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最後的國民政府】廣州國民政府(4)(3 / 3)

吳嵩慶6日所呈蔣的軍費報告應在大溪檔案裏,但至今尚未出現,也未列入中央銀行支出賬目中,此是蔣介石的絕密軍費。吳嵩慶此番去見蔣介石,討論的是廈門秘密軍費金銀的處置問題。

6月7日,吳嵩慶即飛粵,與財政部部長劉攻芸及聯勤總部總司令郭懺麵商支配款項。此時,央行所運第二批秘密軍費黃金事發。

是日吳嵩慶日記:

“乘空軍機飛粵,即商劉部長及郭總司令支配款項,聞廈金多出7萬兩;劉堅囑電廈著陸襄理(紀臣)即回。”

8日吳嵩慶日記:

“8日陸君到粵,知多出9萬餘兩,央行糊塗至此!因另擬分配辦法,與央行財部詳細清算,後臨時又加胡(宗南)部糧款8000餘兩,則存金分配完矣。”

依“軍費草約”規定,央行劃撥到財務署保存的黃金原為90萬兩,而6月份查收清點時竟多出9萬兩,為99萬兩!經手此事的吳嵩慶不由得感慨中央銀行真是混亂至極,竟然為蔣介石多“預支”了9萬兩黃金的軍費。此處亦可見出,“軍費草約”原規定央行廈門分行與財務署人員共同掌管存金的賬,否則,就無須通知吳嵩慶多出黃金的事件,“內部處理”就可皆大歡喜了。

“不通人情”的吳嵩慶將實情告之蔣介石,使原本就對央行心存猜忌的蔣介石大為光火,以致對這些金銀外彙重新做出部署。從此日起,蔣介石知道,如再繼續發金圓券,國民黨軍隊就無法作戰了,開始有必要動用廈門秘藏的軍費黃金了;而中央銀行的一夥人算賬實在有問題。於是決定廈門分行將軍費直接撥交吳嵩慶,由財務署同人經管,不用央行的人再夾在中間。蔣介石這樣做,固然肯定了財務署署長吳嵩慶的廉能,但也造成吳嵩慶從此與整個財經界的對立,尤其是孔宋係如俞鴻鈞、徐柏園、嚴家淦、徐堪、劉攻芸等人;去台後亦遭致多方排擠,好事及升遷都靠邊站了。

那麼,這是央行真糊塗,或假糊塗,還是當時官場的傭金陋習?

“這次因為有財務署的人在,不得不報告真相,照實數說。在前一日即6月7日,如不是劉攻芸堅持陸襄理當麵報告,這2萬兩的差額也許就不見了。糊塗的是家父和他財務署一心為公的同人。請想想,在那兵荒馬亂的時節,正式文件上是90萬兩,多出來的,沒賬的,還不容易解決嗎?但我父親是個不通氣的書呆子,一切公事公辦,這多出來的9萬兩,還要費心跟蔣老先生商量怎樣分配?他這樣‘古板’、不通氣,國民政府的財經界都清楚的,所以就排斥他,這就決定了他一生背十字架,好事及升遷都沒份的命運了。

“既然中央銀行是假糊塗,故意以多報少,以俞鴻鈞的過人聰明,在上海十裏洋界打滾了這許多年,對人性是了解得太清楚的。黃金比賬上多,見者有份,這有許多層深意在裏麵;央行高層交辦的事,肯定會有‘好處’,要盡心盡力地辦,而且一定會保密,拿到好處的人,會到處去叫嚷嗎?尤其是這亂世,政府敗亡的機會頗高,接觸這國庫資金的人,在新政權眼中都有盜竊國家資金的滔天大罪,所以‘領導’不但為這些經手人準備了‘手續費’,而且足夠讓他(她)們逃亡海外。這些高層財經界人士,或許自以為是在提著頭替國民政府幹掏空中國國庫的勾當,這‘戰爭保險費’或百分之十的‘傭金’,應該不算太多吧?反正中央銀行的賬,隻有小圈子裏的‘自己人’知道,大家心照不宣!如上所述,金圓券所搜刮的民間錢財,僅黃金一項150萬兩,貶值後,央行等於僅花了一塊美元的費用就收購了全部黃金;而且這些收購黃金的細賬已消失了蹤跡,增減個十萬八萬兩黃金,賬上很容易就可衝銷掉。直到今日,究竟央行於1948年8月至10月底在全國是否僅僅兌進了150萬兩黃金,也無確實的第一手資料。

“但不幸的是,這時的央行要跟管理軍費的財務署打交道,顯然這些黃金雖然以‘草約’撥為軍費,但還是財務署與央行共同在管賬。先父訓練出來的人,隻知道公事公辦,不懂國民政府高層財經界裏的遊戲規則,把實情給抖出來了。高層財經人士一點也不會臉紅,大概隻怨被‘外人’攪亂了套。先父已成為他們眼中之釘,還以為是中央銀行‘糊塗’。筆者認為蔣經國一定了解此中內情,他上海‘打虎’失敗的記憶猶新,知道這些人不能得罪,其中的盤根錯節,跟那與‘打虎’敗陣有直接關聯的‘揚子’‘孚中’公司一樣,牽連到內廷,蔣介石也隻能幹瞪眼,敢怒不敢言,何況是羽翼未豐的長公子。筆者父親把國家托付的金子變成比移交賬上多出9萬兩(近3噸重),大概是國民政府空前絕後的一次了。中國曆朝曆代不斷上演著的爭鬥鬧劇:忠與奸,一心為公之人與營私舞弊者,堅持力爭大眾福祉的人與少數既得權益者。當朝中的惡勢力占優勢,能為所欲為、無人製衡時,就是改朝換代的時候近了,這似乎是1949年國民政府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