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陳確的哲學思想(3)(1 / 3)

人心本無天理,天理隻從人欲中見,人欲恰好處即天理也。向無人欲,則亦並無天理之可言矣。(《無欲作聖辨》,《陳確集》第461頁)

天理皆從人欲中見。人欲正當處即是理,無欲又何理乎?(《瞽言四·與劉伯繩書》,《陳確集》第468頁)

陳確不是把人欲作為與天理相對的過惡,而是作為人的基本生存需求。理不是某種超時空的永恒原則,而是表示欲不與一般善惡標準相違背。這樣的理不是給定的,而是人參照一般標準對特定條件下的行為給予的價值評價。人欲的適宜即是天理。理不是來自人心的立法原則,也沒有天道上的根據,理來自現實的生活。陳確曾大膽提出:“飲食男女皆義理所從出,功名富貴即道德之攸歸。”(《無欲作聖辨》,《陳確集》第461頁)他甚至認為一般人視作洪水猛獸的“酒色財氣”也是理之所從出:

“酒色財氣”四字,二氏惟恐不遠之,若仇讎然。君子則何嚐一概謝絕,但無適而非理耳。如不為酒困是酒中之理,不淫不傷是色中之理,不辭九百之粟是財中之理,不遷怒是氣中之理。雖指為道中之妙用,奚為不可?……五倫悉是情種,佛則空之;萬物皆吾同愛,老則遺之;故曰無。儒者亦雲爾乎?(《瞽言四·與劉伯繩書》,《陳確集》第468頁)

陳確此類話雖亦有本,如孟子“太王好色,公劉好貨”等,泰州何心隱亦有是說。但如此明白顯豁直接道出者,並不多見。黃宗羲雖未明斥陳確此語,但在《明儒學案》中評論東林諸君子時曾讚同東林對於泰州顏山農、何心隱“酒色財氣不礙菩提路”的批評。黃宗羲實際上不讚成此類觀點,因為他認為儒者的修養雖不離欲,卻是“刀鋸鼎鑊的學問”,稍稍把持不住,便有墮入非理的危險。如果沒有孔子“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功夫,很難在酒色財氣中不走作。黃宗羲指出:“必從人欲恰好處求天理,則終身擾擾,不出世情。所見為天理者,恐是人欲之改頭換麵耳。”(《與陳乾初論學書》,《陳確集》第149頁附)東林顧憲成正是有見於當時學者純任自然,不喜修為;冒認當下為是,不從性命體驗上透過之弊,倡“小心”宗旨。東林攻擊者,多為泰州後學。而東林之評泰州者,實可轉而用之評陳確。

陳確“欲即是人心生意”、“天理隻從人欲中見,人欲恰好處即天理”的思想,有取於劉宗周的“生機之自然而不容已者,欲也;而其無過不及者,理也”和“道心即人心之本心,義理之性即氣質之本性”,但思想實質絕不同。劉宗周所謂理是內在的,陳確“人欲恰好處即天理”之“理”是外在的;劉宗周的理是就四端說,陳確的理是就七情恰到好處說。劉宗周不就效驗上說、結果上說,而陳確則專就效驗上說、結果上說。這裏的差別相當明顯而且重要。

另外,陳確主張君子小人之辨不宜太嚴。君子小人之辨太嚴,從立朝說,易激為黨爭;從個人修養身心說,易流於過苛。他說:

君子小人別辨太嚴,使小人無站腳處,而國家之禍始烈矣,自東漢諸君子始也。天理人欲分別太嚴,使人欲無躲閃處,而身心之害百出矣,自有宋諸儒始也。(《瞽言一·近言集》,《陳確集》第425頁)

陳確這裏當然不是不分別天理人欲、君子小人,而是主張在實行中對待君子小人要稍寬,不可一味嚴苛。特別是因為君子小人之辨關係國家政局,要有是非善惡評價,但要講策略,要從政治大局出發,不能憑個人意氣。陳確主張寬於君子小人之辨,絕非鄉願,這從陳確不惜放棄鄉試機會而上書官府以去虐民貪官,雖遭打擊而不稍畏避的態度可以看出來。他之所以有此主張,恐怕是基於兩個原因:其一,有感於東林諸君子之慘禍烈毒而發。東林諸君子誠明末國本所係,可以說是“以血肉撐拒,沒虞淵而取墜日者”。但由於嚴於君子小人之辨,不顧政局形勢,屢屢攻擊朝內大奸,不少姑貸,雖在總體上忠義可鑒,但在具體策略上不無過激之處。東林諸人數被慘禍,“勇者燔妻子,弱者埋土室”,由此激起數十年黨爭。明末政治,明代國運,實與東林之興亡盛衰相始終,故東林黨人被視為東漢黨錮中人物。陳確“自東漢諸君子始”,實影射東林。其二,陳確自認從學劉宗周後,早年勇於意氣者屏去不少。許三禮之《海寧縣誌·理學傳》中說他:“自奉教蕺山,一切陶寫性情之技,視為害道而屏絕之。其勇於見義,遇不平而輒發者,亦視為任氣而不複蹈,惟皇皇克己內省,黜偽存誠,他不暇顧也。”(《陳確集》第1頁)這恐怕也是他主張君子小人之辨不宜太嚴的一個原因。至於寬於天理人欲之辨,曆來儒者為糾把捉太嚴、害心害事之弊,多有此主張。從陳確關於理欲之辨的觀點看,他肯定人的基本物質欲求的合理性,主張人欲恰到好處即天理,不像劉宗周直究至心的深微的決定後天念頭指向的“意”,不容絲毫姑息。而人欲恰到好處是個限閾較寬的說法,他的所謂理的標準、尺度絕不像劉宗周那樣嚴格。陳確自小“不喜理學家言,理學之書,四十年不閱”。自劉宗周逝世後,才得《劉子遺書》而讀。取四十年不閱之書而閱之,但又格格不入。像劉宗周《人譜》論列的許多應該警戒之事,他或不以為然。當時盛行的“功過格”嚴分天理人欲,對所謂私欲時時痛加懲創,陳確也沒有這樣做。陳確主要是一個文章之士。他的族弟陳元龍所作的《陳氏理學乾初先生傳》說他:“詩文清真大雅,寄托深遠。其發明理學,尤多心得。下筆立就,無纖毫障翳。書法直逼鍾、王,撫琴吹簫,時奏於山巔水涯。篆刻、博弈諸好無不工。”(《陳確集》第10頁)可見他是循孔子誌道據德、依仁遊藝的路徑去做,並不單矻矻向內做功夫。又,陳確精於古禮,凡冠婚喪祭皆從古禮。平時家居雖奉身甚嚴,但絕無理學家矯情過甚之處。他曾呈請削去儒籍,與鄉村野老往還。晚年得拘攣之疾,不出戶者十五餘年。其不嚴格奉守理學家天理人欲之辨,且對理學家多有譏評,亦為自然之事。