶。至於分放報紙的工作,當場就交給了小孩子羅清瀏。這個決定在村民大會上一宣布,擠在豬場院子裏的大人小孩都很興奮。
羅清瀏老爸被村民們監督了三個月,一上茅房就有人看他拿不拿報紙遮臉。弄得他走到哪兒都提著張報紙,一有人對他指指點點,他就把臉放在報紙後麵。他悶頭悶腦在水田裏苦幹了三個月。到了第三個月末,大家覺得羅清瀏老爸可以刑滿釋放,回到羅坎大家庭來了。他已經用拚命勞動掙回了大家的信任和同情。
就在羅清瀏老爸被解放那一天,“江湖”上來做生意的外地人突然說:在城裏給羅清瀏家找到了一門遠房親戚。羅清瀏老爸的腰就立馬硬起來,走到哪兒都趕上其他人高了。就連那家跟他吵架的凶狠男人也來主動招呼他一塊兒下水稻田,還把牛借給他使。羅清瀏老爸也聰明,在關鍵時候把煙鬥遞過去了。於是,兩家人就又像兄弟一樣,蹲在樹陰下呼嚕呼嚕地喝粥,還把自家醃的韭菜花往對方碗裏夾,互相吹捧說:你媳婦醃的比我媳婦醃的香。好得恨不能把自己媳婦的大腿送過去給對方捏一把。
以後,不僅羅清瀏,而且他的老爸也成了我們豬場的常客。羅坎的結構也慢慢有了一點點小變化,當年,祭拜“業華祠堂”裏的祖宗被定作是封建迷信。於是,再多跑幾步,到豬場去,就成了羅坎人日子裏的新生事物。動不動就會有農民和江湖上的人跑到豬場來,找先生們評公道。這樣,慢慢地“村部”就和“祠堂後”分了工:婆媳之間雞毛蒜皮的小事到“村部”,有重大糾紛就上豬場。豬場的那幾位老兄除了養豬,又有一點兒像陪審團裏的角色。他們說話不多。張禮訓說:言多必失,禍從口出,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但是,他們若說了,羅坎人定信以為真。就是村長和村幹部也沒有對先生們出言不遜的。羅坎那個地方,規矩很大,我爸常說:知識分子有好新癖,喜歡自己整自己,結果,什麼都給你砸了。文化倒是農民在守著。
“祠堂後”在羅坎村不僅有政治地位,而且有靈氣,連豬都能教成士兵。不信?張禮訓的典故裏說:孫子能把吳王的三千美人訓練成士兵,我們怎麼不能?古人能做到,我們要做到,古人做不到,我們也要做到。倘若豬場五百頭豬成了五百個士兵,那《孫子兵法》都得重寫。
在我的記憶裏,“祠堂後”豬場紅牆上寫的標語是:“農業學大寨,科學養豬好”。現在看,那前一句是“中學為體”,後一句是“西學為用”。為了這個目的,老戴、老耿、小耿和張禮訓都睡在豬場,我和我弟弟也睡在豬場。我爸是場長,豬場就是我的家。不臭。我們的豬講衛生,懂禮貌,一窩一圈,喂食在屋裏,拉屎到牆根的小洞口。清瀏河接過一條水管,豬場的家夥們先洗澡後洗豬。雖說養豬是體力勞動,文人的腦子閑不住,那麼多聰敏腦袋窩在這麼一個小山村裏,還不想著點子幹點兒流芳千古的事兒?大膽假設之後,就是小心求證。老戴、老耿、小耿管豬兒們的“條件反射”,張禮訓管它們的“思想教育”。也不知從什麼時候起,進我們豬場就跟進軍營一樣。豬兒亮燈吃飯,搖鈴拉屎,排隊散步,讓人都不忍心吃它們。豬的聰明我是從小就知道的。我養的小豬崽子是學齡前兒童,“軍營”裏的那一套還不會,但人家就已經會抱著奶瓶喝米湯了,粉紅的小鼻子頂住我的肚皮,就跟我生的一樣。
“祠堂後”豬場的奇跡,又讓羅坎的農民驚訝不已。羅坎的豬幾千年都是在屎坷子裏吃,屎坷子裏拉,啥時候成人啦?於是,豬場就成了一個充滿智慧的希望之星。羅坎人要是抱怨窮日子不好過,會說:“活得不如豬”或者“還不如投胎到‘祠堂後’”。我長大以後,讀到伊壁鳩魯討論豬的幸福,腦袋裏理解的豬全是我們豬場的。它們是胖乎乎的富農,優哉遊哉地吃,優哉遊哉地睡,天塌下來不管,肉體上無痛苦,心靈上無煩惱,活上那樣一輩子,不是很幸福?突然有一天被人一刀宰死,那不是它們的錯,是它們的命。至於殺它們正義不正義,到死都不是它們想的問題。這樣的世界多容易,我們豬場那群成了人精的富農豬,是七十年代撒在羅坎的希望種子。
我記得在那樣一個貧窮卻到處長著“美夢”的時代,羅坎村還有一個大案子,發生在羅清瀏家的酒席上,也是到我們豬場判下來的。
羅坎人都沾親帶故,一家婚喪嫁娶,一莊子人都能蜂擁來湊份子吃酒席。人家出了你的份子,下次該你出的時候,你也不能不出。從村長到孤寡老人,大家日子過得都差不多,份子可大可小,送一捆柴也可以算是份子。酒席也可大可小,有錢就吃肉,沒錢就吃花生,吃什麼都叫吃酒席,永遠也吃不完。小孩子在野地裏玩得好好的,說被拉回去叫人,就被拉回去,舅爺、叔爺、姑奶、姑父一圈叫下來,頭頂被人拍得生痛:這娃兒懂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