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台幣發行情況,在大溪檔案裏,有一頁台灣銀行黃金收付表(截至1949年12月22日止),可資參考,今列表如下:
表8.8 大溪檔案裏的台灣銀行黃金收付表
(截至1949年12月22日止)
項 目 時間(年/月/日) 黃金(市兩) 備 注
原 存 1949/5/15以前 33848 台灣省銀行原有庫存黃金
收 進 1949/5/15以後 202018 開辦黃金儲蓄以後
聯勤財務署交來 1949/10/15 125000 撥付東南長官公署#
共 計 360866
付 出 1949/5/15以後 (248678) 開辦黃金儲蓄以後
餘 存 112188
另存貨幣準備基金 1949/12/22 800000
注:#是財務署撥付東南長官公署的軍費,也見於表8.5及圖8.1(A-2)。
蔣介石對發行新台幣條例中的“黃金儲蓄存款”辦法卻極不滿意,他在1949年6月29日的日記中提及:“……以台灣銀行改革幣製有儲金兌現辦法甚不合理,可歎。”7月10日又再提他的計劃:“……台灣銀行儲金規則之取消。”當時規定每市兩黃金定價為新台幣280元。次年6月又規定,黃金儲蓄搭配兩年償還的“節約救國儲蓄券”搭配比例,視官定金價與市場金價的差額而逐日浮動。7月,黃金儲蓄改為搭配分年償還的“愛國公債”。10月,黃金儲蓄停止搭配,但黃金官價則調整為每市兩新台幣410元。通過這兩項黃金儲蓄辦法,回籠了4億多的新台幣;但這收獲的代價卻是國庫黃金流失,因為官定金價比市場金價低,比國際金價更低,從而導致大量黃金外流。據相關資料,僅1950年黃金外流量就達5000萬美元,到該年年底,共有145萬兩黃金被賣出。這樣,雖然穩定了新台幣,卻有點得不償失,便宜了許多投機客。
台灣當年“黑市”的黃金價格要比當局公告的280元一市兩高近兩倍。當時台灣銀行的官定外彙價格是5元新台幣購買一元美金,而國際市場黃金價格是56美元一市兩,也就是說,向台灣銀行或指定銀樓購買黃金儲蓄的價格是280元新台幣買一市兩;而事實上,台灣當年一般人要買美金一元,需要出新台幣10元向一般銀樓買,轉手之間就可賺近一倍利潤。這就吸引了許多國內甚至國外的投機客,前麵提到的四大銀樓,後來都因投機取巧和套彙,被法院起訴。資金外流也嚴重,黃金大量流失,外彙流出1000萬美元以上。
就像法幣一樣,國民黨政府在賣黃金外彙的同時,新台幣的發行量也繼續劇增,以應付大量軍費、政費及建設的支出。如果不是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經援台灣,黃金美鈔一旦賣光,通貨一定又像當年一樣劇烈膨脹,就會重蹈宋子文戰後賣黃金穩定法幣之覆轍。1946年至1947年,宋子文、貝祖貽拋售了黃金351萬兩,外彙7.7億美元,央行內部人員與有勾結的經銷商牟得暴利,最終釀成“黃金風潮”;這加劇了國民政府的垮台,是蔣介石在大陸大崩潰的開始。《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中國資本主義》(許滌新、吳承明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一書的作者,就此事曾作出如是評價:“出售黃金外彙……此舉完全是悖理的,因為黃金外彙原是國庫發行紙幣和國家銀行信貸的準備,不能作為財政用途……此舉隻是出賣家底,是一種傾家蕩產的政策。”而現在,當年大發國難財的這批財經界內部人士,又在台灣重施同樣的伎倆,幾乎把政府徹底搞垮。後來,在黃金還沒完全賣完前(國際貨幣基金會記錄:至1950年年底還剩餘130萬英兩),由於朝鮮戰爭爆發後的美國軍經援助以及當局實行高利率政策(鼓勵儲蓄與購買國債)才渡過難關,台灣就此穩定下來,這是蔣介石國民黨政府的運氣。最後,在蔣介石的反對下,於1950年12月27日實際公告取消了這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