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一英美憲政民主政製的超驗之維(1 / 3)

宗教信仰與人類社會種種製度的生成與變遷的關係,無論是在國際上,還是在國內,目前看來都還是個有待進一步開發的研究領域。一個顯見的事實是,在古代、近現代乃至當代的許多國家和社會中,宗教信仰以及與之相關聯的一些文化信念在種種政治、法律、經濟等社會製度的形成與變遷中均起著一些深層次的作用和影響。就此而論,若忽視人類社會製度形成和變遷中的宗教信仰與文化信念維度,就很難對人類社會的曆史發展和製度變遷過程有較為清楚的認識和較為確當的理解。

近代以來,在西歐和北美諸國漸次出現了一種法治化的市場經濟秩序,伴隨著這一社會體製的生成,18世紀之後在西歐和北美相繼發生了工業革命和快速的經濟增長。近代以來在西歐和北美社會中由科技革命和工業革命所推動的近現代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又常常被人們簡稱為“西方世界的興起”。近代以來西方世界興起的原因到底是什麼?這一直是個經久不衰且到目前仍難能說已有確切答案的重大問題。正是因為這一點,曆史學者、經濟學家、社會學家、法學家乃至政治學家和科學史家們等學術各界都曾付出過巨大的努力,來試圖回答西方世界興起的政治、法律和文化原因,因而也產生了各種各樣的解釋與學說。除上述科學和社會科學各界的理論探討外,近些年來,又有一些學者深入探討基督教信仰、宗教活動以及教會製度在歐洲中世紀乃至歐美近現代社會中對政治、法律、經濟乃至科技製度的形成與變遷過程的作用與影響,產生了一些非常令人振奮且有著很強說服力的研究成果。這些研究,可以使學界今天能更深入和切實地理解人類社會製度生成和變遷的事實過程與曆史真相。

從思想史上來看,從宗教信仰的角度研究現代資本主義興起的文化原因,自19世紀末以來在西方社會中一直就不怎麼缺乏。一些人類思想史上的大師級學者——例如維爾納·桑巴特和馬克斯·韋伯——都曾作過這方麵的努力。但是,就筆者管窺所見,過去在國際學術界的研究中所真正缺乏的,是對宗教(基督教信仰、活動和教會製度)在近現代歐洲和北美社會製度生成和變遷過程中的作用及其影響的較為深入的理論探討和史實考察。對於桑巴特和韋伯的觀點(尤其是韋伯),國內學界多年來已經比較熟悉了。筆者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也已經數次花時間專門研讀過韋伯和桑巴特的觀點,並一度深受他們的影響。然而,不管是之前,還是現在,筆者一直朦朦朧朧地覺得,韋伯和桑巴特二人對宗教與歐美資本主義興起之間關係的論斷,似乎各有其理,又似乎隻是各講出了一個極其複雜的社會曆史現象的某一方麵,並沒有真正把問題全盤托出。更刻薄一點說,他們好像都沒真正講到點子上。

為什麼這樣說?首先,從曆史上看,天主教尤其是基督新教信仰在歐洲中世紀和近代早期歐洲各國以及北美社會的製度形成與變遷中、在被人們所常常誤稱為“現代資本主義”體製的一種法治化的現代市場經濟秩序的興起中均起到一種至深至遠的作用和影響,這一點似乎是無可置疑的。但問題是,這種作用和影響就如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所斷言的那樣,現代資本主義是從清教徒的建立在他們的天職(the calling)信念基礎上的禁欲主義中衍生出來的?讀過桑巴特的《現代資本主義》,我們會注意到,韋伯的這種對新教倫理與現代資本主義精神關係的解說,早就為桑巴特本人所摒棄和拒斥。桑伯特曾認為,清教教義一直是資本主義的對立物,尤其是資本主義經濟觀的對立物。桑巴特甚至“考證”道:“清教教義的鼓吹者們完全反對所有發財致富的行為”;“清教教義極度譴責自由競爭”;“清教教義幾乎不鼓勵人們從事有長遠打算的具有冒險性的事業”;“在加爾文教控製的地區,教會是明確敵視資本主義的……”(見桑巴特的《資本主義範型》一書第19章,倫敦T. F. Unwin 1930年英文版)。如果我們相信桑巴特的這些斷言,即新教倫理與現代資本主義精神並不如韋伯所斷言的那樣有某種直接的關聯——或言某種“選擇性的親和”(selective affinity),那麼,難道桑巴特的近代資本主義企業家精神與猶太教教義以及猶太教宗教領袖的商業精神有關的斷言就能說明整個西歐和北美近代市場經濟興起的文化原因?顯然也不能,或至多也隻是一種牽強附會的解釋。因為,無論在西歐中世紀和近代曆史上,還是在北美社會中,猶太人和猶太教隻是各社會的一個極小的組成部分。因而,如果把猶太教的理性主義、條文主義以及猶太人的經商精神視為整個西方世界近現代市場經濟興起的根本文化原因,顯然也有失偏頗。另外,在對資本主義興起的直接原因的認識和解說上,韋伯與桑巴特之間也存在著尖銳的對立。眾所周知,盡管桑巴特和韋伯均重視企業家精神在西歐和北美近代市場經濟興起中的重要作用,但韋伯認為,清教徒的節儉、禁欲主義以及作為上帝的管家而積累財富的天職觀念是近代資本主義興起的文化原因,而桑巴特則反過來認為,是奢侈導致了現代資本主義的產生。到底孰是孰非?

