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宇明捋了捋思路,說道:“我住208,就在207斜對麵。那天我大概11點半上樓的。在樓道上看到被告從207走出來,邊走邊用紙巾擦著手,紙巾上有血跡,我還認為她的手受傷了。”
“你經過207的時候,207的房門是開著還是關著?”
“應該是關著的吧,被告從207出來的時候,隨手摔了下門,我聽到‘嘭’的一聲,當時也沒細看。”
“那張擦手的紙巾,警方在樓道的垃圾桶裏找到了,經檢驗,紙巾上的血跡,證實是被害者劉淩的。”公訴人揚了揚手裏的透明密封袋,遞到審判席上。
方婕離得遠,隻看見密封袋裏裝著一張紙巾,上麵的血跡並不多。
“之後呢?”
“之後我就回房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被服務員的聲音吵醒,才知道出事了。”鍾宇明說完,無意識的看了一眼被告席。
舒悅焦急的看著審判長手上的密封袋,低吟道:“不是,不是那樣的……!”
辯方律師向舒悅輕搖著頭,舒悅止住低吟,恨恨的看向鍾宇明,似乎想用眼神把鍾宇明殺死。
“傳最後一位證人,餘波!”
餘波輕快的走向證人席,方婕有種感覺,仿佛餘波有點迫不及待的想上去。這種感覺在餘波的表情上,得到了證實。他臉上一副得償所願的神情,當然,這種神情,隻有最熟悉餘波的人,才能一眼看出來。
“餘波,案發當晚,你就住在受害人隔壁的209號房間,對嗎?”
“是的。”
“你在隔壁聽到些什麼?”
“那天我躺在床上看電視。大概十一點過,隔壁吵起來了。我聽見有個女人大聲罵著誰不要臉,又是臭婊子什麼的,反正很不好聽。還有個男人在說話,聲音有點低,聽不清楚說什麼。吵了一會,保安上來了,好像是勸了他們幾句。然後聲音就小了。”
“當時你沒出去看看嗎?”
餘波搖搖頭,說:“當時沒有,過了一會,隔壁又吵起來,還夾雜著女人的叫聲,我怕出事,才開門看了一眼。”
“你看到什麼了?”
“207的門半掩著,我在門邊探頭看進去,看到有個女人手上拿著一把刀,對著房間裏床的位置揮動著。”
“當時你看到被害者了嗎?”
“從我站的那個角度,沒看到被害者。”
“那從你站的角度能看到拿刀的女人嗎?”
“能,我正好看到她的側麵。”
“那個女人你能認出來嗎?”
“能,就是被告。”餘波指向舒悅。
“當時被告說什麼了?”
“她說‘你再說,我就殺了你!’”
“然後呢?”
“被告發現我在外麵,轉頭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我就趕緊回房了。”
“你當時為什麼不報警?”
“人家在捉小三,我當時也猶豫過要不要報警,想了幾分鍾,正準備報警的時候,聽見隔壁的門‘嘭’的響了一下,好像有人從房間裏摔門出來走了。我又聽了一會,隔壁沒什麼動靜,想想人家都不鬧了,就沒有報警。”
“從你回房,到聽到‘嘭’的關門聲,有多長時間,這段時間,你又聽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