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銷售是個好職業。銷售人員每天都會遇到不同的人,遇到不同的事,每天都會麵對新的挑戰。銷售人員的收入更是令其他行業的人羨慕不已。其實,大家隻看到了他們風光的一麵,他們失意時的場景,卻被大家忽略了。

其實,我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會有做的非常出色的,也會有做的比較差的。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除了個人努力程度外,方法是個很重要的原因。如果方法對了,自己再努力去做,那麼成功是必然的。但是,如果做一件事,方法不對頭,即使再努力,也不會得到令自己滿意的結果。我們一般把前者稱為事半功倍,把後者稱為事倍功半。我們都想做事半功倍的人,而不想做事倍功半的人。

要想做事半功倍的銷售人員,就要做一個做事既有效率又有效果的人。首先,就要從尋找準客戶做起,即本書第一部分所講的內容——找對人。

做銷售,首先是要找到購買產品的人。即你的準客戶。銷售人員在進行產品推銷時,往往會很迅速地找到準客戶,但是這些人是不是成為自己的客戶,與自己達成交易,或者說,這個人有沒有決定權,他是不是這個團隊中的決策者,他能不能對達成交易有拍板的權力,如果這個人沒有拍板的權力,那麼銷售人員就要考慮繼續尋找能拍板的人了。因為跟一個不能做決定的人扯半天,不如一個能拍板的人一句話管用。所以,銷售人員首先要找對人。

銷售人員如果第一步走對了,那麼就相當於進入了成功銷售的大門了,接下來的事情就是要做對事了。

我們一直說,要正確地做事。沒錯,我們應該正確地做事,但是正確地做事的前提是,這件事本身是正確的。如果是事情本身是錯誤的,那麼正確地做錯誤的事,最終的結果也隻能是錯誤的。所以,銷售人員要做正確的事,即正確地做正確的事。在向客戶推介產品,要突出產品的特色、賣點,客觀地介紹產品的功能,積極熱情地化解客戶的異議,清除客戶與自己成交的障礙。

如果順利的話,銷售人員會把客戶帶入第三階段,即本書的第三部分涉及的內容——簽大單。

銷售人員對客戶進行產品介紹、化解異議之後,會進入實質性的階段:產品成交的具體條件,合作的具體事項。這是一個艱難的過程,銷售人員與客戶,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會互不相讓,尤其是涉及金額較大的訂單時,雙方談判時更是寸土必爭。這是銷售工作的第三個環節,一般也會被認為是最後一個環節。但是,這個環節切不可大意。因為有些銷售人員就是因為在這個環節鬆懈了,馬虎對待,最終使即將到手的訂單拱手讓給他人。這就提醒銷售人員,越是在最後的階段,越應該重視起來,要認真對待雙方合作的各種事項,認真對待合同,對將要與客戶簽訂的合同逐項進行核查,確保自身利益不受損失。合同簽訂,貨款到手,這單生意才算是告一段落。否則,一切都有可能是白忙。

本書從找對人、做對事、簽大單三個方麵,對銷售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介紹。希望對讀者朋友們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