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根據腐敗和反腐敗的一般規律和現階段的曆史特殊性,根據中國共產黨執政以來反腐敗以及世界各國反腐敗的經驗教訓,要有效把握反腐敗鬥爭的大趨勢,使之進一步向大優勢轉變,就必須在當前和今後一個較長時期腳踏實地地抓好以下兩個層次的十件大事:
在宏觀層次方麵,
第一,全麵協調可持續地推進發展。既然發展不充分是產生腐敗的根本原因之一,那麼理所當然,反腐敗的基礎就是發展。任何企圖脫離發展“反腐敗”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幼稚的、錯誤的。必須明白,發展是解決當前中國一切重大社會矛盾和問題包括黨風廉政問題的基礎。沒有發展,社會矛盾和問題隻能越來越突出,腐敗現象也隻能越來越嚴重。這裏所講的發展,必須以人為本,堅持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的統一;核心問題是先進生產力的發展,始終如一地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經濟、文化、政治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全麵發展;又是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從黨和國家的工作全局來看,經濟和社會發展始終是“主線”,反腐倡廉工作的目的是為實現科學發展目標服務,隻能處在“副線”的位置上。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價值,就在於為推進科學發展提供政治保障,糾正和防止那些偏離正確發展軌道的行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必須緊緊圍繞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為科學發展服務,這是需要時刻把握好的重要原則。
第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我國現階段腐敗易發多發的現象,直接來於從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的轉型。舊的體製打破了,新的體製又不完善,就容易產生腐敗。解決問題的治本之策,就是必須加快改革步伐,早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現在改革進入攻堅階段,也就是說,容易改的已經改了,剩下的都是難改的;以前改“夾生”了的或者不到位的,要進行“二次革命”或“繼續革命”;過去改的不對的,到了付出代價的時候了。越是麵臨發展的困難,越要堅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因為我們沒有退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依然要在三個方麵取得進展。一是繼續完善市場機製。堅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要繼續打破壟斷,能夠在市場中解決的問題都要交給市場。二是健全現代企業製度。要對現有數量不多但影響很大的國有企業繼續進行改製、整頓,按照現代企業製度進一步提升各種企業管理水平。三是規範黨和政府行為。黨領導經濟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謀劃全局,提出戰略,製定政策,推動立法,營造良好環境。政府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在要求和運行特點,主要用經濟和法律手段管理經濟活動。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集中精力抓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黨委和政府不再涉足微觀經濟,而是依法領導經濟活動,就能夠極大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
第三,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製度。在人類曆史上,以“少數人說了算”為基本特征的封建專製製度是產生腐敗的製度性根源。實踐證明,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為了鏟除“絕對的權力”,根本途徑是建立民主政治,實現全體人民依法共同管理國家。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也不可能有反腐敗鬥爭的根本性勝利。雖然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民主逐漸多了起來,但是,與黨所確立的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的宏偉目標相比,與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相比,民主還是太少。我們深知,民主是一個過程。在一個有著幾千年封建專製曆史的國家,不可能用幾十年時間就完成民主建設的任務。問題在於,要積極地“創造民主的條件”,不失時機地把民主推向新的高度。發展民主,必須遵循民主建設的一般規律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民主建設的特殊規律。一要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我們應該而且必須吸收人類民主建設的文明成果,但是對別人的東西不能照抄照搬。二要有改革、創新精神。民主政治隻能在民主的創造性實踐中實現。既要慎重,又要敢於“大膽地試,大膽地闖”,才能走出一條中國民主化的好路、新路。三要在健全和完善民主的根本製度、基本製度方麵下功夫,如選舉製度、輪換製度、罷免製度、決策製度等。四要堅持民主的法律化、製度化。人民群眾“爭得民主”的成果隻有靠相關的法律、製度才能鞏固下來、推廣開去,因此必須全麵貫徹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民主的高度發展,必將從根本上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
在中觀層次方麵,
第四,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法律製度。製度好可以使有腐敗之心的人無法腐敗,製度不好可以使好幹部犯不廉潔的錯誤。製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依靠法律製度懲治和預防腐敗,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證。經過多年努力,我國的反腐倡廉法律製度建設有了很大進展,但仍然有明顯的缺陷和不足。主要是,法律法規體係尚不健全,一些重要的法律還沒有製定,如“國家廉政法”;有的法律製度或內容陳舊落後,或過於原則無法操作,不能適應反腐敗鬥爭新形勢的需要;有些法律製度得不到有效的貫徹落實;有關反腐敗的黨內法規和政策占絕大多數,國家立法比較少,等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應該按照《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實施綱要》的規定,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快相關法律製度的製定,適時把黨的政策規定轉化為國家立法。要按照“於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努力使法律製度更加科學、管用。要通過教育、監督等手段,確保已有的法律製度得到全麵的貫徹落實,使之在實踐中發揮出讓人不敢腐敗、不能腐敗的作用。
第五,加強對公共權力的製約和監督。這是反腐敗的核心性工作。為了防止公共權力被濫用,首先,要科學地配置權力,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製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製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製。其次,要克服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庸俗作風,增強監督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領導幹部尤其要增強被監督的意識,有主動接受監督的胸懷與雅量。其三,在當前製度不夠健全、權力結構不夠合理的情況下,要擴大黨務公開、政務公開、辦事公開的範圍,提升公開的質量。在一定意義上說,沒有公開就沒有監督。“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公開可以補救製度的缺陷。其四,要整合社會監督資源,進一步協調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和民主黨派監督、政府內部監督、司法監督、新聞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等力量,健全巡視製度,實現有效監督。其五,健全發現問題的機製,著力加強事前和事中監督,力爭防患於未然;健全糾正錯誤的機製,發現問題迅速解決,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健全責任追究的機製,一旦決策或權力運行出現失誤,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防止有錯不改。
第六,理順利益關係。發展的要義是把“蛋糕”做大。努力把利益分割得合情合理合法,使廣大人民公平地共享發展成果,這是科學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預防腐敗必要舉措。實踐表明,許多腐敗現象的發生是以分配不公、利益失衡為直接導因的。不公則怨,不平則鳴。如果管理一個省市縣或大企業的領導幹部,實際收入卻比不上一個個體勞動者,那麼事實上就會誘發領導幹部的腐敗心理。這些年來,有那麼多幹部滑進腐敗的泥潭,其中一個重要的外部原因就在於此。說“高薪養廉”是不對的,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幹部收入過低,許多人必定無法保廉。因此,必須破除“官越大覺悟越高,越可以無私奉獻”的假想觀念,堅持從實際出發調整分配機製,使廣大公務員的工資收入同勞動貢獻大體相當。這對於保持公務員的廉潔有重要意義。當然,理順利益關係不能僅限於“官民”,而要著眼於全社會的公平正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我國整個社會利益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出現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關係多樣化。這就更要注意解決地區之間、行業之間、部門之間利益嚴重失衡的問題,防止貧富差距拉大,尤其要使貧困人口和低收入者有較快、較多的收益。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製定科學的全社會工資調整機製,使公務員工資能夠像企業員工一樣,隨著國家經濟發展的情況,適時增加或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