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我偽造的好萊塢 (3)(2 / 3)

注:布拉德·皮特與詹妮弗·安尼斯頓已於2005年1月8日離婚。

做女人要像麥當娜

作為一個女人,麥當娜,你可以寵愛她,或者厭惡她,但你不能無視她。全部或者全不,沒有中間路線。她一生所求不過一個詞“Famous”。她所作所為全都為了四個字“印象深刻”。她說:“隻要我沒有上帝著名,我就不快樂。”

她成功了。她是《大英百科全書》上搖滾史上首名引起重大注目的女性,她是VH1選出百位偉大女歌手之首,她擁有七十五萬歌迷,一億四千萬張唱片的銷售佳績,她拿格萊美拿到手軟——而這一切,都源於她一米六二、五十一公斤的嬌小身軀。全世界隻有這麼一個麥當娜,不必依附姓氏,隻有一個永不會錯認的大寫名字。麥當娜不僅僅是個歌手,是個女人,她是一種特立獨行的象征,是一種永不停止反抗的精神,是一股用性顛覆這陳腐世界的力量,是一個極度張揚強而有力的榜樣。她周身欲望,摩拳擦掌;她狂妄放蕩,唾棄信仰;她敢作敢當,叫整個世界為她發狂。她酷得有模有樣,爭得有道有路,權利是她手心的掌紋,隨她的喜怒或稀或稠。是她,第一次將SM主義解釋為:Sex和Money。是她,說出舉世皆驚、擲地有聲的豪言壯語:“盡情盡性,名與利,我向世界索求!”

每個人都聽說過關於這位婊子女王的傳奇神話,包括她十七歲帶著三十五美元孤身闖紐約,最餓的時候在垃圾桶裏找食物吃。她簡直就是現代美國的一個縮影:六十年代出生並且貧困,七十年代動蕩並且成長,八十年代性感並且縱欲,九十年代簡約而優雅,在新世紀健康並且反思——省悟這前半生的American Life,虛偽、物質、靈魂迷茫並且品位膚淺。她反男權,反父權,反神權,反對一切陳規,嘲笑一切傳統——可是她反戰不反美,盡管糟糕的事情正在美國發生,但她還是慶幸自己是個美國人,能表達自己,表達心意。將自己化裝成髒汙的女戰士往小布什身上扔手榴彈而變成打火機,這正是麥當娜或者美國娛樂的本質,所有的反抗姿態都來自金錢和欲望的驅動,真正偉大的酷和自由精神,離他們很遠很遠。而在八十年代,美元大行其道的時候,麥當娜“物質女孩”的聲音走得比美元更遠,正是她喊著“wanna be”,使美國式的暴富和粗俗,美國派和美國夢,從此如同可口可樂,行銷全球。麥當娜,謝天謝地,屬於美國。

這世界上隻有三種人:第一種仰慕時尚,第二種把握時尚,最後一種締造引領時尚。麥當娜無疑是最後一種。她最好的朋友,忠實的設計師Jean Paul Gaultier這樣形容她“她所反叛了的時尚,也因此成為時尚。”麥當娜代表著對時尚的最高精神:鮮活不息,唯有自己。她從來不是一堆名牌點綴和堆砌著她的極盛容光,恰恰相反,關於造型,她永遠有自己層出不窮的古怪主意。是麥當娜依靠自己的強大魅力,賦予華服、珠寶乃至品牌以光芒萬丈的生命力。一堆品牌因她獲益:Rick Owens,J.P.U,Louis Verdad,Olivier Theyskens。她不變的原則是:永遠變化。她不變的資本是她自己,至於衣服,穿不穿其實沒太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