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訓子篇(1 / 1)

第十 凡十七條

司馬溫公曰:“養子不教父之過,訓導不嚴師之惰。父教師嚴兩無外,學問無成子之罪。暖衣飽食居人倫,視我笑談如土塊。攀高不及下品流,稍遇賢才無語對。勉後生,力求誨。投明師,莫自昧。一朝雲路果然登,姓名亞等呼先輩。室中若未結姻親,自有佳人求匹配。勉旃汝等各早修,莫待老來徒自悔。”

柳屯田勸學文:“父母養其子而不教,是不愛其子也。雖教而不嚴,是亦不愛其子也。父母教而不學,是子不愛其身也。雖學而不勤,是亦不愛其身也。是故養子必教,教則必嚴,嚴則必勤,勤則必成。學則庶人之子為公卿,不學則公卿之子為庶人。”

白侍郎勉學文:“有田不耕倉廩虛,有書不教子孫愚。倉廩虛兮歲月乏,子孫愚兮禮義疏。若惟不耕與不教,是乃父兄之過歟!”

《景行錄》雲:“賓客不來門戶俗,詩書不教子孫愚。”

莊子曰:“事雖小,不作不成;子雖賢,不教不明。”

《漢書》曰:“黃金滿盈,不如教子一經;賜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藝。”

至樂莫如讀書,至要莫如教子。

公孫醜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呂榮公曰:“內無賢父兄,外無嚴師友,而能有成者,鮮矣。”

太公曰:“男子失教,長大頑愚。女子失教,長大粗疏。”

養男之法,莫聽誑言;育女之法,莫教離母。男年長大,莫習樂酒;女年長大,莫令遊走。嚴父出孝子,嚴母出巧女。憐兒多與棒,憎兒多與食。憐兒無功,憎兒得力。桑條從小抑,長大抑不屈。人皆愛珠玉,我愛子孫賢。

《內則》曰:“凡生子,擇於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盤革,女盤絲。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目。十年,出就外傳,居宿於外,學書計。”

龐德公《誡子詩》雲:“凡人百藝好隨身,賭博門中莫去親。能使英雄為下賤,解教富貴作饑貧。衣衫襤褸親朋笑,田地消磨骨肉嗔。不信但看鄉黨內,眼前衰敗幾多人。一樣人身幾樣心,一般茶飯一般人,同時天光同時夜,幾人富貴幾人貧。君子貧時有禮義,小人乍富便欺人。東海龍王常在世,得時休笑失時人。大家忍耐和同過,知他誰是百年人。瘦地開花晚,貧窮發福遲。莫道蛇無角,成龍也未知。但看天上月,團圓有缺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