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一早,餘波和往常一樣跟方婕告別,去上班了。
方婕在家特意換了一件不常穿的衣服,帶上帽子和墨鏡,出門直奔林城市中級法院。
由於沒有什麼特殊事由,今天的案件,是公開審理。距開庭還有十來分鍾,審理“鳳凰度假村凶殺案”的二號庭裏,已坐了不少人。舒悅在林城的美容行業,也算是名人,生意上的朋友和熟人應該早聽到消息,來看看情況。也許還有些愛看熱鬧的,想見識下站在被告席上的美女富豪。
方婕在後門邊一個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很快就在前排的人群中,找到了聲稱去上班了的丈夫。
餘波坐在第一排,頻頻望向被告即將走進法庭那扇門。他沒有與身邊的人交談,也沒有回頭看後排觀看庭審的人,注意力全放到了那扇門上。
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及公訴人陸續進入法庭,做好了開庭準備工作。審判長宣布“鳳凰度假村凶殺案”公開審理後,傳喚被告入庭。
被告舒悅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緩步走進法庭。舒悅顯得有些憔悴,卻難掩那娟秀的麵容。雙目無神的看了一眼眾人,呆呆的站到被告席上。
方婕注意到,餘波緊緊的盯著被告席。
審判長宣讀了被告涉嫌的罪名和享有的權利,舒悅輕輕點了下頭。公訴人是林城市檢察院二分院的刑東,四十來歲。方婕曾經和刑東打過交道,此人老成幹練。
麵對公訴人的指控,舒悅蹙著眉頭,一臉緊張。在作被告陳述的時候,舒悅矢口否認公訴人對她的指控,一再強調自己離開蔡誌輝房間的時候,蔡誌輝與劉淩還活著,她沒有殺人,隻是教訓了劉淩一頓,想出口氣。
刑東麵無表情的問道:“被告,2014年3月15日,你在鳳凰度假村酒店207房間裏,是否拿過房內的水果刀?”
舒悅遲疑了一下,說道:“拿過,我走的時候,在門邊的櫃子上看到那把水果刀,隨手拿起來對著劉淩揮了一下,威脅她說,如果再讓我碰到她和蔡誌輝在一起,就對她不客氣!但是我沒有殺她。”
“被告,根據調查結果顯示,蔡誌輝和劉淩的身上和指縫中,都發現了你的衣服纖維,也比對過劉淩臉上的傷痕,和你的指甲完全吻合,你們是否發生過撕打?”
舒悅有些慌亂;“我說過了,我是在劉淩臉上抓了幾下,但是我沒用水果刀殺她!”
“經過調查,你離開酒店的時間,和蔡誌輝、劉淩死亡的時間基本一致,這個你怎麼解釋?”
“我,我不知道。我走的時候他們還好好的。”
刑東停止了詢問,將水果刀、屍檢結果等相關證據提交給審判長,向審判長申請傳喚證人。
看到上庭的第一個證人,方婕的眉頭一下子皺了起來。出庭作證的是林偉翔,林城市江河實業總經理。林偉翔做人一向低調,從不接受記者采訪。他怎麼來了?
“3月15日是周六,我到鳳凰度假村陪客戶吃飯,聊得晚了點,就在度假村的酒店住下了。我住211,離出事的207相隔一個房間。當時好像是11點吧,我經過207房間的時候,房門半開著。我看見被告正和一男一女扭打在一起,被告很生氣,破口大罵,還大聲喊了幾句‘臭婊子,我殺了你!我要殺了你們!’”
林偉翔在公訴人的示意下,簡短的說了那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