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劉祥武的故事:我就是想要一個家(1)(2 / 3)

“你們家弟兄幾個?”

“還有一個妹妹,已經嫁了……”

“家裏就剩你自己了?”

“還有我哥哥,我和我哥哥在一起……一個精神病人的家庭是怎麼生存的、怎麼掙紮的,我比任何人都清楚。精神病人家裏,你也知道,他哪怕有1000萬,有一個億,但是看著自己的親人沒有生活能力,沒有生存的能力,精神上依然是痛苦的。”

他說話又開始有些口吃了。

“那你現在等於是為了你父親的願望才娶媳婦?”

“百善孝為先。每當春節時人家都在享受天倫之樂,而我家裏是瘋的瘋,那個的那個(說他自己)。幾個男人對著燈就那樣靜坐著,那個場麵,你不經曆,你體會不到,任何人也體會不到。現在我的一家人生活非常痛苦,希望家裏歡聲笑語,希望家裏後繼有人。老人這個心思,雖然封建,眼光看不開遠,但有他的合理性。他說無論如何要我把這個婚事解決掉,不然的話就隻當沒我這個兒子,不叫進家。”

“現在的問題是:誰來給你解決這個事情?”

“就是呀,我也知道感情方麵的事情,不是說成就能成的……我們這個地方要比你在雜誌上寫的那個地方(指寧夏‘西海固’)環境好。畢竟這裏是湖北,起碼水是隨便用,不缺水,雨水比較多,種的都是水田。”

“就是去寧夏相親,你也得花錢呀!”

“錢肯定要花,問題是人家首先要看上我,要看上我這個地方,看上我這個情況和我哥哥、我爸爸的情況。我之前遇到的,跟老三以前相的那個女的一樣,她定不住心,錢花了,最後她不跟我了。我最近相親的對象是湖北黃岡的,都領了結婚證,房子也按她的要求裝修了,婚紗照都照了。最後她爸爸媽媽說:‘就他那樣的家庭,你去跟他幹什麼?’結果就完了。”

“婚紗照都照了?”我有些吃驚。

“對,在一起領結婚證的就這一個。”

“也就是說你結過婚?”

“2008年4月2日領的證,當時把婚紗照給照了,幾天後就一起去上海打工。2010年3月,她提出和我離婚,我就是不同意離,她家就找親戚請律師,然後就告訴我說這個社會沒有離不了的婚,分居兩年後法院自然就會判決離婚。”

當我問他離婚的原因時,他在歎息和激動中講述了整個過程。

去上海打工後,我才知道這個女人以前有比較複雜的感情經曆。她經常生病,去檢查了才知道是婦科病,最重要的是她輸卵管不通。最後在上海一家婦幼保健院,花了幾千塊錢給她治療。

當時婦幼保健醫院的醫生說包你們能懷孕,結果疏通以後還真懷孕了,但沒想到是宮外孕。當時我們在湖北一家數一數二的醫院掛了專家號,這個專家連病曆都不寫,旁邊坐著一個實習生替他寫病曆。他開了些檢查的單子,然後開了一些藥,說回家後你把這些藥吃完了,再來我這兒檢查。

醫生是按照子宮肌瘤治的,回去後胎兒慢慢長大,但是我們不知道,還在繼續吃專家開的藥,結果就大出血了。最後在醫院搶救,搶救費花了10000多塊錢。

手術之後,我就和這個醫院打醫療糾紛的官司。他們醫務處堅持說:“這個病是你得的病,不是我們醫院要你得的這個病,我們醫院就是沒有責任。”最後沒辦法,我自己掏了2000塊錢找武漢市衛生局做醫療鑒定。那邊收費後找了五個專家,後來這些專家得出一個結論:“事故與你的輸卵管切除沒有因果關係,不構成醫療事故,但是有漏診情況的存在。”

他們這個鑒定是模棱兩可的,她娘家也不服,請律師又起訴到武漢市人民法院。法院的法官最後就調解了一下,醫院賠償我們5000塊錢,等於我們的律師費3000塊加上2000塊錢的鑒定費,意思就是說這事就解決了,看病做手術的醫藥費等都沒有給解決。

出了這個醫療事故之後,她爸爸媽媽就跟她說:“他家這樣貧窮,你又傷成這樣,以後懷孕都很困難,他哥哥又是個精神病,你們倆又沒個孩子,以後這家裏怎麼辦?你們肯定不能白頭到老。”那段時間我身體也特別不好,她就是看到我們家這種情況,經濟狀況也不太好,才起訴離婚了。

最後法院判決的理由,就是由於她有什麼輸卵管切除後遺症,不能生育,影響雙方感情,最後又導致了夫妻分居,以此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