現在看來,無論韋伯所言的是清教徒的節儉和禁欲主義導致了現代資本主義的產生,還是桑巴特所認為的奢侈是資本主義產生的重要原因,甚至懷特海(Alfred N. Whitehead,1861~1947)所提出的近代科學革命之所以在歐美社會中發生的文化原因在於基督教信仰的斷言,都是這些思想大家們根據自己當時所處環境和自己的觀察和體悟作的一些理論推斷,因而盡管乍看來各有其道理,但實際上可能都沒有道出基督教信仰在西方近現代法治化市場經濟興起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從世界近現代曆史來看,在有著基督新教信仰背景的西歐和北美社會中漸次產生了法治化的現代市場經濟秩序,並相伴而生了由三次科技革命所推動的快速經濟起飛和長期的社會發展,而在世界其他地方,包括在有著天主教信仰傳統的西班牙、葡萄牙以及它們在拉丁美洲的殖民地中,卻在西歐和北美經濟起飛的同時而相對落後了,因而在人類近現代曆史上就出現了加州學派的曆史學家彭慕蘭(Kenneth Pomeranz)等所言的“大分流”現象。這一世界曆史事實無疑向世人昭示著這樣一種研究線索:在基督新教信仰與近現代法治化的市場經濟興起之間可能存在著某些內在聯係,且這種內在聯係可能不盡是某種“選擇性的親和”那樣的簡單關係,而似乎是有著某種內在的、複雜的和深層次的根本性關聯。這種關聯作用到底是什麼?讀過伯爾曼(Harold J. Berman)的《法律與革命》第一卷,我們就會知道,在11世紀末由教皇格裏高利七世(Pope Gregory VII)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Henry IV)所發動的授權之爭(Investiture Contest)以及由此在歐洲中世紀曆史上所引發的全麵政教衝突,曾引發了歐洲中世紀各種法律體係(諸如教會法、城市法、王室法、商事法、封建法和莊園法)的蓬勃發展,從而為西歐的近現代社會中確保市場交易中私有產權的法律製度的產生拉開了序幕。最近通過讀一些早期蘇格蘭基督教憲政主義的曆史文獻,我們又發現,在加爾文、約翰·諾克斯(John Knox,約1505~1572)和薩繆爾·盧瑟福(Samuel Rutherford,1600?~1661)等清教徒思想家的憲政民主理念以及英國國教(安立甘宗)的最重要思想家和創始人之一——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1553~1600)法律思想的影響下,在“君主永遠受上帝的律法和人民契約的雙重約束之下”思想的促動下,“政府權力有限”這些近現代憲政民主政治的理念才在法國、荷蘭、蘇格蘭、英格蘭等西歐諸國廣泛傳播且深入人心,繼而在近代西歐各國和北美社會的憲政民主政製的基本框架下生成並演變出了確保近現代市場經濟運行的近現代法律製度。隻有認識到了這一點,我們今天方能理解西方法治化市場經濟生成和西方世界近代興起的真正文化原因。現在看來,新教改革中萌生的基督教憲政思想,是西歐和北美近現代法律製度生成和現代市場經濟興起的最根本的“文化基因”,而這一最根本的文化基因,卻是韋伯、桑巴特乃至懷特海這些人類思想史上的巨擘們先前所沒有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