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朕蒞政,無論巨細,即奏章內有一字之訛,必為改定發出,蓋事不敢忽。天性然也。五十餘年,每多先事綢繆,四海兆人,亦皆戴朕德意,豈可執不必兼總細務之言乎?
朕自幼強健,筋力頗佳,能挽十五力弓,發十三握箭。用兵臨戎之事,皆所優為。然平生未嚐妄殺一人,平定三藩,掃清漠北,皆出一心運籌。戶部帑金,非用師賑饑,未敢妄費,謂此皆小民脂膏故也。所有巡狩行宮,不施采繢,每處所費,不過一二萬金。較之河工歲費三百餘萬,尚不及百分之一。
幼齡讀書,即知酒色之可戒,小人之宜防,所以至老無恙。自康熙四十七年大病之後,過傷心神,漸不及往時。況日有萬機,皆由裁奪。每覺精神日逐於外,心血時耗於內。恐前途倘有一時不諱,不能一言,則吾之衷曲未吐,豈不可惜!故豫於明爽之際,一一言之,可以盡一生之事,豈不快哉!
人之有生必有死。如朱子之言,天地循環之理,如晝如夜。孔子雲,居易以俟命。皆聖賢之大道,何足懼乎?近日多病,心神恍忽,身體虛憊,動轉非人扶掖,步履難行。當年立心以天下為己任,許死而後已之誌,今朕躬抱病,怔忡健忘,故深懼顛倒是非,萬幾錯亂,心為天下,盡其血神,為四海散其形。既神不守舍,心失怡養,目不辨遠近,耳不分是非,食少事多,豈能久存?
況承平日久,人心懈怠,福盡禍至,泰去否來,元首叢脞而股肱惰,至於萬事隳壞,而後必然招天災人害,雜然並至,雖心有餘而精神不逮,悔過無及,振作不起。呻吟床榻,死不瞑目,豈不痛恨於未死?
昔梁武帝亦創業英雄,後至耄年,為侯景所逼,遂有台城之禍。隋文帝亦開創之主,不能豫知其子煬帝之惡,卒致不克令終。又如丹毒自殺,服食吞餅,宋祖之遙見燭影之類。種種所載疑案,豈非前轍,皆由辨之不早,而且無益於國計民生。漢高祖傳遺命於呂後,唐太宗定儲位於長孫無忌。
朕每覽此,深為恥之。或有小人希圖倉促之際,廢立可以自專,推戴一人,以期後福。朕一息尚存,豈肯容此輩乎?
朕之生也,並無靈異,及其長也,亦無非常。八齡踐祚,迄今五十七年,從不許人言禎符瑞,應如史冊所載,景星慶雲麟鳳芝草之賀。及焚珠玉於殿前,天書降於承天,此皆虛文,朕所不敢。惟日用平常,以實心行實政而已。
今臣鄰奏請立儲分理,此乃慮朕有猝然之變耳。死生常理,朕所不諱。惟是天下大權,當統於一。十年以來,朕將所行之事、所存之心,俱書寫封固,仍未告竣。立儲大事,朕豈忘耶?天下神器至重,倘得釋此負荷,優遊安適,無一事嬰心,便可望加增年歲,諸臣受朕深恩,何道俾朕得此息肩之日也。
朕今氣血耗減,勉強支持,脫有誤萬幾,則從前五十七年之憂勤,豈不可惜?朕之苦衷血誠,一至如此。每覽老臣奏疏乞休,未嚐不為流涕。爾等有退休之時,朕何地可休息耶?但得數旬之怡養,保全考終之死生,朕之欣喜,豈可言罄。從此歲月悠久,或得如宋高宗之年,未可知也。
朕年五十七歲,方有白發數莖,有以烏須藥進者,朕笑卻之曰,古來白須皇帝有幾,朕若須須皓然,豈不為萬世之美談乎?初年同朕共事者,今並無一人。後進新升者,同寅協恭,奉公守法,皓首滿朝,可謂久矣,亦知足矣。
朕享天下之尊,四海之富,物無不有,事無不經,至於垂老之際,不能寬懷瞬息,故視棄天下猶敝屣,視富貴如泥沙,也倘得終於無事,朕願已足。願爾等大小臣鄰,念朕五十餘年太平天子,惓惓丁寧反複之苦衷,則吾之有生考終之事畢矣。
此諭已備十年,若有遺詔,無非此言。披肝露膽,罄盡五內,朕言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